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 省部部共建高校(2015年)
2023年7月3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南京医科大学是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政府共建医学院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
学校设有19个学院(包含康达学院),拥有15家承担临床驻点班教学的综合性及专科性附属医院。学校校本部现有在职教职工1800多人,其中学校编制专任教师986人。有教授313人、副教授268人,有博士生导师759人、硕士生导师2477人。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5人(包括双聘院士3人),美国国家医学院外籍院士1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0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 “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4个、4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人文医学、健康政策与管理、临床医学工程、生殖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学位授权点已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文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2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3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在全国54所参评高校中获评A+等级。临床医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免疫学、社会科学总论、化学、材料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设有25个本科专业,1个九年本硕博一贯制专业方向、3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方向。目前,学生总数为1.8万多人,已形成从本科生、研究生到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3个部级重点实验室、2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国内一流的医学模拟教育中心(MSC)和自主学习中心以及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江苏省医药动物实验基地,建有江苏省唯一的省级卫生政策智库健康江苏研究院以及省内唯一的转化医学研究机构江苏省转化医学研究院。
“十二五”以来,学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承担973、86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近百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等国家级成果奖5项,累计以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收录论文16950篇,论文数量、论文平均影响因子逐年增长。国家级项目承接能力不断增强,项目数连续6年位居独立设置医科大学第1位。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现已建成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获批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成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9个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建高校教学实验室,建有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十二五”至今,主编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30余部。学校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得到8年最长认证周期。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多次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建有江宁校区、五台校区以及康达学院连云港校区。江宁校区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占地面积1300亩,是行政、教学和科研中心。五台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五台山南麓,占地120亩,是临床教学和研究中心。学校馆藏图书文献资料丰富,拥有中文(外文)纸质图书、电子图书、全文电子期刊共一千多万册,是江苏省医学图书中心馆和高校文献保障系统医学文献中心。学校主办有11种学术期刊。
近年来,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积极与国内外的高等院校建立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医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双边合作、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于2002年恢复招收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现有在校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1000多人。
“十三五”以来,全校师生医护员工凝心聚力、统筹施策、开拓创新、改革攻坚,努力把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2021年6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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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继续在江苏省内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选考科目要求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 |
五 |
28 |
首选科目物理,再选科目化学、生物(2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 |
口腔医学(5+3一体化) |
五 |
5 |
|
临床医学(儿科医学)(5+3一体化) |
五 |
6 |
|
临床医学 |
五 |
40 |
|
口腔医学 |
五 |
8 |
|
儿科学 |
五 |
10 |
|
预防医学 |
五 |
3 |
二、报名条件
具备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江苏省高中应届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对医学及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
(一)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主办单位应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二)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时至2021年5月10日17时。申请人登录“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njmu.edu.cn/),点击“网上报名”,根据提示的“报名流程”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报名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用A4纸打印,须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南京医科大学报名条件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所在中学审核、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校长签字确认、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应在南京医科大学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接受事后补报。
3.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申请人自荐信。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5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至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报名申请材料”。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选拔办法
(一)确定面试资格
1.依据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报名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面试资格。
2.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于2021年5月25日前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
(二)面试测试
1.面试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素质、沟通表达能力,以及是否具有医学生培养潜质和创新潜质等。
2.南京医科大学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6月12-13日(周六、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提前在报名系统中缴纳考试相关费用60元,并在线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面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
3.南京医科大学将对完成面试的考生进行复审,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300%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候选人名单。该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经考试院公示、考生所在中学公示以及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综合评价录取资格。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4.经公示无异议,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未填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政策
1.凡获得南京医科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所报专业符合南京医科大学选科要求,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2.采取高考成绩、综合评价面试成绩加权综合测算的方法取得考生最终成绩,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录满规定的计划数为止。
3.拟通过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
六、保障措施
1.在综合评价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命题、测试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试安全保密和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面试过程遵守“五随机”原则,全程录音、录像。选拔办法、程序、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组具体实施,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考生及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4.南京医科大学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勤、免”为一体的完善的奖助学保障体系,目前已设有各类奖助学金34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助学金或勤工助学补助,思想品质好、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有关说明
本简章由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做相应调整。南京医科大学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八、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njmu.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njmu.edu.cn
咨询电话:025-86869191 025-86868661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邮编:2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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