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
2024年6月26日
资料整理: 大学志 · 招生事务
简介
2020年5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属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2020年5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属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转设路径为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对于无社会举办方的独立学院(即所谓的“校中校”),如转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须明确非营利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办权转让给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