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原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是苏北地区唯一的信息类职业学院,肇建于1978年。2001年,独立升格建院;2005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江苏省首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院校;2007年,被遴选为江苏省首批十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2019年,获批江苏省首批20所之一的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招生试点院校。2020年5月,学校正式更名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建校以来,为全国各条战线输送了6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毕业生就业层次高、就业质量好、发展后劲足,连续八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全省同类院校前列,为江苏“两化融合”和信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度荣获江苏省综合考核第一等次,江苏省智慧校园示范校。学校跻身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教学资源50强。
学校占地1080亩,坐落在风景秀美、充满人文底蕴和现代气息,集教学、科研、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淮安高教园区,校园规划科学,设计精致,环境优雅,景致宜人、交通便捷。设电子网络学院、数字装备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智能交通学院、建筑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素质教育部等11个教学单位。
学校遵循“依托行业办学校,依托市场设专业,依托岗位定方案,依托基地训技能”的办学理念,紧扣电子信息产业链设置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通信技术等47个高职专业和1个本科专业。其中,通信技术专业和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软件技术专业为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通信技术专业、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9个为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群)。建成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9门,入选国家教学资源库1个,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江苏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
学校师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86%;专业课教师中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占96%;现有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团队12个、省级教学名师2名、校级教学名师6名、“333工程培养对象”人选21名、省“六大人才高峰计划”资助人选8名、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8名、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8名。教师在全国信息化类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3项。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教育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并蝉联“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获批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13个,建成各级各类校内外实训基地330个,其中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基地2个、省高职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1个、各类职业技能鉴定站(所)31个,可开展74个工种技能鉴定。2007年与富士康科技集团共同投资建成了当时全国规模最大的校内单体生产性实训基地;2018年与戴尔公司共建具有国际水平的智能化示范中心。各主干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分别与行业内的龙头企业建立了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115个,是教育部、工信部等六部委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江苏省产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与联想、华为、富士康、夏普电子、三星电子、丰田(常熟)、中兴科技、臻鼎科技、中电熊猫、敏实集团、西子奥的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118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联合成立了联想学院、西子奥的斯学院、苏宁云商学院、易宁正弘电商学院、臻鼎学院、立讯学院等6个企业学院。与联想、中邮建、中兴集团等企业有着长期的订单式培养合作,设立了联想阳光服务班、富誉自动化班、富准模具班、苏州轨道交通班等45个企业订单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
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升。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率先在全国推进人生导师制,着力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学生德育体系与“大思政”工作格局,始终扭住“两个巩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吸引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注重文化育人,入选首批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获批全国职业院校工业文化研究中心。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生职业技能显著增强。自2009年以来,我校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十一年参赛、十一年夺金,共获得一等奖31个,在江苏省乃至全国高职院校中均名列前茅。学校7次荣获“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省教育厅评为“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
学校科技工作领先,社会服务机制健全。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建立跨领域协同创新科技服务平台,实现专业(群)科技平台“全覆盖”。建成省级科技服务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1个、市级科技服务平台和重点实验室12个、省级众创园(空间)3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个,科技平台数量位于江苏省同类院校领先地位。学校面向装备制造业,聚焦区域电子信息、软件服务等产业,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四技”服务工作。近三年,先后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09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6项,省级科研项目31项。主持横向课题360项,技术服务到账4188余万元,获技术专利763项(发明专利40项),授权软著253项,学校三次获得淮安市专利大户称号,实现科技成果转化37.6万元。获得省市级以上科研奖项44个,其中,省市级科技进步奖11项,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淮海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市优秀发明奖1项、市优秀版权奖1项、市青年科技奖1项。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引进来”,全面开创国际化办学的新局面。近五年,先后与美国、英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3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共邀请境外学者来校访问150人次,外派骨干教师境外研修338人次,外派学生出境学习176人次,接收16个国家海外留学生142名,专任教师在国外公司、国际期刊、国际机构、学校等担任职务27人,国际化办学氛围日益浓郁。2019年我校获批淮安市首个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设立的汉语登记考试(HSK)考点。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全面加强与西部省区职业教育合作,与西藏、青海和贵州等地高职院校建立校级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细化与西部部分中职校合作,东西部教育区域合作工作呈现全面发展态势。积极服务江苏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与省内15所中职校合作开展“3+3”分段培养项目,与省内8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专接本”教育,与西部职业院校联合培养,与省内3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3+2”本科教育,与省内1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4+0”本科教育,办学层次进一步提升。
学校努力探索一条集质量、特色、品牌为一体的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之路,以令人瞩目的办学实绩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赞誉,先后多次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等部门授予“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职教先进单位”“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江苏省教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江苏省高等学校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单位典型”“江苏省科技富民突出贡献单位”和“江苏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托有朝阳产业美誉的电子信息产业,乘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强劲东风,向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认可”高职名校的目标奋力迈进。
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更新至2020年10月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苏电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苏电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苏电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苏电院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5,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科教产业园枚乘东路3号。
第四条 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江苏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面向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现代商贸等行业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占地1080亩,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安市,是一代伟人周恩来的故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3亿元,图书馆藏书91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
建校40多年来,学校跻身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满意度15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15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竞赛38强,2019、2020年连续两年荣获江苏省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相应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照普通文理类、艺术类分代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面向江苏省考生
(1)录取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普通类考生录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同分考生按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艺术类考生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二)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1)录取原则:严格遵循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普通类考生录取:普通类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计分方法对考生文化成绩按总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安排采取专业清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数学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3)艺术类考生录取: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专业清的办法确定,同分考生按艺术省统考专业成绩优先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专业类)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志愿优先(即志愿清)的录取方式。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不限语种考生。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理工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500元/生。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优秀学生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300—8000元/人。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学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每年可申请2300—4300元/人的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等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科教产业园枚乘东路3号
邮政编码:223003
招生咨询电话:400-008-1350
招生传真:0517-83808080
电子信箱:sdyzsb@qq.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7-83808018
招生监督邮箱: sdyzsb@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sei.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欢迎各高校提供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宿舍条件、
录取分数、就业情况等数据,本站免费发布。
上一页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下一页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