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计划 · 全国重点大学
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2023年7月3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学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学校坐落于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徐州市,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区,占地4000余亩。
中国矿业大学始于由英国福公司1909年创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抗战爆发,1938年西迁陕西城固,与东北大学工学院、北平大学工学院、北洋大学工学院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学院。抗战胜利后,几经辗转,于1949年9月迁回焦作原址。1949年12月,焦作工学院拨归燃料工业部领导。1950年3月,更名为中国矿业学院。1951年4月,学校从焦作搬迁至天津办学。1952年,北洋大学、唐山交大、清华大学的采矿系调整到中国矿业学院。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改称北京矿业学院,成为北京学院路著名的“八大学院”之一。“文革”期间,学校迁至四川省合川县三汇坝镇,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学校开始搬迁至江苏徐州办学,恢复中国矿业学院校名,并在北京学院路原址设立中国矿业学院北京研究生部。1988年,学校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1997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改设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1998年,煤炭工业部撤销,学校划归国家煤炭工业局管理。2000年,学校又整体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2003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从中国矿业大学分离出去,命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至此,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办学实体。2004年,学校成为全国正式拥有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2006 年成为“985 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伴随着历史的风雨,历经时代的沧桑,中国矿业大学与中国工业化进程同步发展,与人民共和国一起成长,110多年来,历经14次搬迁、12次易名,历经艰辛,颠沛流离,却依然薪火相传,弦歌不辍。在旧中国,学校把“教育英才,备物质建设之先锋;从事研究,求吾国学术之独立”作为历史责任。在新时代,学校把“开发矿业、开采光明、建设祖国、造福人类”作为神圣使命。经过一代又一代矿大人的努力奋斗,铸就了中国煤炭高等教育的一流品牌和独特的精神文化品格,形成了“好学力行、求是创新、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学而优则用、学而优则创”的办学理念,“勤奋、求实、进取、奉献”的优良校风。
学校建设与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关怀。毛泽东同志“开发矿业”的题词曾激励着一代代矿大人为事业不懈奋斗;邓小平同志亲笔批示指引学校在改革开放中走上中兴之路;江泽民同志来校视察学校科研工作并为我校建校90周年题词;胡锦涛同志为我校建校100周年发来贺信;习近平同志出席了我校与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签署两校教育与科技合作协议;贾庆林同志作为国家政协主席出席我校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办的旅游孔子学院揭牌仪式。陈至立、周济、袁贵仁、陈宝生、陈希、翁铁慧等教育部历任领导也一直关心学校事业发展。
中国矿业大学作为当今全国唯一以矿业命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在上级主管部门、煤炭能源行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矿业为特色,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基本格局。在煤炭能源的勘探、开发、利用,资源、环境和生产相关的矿建、安全、测绘、机械、信息技术、生态恢复、管理工程等领域形成了优势品牌和鲜明特色。学校设有22个学院,另有徐海学院和银川学院等两个独立学院。
学校现有67个本科专业,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十三五”省重点学科、6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在教育部2017年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被评为A+,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学科被评为A-。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总论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前1‰。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各类教职工3200多人。在1989名专任教师中,受聘正高岗位486人,受聘副高岗位862人,博士生导师473名,硕士生导师1387名,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12人,比例达81%。教师队伍中,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4个、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6个。拥有15名两院院士(含外聘),10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6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5人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9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24人入选其他国家重点人才项目,5人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获首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12人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3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5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4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第二届杰出教学奖,1人获何梁何利基金科技进步奖,1人获得第二届科学探索奖,9人获孙越崎能源大奖,13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3人获光华工程科技奖“青年奖”,7人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
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本,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富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成果丰硕。学校以孙越崎学院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为拔尖人才培养、个性化教育建立绿色通道。建校以来,先后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34万余名毕业生,他们当中许多人已成长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及行业发展的科技精英、管理骨干和领军人物。2002年以来,学校先后获8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建成2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1部教材入选“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拥有2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和3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仿真模拟实验教学中心和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学校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高校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建设了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先后有16篇博士论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和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及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目前全校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3600余人,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14300余人,留学生750余人。
围绕人才培养的核心任务和国家及行业的战略需求,学校致力于科学研究,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科技成果。“十二五”以来,共承担包括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62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73项;获国家科学技术奖35项,获奖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获省部级科技奖励361项;授权国内专利9925件(其中发明专利4553件),授权境外发明专利698件。学校研究与发展经费快速增长,目前年均到账科研经费超过5亿元。学校建设了完备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2个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研究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组建了低碳能源研究院、物联网(感知矿山)研究中心、可持续能源研究院、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和人工智能研究院5个直属科研机构,以及徐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等3个对外合作科研平台。建成了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学校图书馆拥有藏书288余万册,数字图书、期刊等1768万册,入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智慧校园建设不断向前推进。中国煤炭科技博物馆(矿业安全博物馆)每年接待社会各界的参观者14000多人。
学校积极发挥自身优势,服务行业人才培养、科技进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学校以校董事会为平台大力推进社会服务,校董事会成员单位发展到152家,全面合作单位达到109家,与1个省级人民政府、12个地市级人民政府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14家国有大型企业共建了研究机构。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被评为江苏省唯一的“A类(优秀)国家大学科技园”称号;中德能源与矿区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被誉为“中德科技合作的典范”。学校承担了国家安监总局“十二五”期间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培训任务,在煤炭行业影响力显著提升。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国际化办学,与近百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联合20多所国外大学发起成立了“国际矿业、能源与环境高等教育联盟”,并升级成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矿业工程教育能力中心”并成为该中心旗舰高校。在巴基斯坦和厄瓜多尔合作共建“中巴矿物资源英才中心”和“中厄矿业学院”。在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创办了“旅游孔子学院”。获全国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积极主办承办“国际矿业科学技术大会”“能源、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绿色开采理论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国际匹兹堡煤炭会议”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日益活跃。
源深流自远,行健天同功。中国矿业大学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新时代的奋斗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我校建成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目前,中国矿业大学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校师生员工正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举措,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实现科学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中国矿业大学
2021年3月更新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中国矿大(CUMT)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中国矿大(CUMT)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中国矿大(CUMT)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中国矿大(CUMT)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中国矿业大学(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and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是教育部、应急管理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国家批准的研究生院。学校已有114年的办学历史,通过长期发展和建设,已经形成了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矿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文昌和南湖两个校区。文昌校区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邮编221008;南湖校区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邮编221116。
第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符合外方学校学位申请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外方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全面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咨询与民主监督机构,吸纳一定数量的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参加,为学校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总体目标、招生政策、重大事项等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统筹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制度,确定本科招生总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指导做好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区、市)考试院的沟通联系等工作。
第三章 招生类别、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主要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和特殊类三大类别。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艺术类,以及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按照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学校办学地域与面向行业、往年分省招生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的年度招生计划及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使用预留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并根据办学发展需要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通识课程培养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专业容量、学生成绩和志愿等分流至所录取专业大类中的相关专业。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类)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3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各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
1.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档。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其中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将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的情况下则将剩余计划调回或调剂到其他生源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3.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招生计划数内的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
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文史类、实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工类、实行“3+3”模式和“3+1+2”模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4.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进档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对未报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5.学校只认可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报专业须满足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英语是各专业必修课程,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学校高校专项“好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艺术类、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面向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招生以及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线,学校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理兼招。
第十九条 学校分别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和格里菲斯大学合办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明确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各专业学科门类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
学费(元/人﹒学年) |
---|---|
工学类 |
5800 |
理学类 |
5500 |
管理学类、文学类、经济学类和法学类 |
5200 |
艺术学类 |
6800 |
体育学类 |
5300 |
公安技术类 |
6000 |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学费代偿”等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每年面向本科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资助总额近1亿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经查实存在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s.cumt.edu.cn,招生微信号:矿大招生(cumtzs),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传真: 0516-83591777;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16-83590270。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政策发布、解释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中国矿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有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
江苏分专业计划-综合改革
选考科目 |
招生专业类 |
所含专业 |
计划数 |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5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人工智能 |
20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电子信息类 |
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 |
53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机器人工程 |
12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安全工程、消防工程、职业卫生工程 |
2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矿业类 |
智能采矿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采矿工程、工业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
18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2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机械类 |
智能制造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41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6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地球物理学 |
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地质类 |
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
6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 |
5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或地理) |
测绘类 |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 |
10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6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10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66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能源动力类 |
储能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
30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物理学类 |
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7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26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计算机类 |
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 |
60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0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金融学 |
2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 |
金融学 |
2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
8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工商管理类 |
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
8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电子商务 |
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应急管理 |
12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 |
土地资源管理 |
3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 |
11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 |
英语 |
10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 |
德语 |
5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建筑类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18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 |
汉语言文学 |
10 |
首选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
-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网络与新媒体 |
3 |
高校专项-分专业计划
选考科目 |
招生专业类 |
所含专业 |
计划数 |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7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工程力学 |
5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土地资源管理 |
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或地理) |
测绘类 |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 |
4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
9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矿业类 |
智能采矿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采矿工程、工业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
6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 |
8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11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地质类 |
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 |
6 |
首选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
- |
应急管理 |
4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学院(部)设置
-
矿业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学院
-
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
-
机电工程学院
-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资源与地球科学学院
-
化工学院
-
环境与测绘学院
-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
材料与物理学院
-
数学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建筑与设计学院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体育学院
-
孙越崎学院
-
国际学院
-
继续教育学院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暖气费等,其中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具体收费细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各专业学科门类的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学科门类 |
学费(元/人﹒学年) |
---|---|
工学类 |
5800 |
理学类 |
5500 |
管理学类、文学类、经济学类和法学类 |
5200 |
艺术学类 |
6800 |
体育学类 |
5300 |
公安技术类 |
6000 |
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暖气费:1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26400元/人/学年,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由外方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以上收费如有变化以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学费代偿”等多位一体资助体系保障学生成长成才。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校每年面向本科生设立各类奖助学金,资助总额近1亿元。
为鼓励广大优秀考生报考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奖助学金及资助帮扶体系,形成了“奖、助、 贷、勤、补、免、偿”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每年奖助总额近亿元,覆盖面逾50%。我们承诺绝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国家层面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学校层面包含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金诚信奖学金、瓦斯好学奖学金等企业设立的奖学金共计27项,每年奖励金额达1740万元,覆盖面为31.39%。其中最高奖项为国家奖学金,资助金额达8000元/年。
二、助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设立的国家助学金,新长城、江苏秉龙、徐州福彩、徐州广电等多项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达5500余人,资助金额达1680余万元,人均助学金达3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更为便捷。各位同学可在暑假期间凭借申请材料直接至当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每年可申请8000元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三年内仅还利息,贷款期限可达20年。学校每年约4200名同学申请办理。
四、勤工助学
各位同学如果学有余力、想锻炼自己,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每年拿出600余万元,为同学们准备了26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包括学院机关办公室助理、学院学生助理、乒乓球和瑜伽活动室、治保部、图书馆、家教中心、校园通、书报亭、爱心屋等等。
五、特困生补助
学校每年拿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对临时出现特殊困难同学进行补助。需要的同学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开学初,学校准备爱心礼包直接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同学,假期学校会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购买车票,冬季学校会为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准备寒衣等。另外,同学也可持证件直接到学生事物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小额短期无息借款。
六、学费减免
学校每年拿出200万元,专门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
七、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一)如同学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那么在校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直接由国家分三年进行补偿或代偿。
我校最多一年有1002名同学获得代偿资助,当年申请代偿资金近2000万元。
(二)如同学选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那么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中国矿业大学资助中心电话:0516-83590187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