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2024年3月19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主办单位为浙江冶金集团(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79年。学校坚持“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精神,秉承“人本、特色、服务”的办学理念,明确“融入绍兴、服务浙江、辐射长三角”的办学定位,弘扬“明德敬业、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珍爱教师、关爱学生、热爱学术”,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匠心精神、人文情怀、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清廉示范校、浙江省文明单位,学校还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本科试点单位、浙江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标杆院校试点单位,为浙江科技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梅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12亩,拥有全日制在校生15500余人。现设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交通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腾讯云国际互联网学院)、鉴湖学院(纺织学院、黄酒学院、健康学院)、财经学院、商贸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二级学院(部)。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工程造价等48个专业,其中有浙江省A类高水平专业群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教育部批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省级优势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2个。拥有国家级生产型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合作共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主持建有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参与1+X证书试点专业26个,累计获批1+X证书试点项目43个。建有全国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拥有省级精品课程12门。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课程6门、研究项目4个、基层教学组织1个、示范研究中心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890余人,其中正高50人,副高157人,硕导7人,博士、博士后(含在读)8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人,国家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负责人2人次,省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11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1人、第三层次8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带头人1人,省重点实验室带头人1人,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领头人1人,省级劳动模范2人,新时代浙江工匠4人、浙江青年工匠5人,省级技能大师1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省首席技师3人,省优秀教师5人,省教坛新秀3人,省专业带头人20人,省金锤奖2人,省首批职业技能带头人1人,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标兵1人,省青年教师资助人选15人,省会计领军人才1人,绍兴市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5人,绍兴市拔尖人才5人,绍兴市教育功臣1人等,拥有一批全国性和省内行业协会(学会)主要负责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学位教师占比达89.78%,双师素质教师占比达85%。教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1项、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与团队1个。鉴于在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学校获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嘉奖1次,教师个人嘉奖1次。
学校重视打造“技术技能文化”特色品牌,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屡获大奖。近三年学生共获国家级奖项64项,省级奖项563项,其中包括连续两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全国一等奖第1名,2022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2项,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一等奖,大学生篮球三级联赛男子全国总决赛八强,全国高职院校篮球锦标赛二等奖,第20届中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中获1金2银4铜,2022年在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1金3银4铜等。我校毕业生以“好学、肯干、顶用”而深受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欢迎,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平均值达98%以上,一大批校友已成为上市企业负责人、全国技术能手、企业生产技术骨干等。
学校注重校企合作、技术技能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近三年来,共立项省部级课题近20项,厅局级课题226项,中标市文化工程重大项目(绍兴黄酒文化研究,项目经费224万);横向课题294项,年均合同经费近1000万元,制订国家级标准11项。牵头制订全国高职院校食品工程技术职业本科专业系列标准;为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有关部门提供职业教育改革、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等智库报告多份;三年来,为地方培训各类人才年均3万人次。获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3项,其中以我校教师为排名第一的项目成果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以我校教师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的项目成果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以我校教师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的项目成果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学校拥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经信厅)1个、省级众创空间(省科技厅)2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经信厅)1个、绍兴市重点实验室2个、绍兴市哲社科研究基地2个。与浙江大学、浙江科技学院等高校合作,成立了浙江省农业生物资源生化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省2011计划)绍兴黄酒与营养健康研究中心、浙江省农产品化学与生物加工技术重点实验室功能食品生物技术研究所,为浙江设计智能与数字创意重点实验室、数字创意智能技术与装备浙江工程研究中心创新网络成员单位,建成省级企业研究院分中心2个。2022年科研与社会服务竞争力居全国第27位,浙江省第6位,处于A+层级。在2022武书连高职高专排行榜教师科研能力榜位列全国第5,浙江第2。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政、校、行、企、研与国际合作交流。以产教融合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出贡献。与美国菲迪大学、腾讯云、慧科集团共建腾讯云国际互联网学院;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绍兴市总工会联合建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长三角学院;与绍兴市退役军人局共建绍兴市退役军人学院与绍兴市退役军人创业园;与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合作建立绍兴市知识产权学院等。与绍兴市人社局共建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与绍兴市经信局共建绍兴市工业设计基地,其中绍兴市公共实训基地为世界技能大赛数控车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国家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绍兴市工业设计基地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经信厅)、省级众创空间(省科技厅)、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经信厅)。与杭钢职教集团合作建设教育部“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中的产教融合智慧云平台项目,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教育重点项目;与龙头企业的合作,共建中芯集成电路产业学院、智能制造产业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正保产业学院、金税产业学院;学校是浙江省智慧建造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联盟理事长单位、浙江省数字化制造产教融合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长三角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联盟机电一体化专委会主任委员单位。
当前,学校全体教职工正以团结拼搏、锐意进取、与时俱进的雄心壮志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全面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学校正朝着“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鲜明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目标而努力迈进。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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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四年制高职本科试点单位。
第三条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五条校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站前大道2685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邮政编码:312000。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24年面向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招生考生)安排高职提前招生计划20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表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二级分院 |
学费参考(元/年) |
---|---|---|---|---|---|
普高招生考生 |
市场营销 |
15 |
3年 |
商贸学院 |
6000 |
智能物流技术 |
15 |
3年 |
6600 |
||
工程造价 |
20 |
3年 |
建筑工程学院 |
6900 |
|
智能建造技术 |
40 |
3年 |
6600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5 |
3年 |
6600 |
||
|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
15 |
3年 |
交通学院 |
6600 |
|
云计算技术应用(中外合作办学) |
80 |
3年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18000 |
合计 |
200 |
注:1.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具体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以上为去年各专业学费标准,2024年具体收费根据当年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四章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七条面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
(一)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需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课程成绩。
(三)需取得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结果,且终评等第要求B等第及以上。
第八条采用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考生报名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进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
报名时间:3月11日08:30—3月28日16:30
报名提交后专业志愿不得更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登录系统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
(二)公布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名单分数线(以下简称“分数线”)
1.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技术10门科目学考等级折算成满分100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专业计划数的800%设置分数线(分数线上同分考生同时入围),如不足8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
2.具体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同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自行查询入围情况,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3.在浙江参加学考的考生成绩以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学考等级是外省获得的,须提供学籍所在省的省级机构出具或签署意见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或证明(原件)。
(三)缴费:入围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名单的考生需缴报考费140元/人,采用网络缴费方式。
4月3日—4月8日16:00前通过我校招生网,按缴费公告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缴费。
学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考场编排以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缴费为依据,未缴报考费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高职提前招生考试,考生所缴报考费一概不退。
第五章计分办法及综合素质测评
第九条计分办法
1.总成绩20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素质特长认定与测试满分20分)。
高中学考成绩折合分由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技术10门科目等级换算而成,往届生的技术学考折算成绩取通用技术折算成绩与信息技术折算成绩之和的平均值。换算关系如下表:
学考等级 |
A |
B |
C |
D |
换算成绩 |
10 |
9 |
8 |
7 |
注:高中学考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提供的最新数据为准。
第十条综合素质测评要求
1.有综合素质测评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时间要求熟悉场地并参加测评,测评当天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综合素质测评的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学校招生网《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1)综合素质测评形式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最高不超过20分。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等。
(2)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如下: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
项目 | 等第 |
计分值 |
项目说明 |
---|---|---|---|
体育 |
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及以上 |
20分 |
体育、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限篮球、足球、田径、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项目,且经现场测试认定并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 |
省级第三名及以上 |
20分 |
||
省级第四到六名 |
18分 |
||
省级第七、八名 |
15分 |
||
地市级前三名 |
18分 |
||
地市级第四到六名 |
15分 |
||
备注:1.获得奖项必须为高中阶段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2.体育比赛项目省级第三名及以上是指国家级前八名或省级前三名。 |
第十一条素质特长认定及测试要求
入围考生如需申请素质特长项计分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做好以下工作:
1.在学校招生网上下载打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表》(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
2.通过学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或浮动窗口登录系统,点击上传素质特长材料进行相关资料上传。
3.将《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表》原件、证明材料原件交学校工作人员复核并参加测试。学校组织现场测试认定,对具备相应奖项证书水平的予以赋分。现场复审的具体安排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4.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内。
第十二条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以登录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输入要求字段进行查询。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教务处提交复核申请表,由学校教务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核查考生分数。
第六章体检
第十三条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四条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第十三条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学校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如某专业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相应招生计划数,则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执行该专业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不再设置备录,如遇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执行。
第十九条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100%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划定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二十条确定备录名单。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400%的比例,按总分从高到低划定备录名单。
2.实行一档多投的录取方法将出现考生放弃录取情况,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学校将在备录考生中依次择优递补录取。
第二十一条按照“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分及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直到额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中学考10门科目总成绩、学考单科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单项等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其中,学考的单科顺序排列:数学、语文、外语、技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单项等第排序: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若仍同分,可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 经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备录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提前招生系统查询,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进程上传“服务平台”
第二十四条拟录取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一所院校作为录取结果。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选择。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对录取名单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公示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高职提前招生已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正常录取。
第八章实施进程安排
第二十六条进程安排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
1 |
网上报名 |
3月28日16:30前 |
2 |
公布各专业入围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名单、分数线 |
4月3日 9点30 |
3 |
网络缴费:缴报考费140元/人 |
4月8日16:00前 |
4 |
网上提交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缴费完成之后方可上传) |
4月8日16:00前 |
5 |
登录学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 |
4月12日-4月14日11:00 |
6 |
1.综合素质测评 |
4月14日(周日)09:00-11:40,12:30-16:00 |
7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查询与复核 |
查询:4月23日08:30起; |
8 |
录取工作 |
以省考试院公布工作进程为准 |
备注:如因特殊情况,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另行通知!
第九章招生监督
第二十七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九条我校采用全封闭形式,相关部门和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考试现场实行手机信号屏蔽,利益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原则。
第三十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素质测评形式为面试的,考评专家、考生及考场以抽签形式随机匹配,全程录像或录音,保留记录备查。
第三十一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十二条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75-88009038
E-mail:zjipcjw@163.com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本校录取的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五条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有可能作为高职提前招生考试信息发布以及录取通知书邮寄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考生确保准确、畅通。
第三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梅山校区);邮政编码:312000
招生咨询: 电话(0575) / 88009128 / 88009063/ 88009130 / 88009125 / 88009123
考务咨询:电话(0575)88009092/88009098
学校网址:http://www.zjipc.com
微信订阅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外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院分专业(统招)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录取情况统计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外省录取情况统计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二级分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
交通分院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 |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 |
|
汽车电子技术 |
3 |
|
电气电子工程分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
机械工程分院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方向) |
4 |
|
数控技术 |
3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 |
|
智能控制技术 |
3 |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
设计与艺术分院 |
工业设计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 |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3 |
|
大数据技术应用 |
3 |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3 |
|
财经分院 |
会计 |
3 |
会计与审计 |
3 |
|
税务 |
3 |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3 |
|
信息统计与分析 |
3 |
|
鉴湖分院 |
现代纺织技术 |
3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3 |
|
纺织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3 |
|
酿酒技术(黄酒酿造) |
3 |
|
护理 |
3 |
|
助产 |
3 |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
建筑工程分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工程监理 |
3 |
|
工程造价 |
3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
商贸分院 |
电子商务 |
3 |
物流信息技术 |
3 |
|
国际贸易实务 |
3 |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3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学费标准
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略有区别,最高为7500元/年,最低为6000元/年;另外,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8000元/年。2023级新生学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200元/年,4人间,1600元/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3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资助政策
学校提供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并设置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等,实行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助学措施,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我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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