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
2024年6月8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办学历史始于1951年,2000年由潍坊高等专科学校与昌潍师范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先后入选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是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连年获评省文明校园。
办学条件
现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4万余平方米,校园风景秀丽、环境宜人,教学科研资源丰富,条件设施完备。资产总额2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3亿元。馆藏图书323万余册、数字资源42.5TB。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潍坊地区城市节点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入选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区(校)”创建单位。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2096人,其中专任教师1550人,高级职称人员730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659人,“双师型”教师占比51%,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85人次。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高端智库专家、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入选专家、海南省“南海名家”、省级教学名师、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56人次,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科研团队20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
学科专业
现设26个教学单位、74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现有光学、区域经济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民俗文化学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有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2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试点专业3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7个,5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7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门、省级思政课“金课”2门,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发平台上线课程137门、山东省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17门;出版国家“十三五”规划教材1部,入选山东省一流教材3部。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0余项,获批国家级、省级教研项目79项;教师获教学竞赛国家级奖项1项,省级奖项103项。
人才培养
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生25000余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深入实施“七四五”全环境育人工程。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探索形成“行业+企业+专业”育人模式,与潍柴、歌尔、天瑞重工等行业领军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7个,其中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1个、省级产业学院2个。现有山东省专业特色学院1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4个、山东省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1个。近年来,学生先后获得世界大学生超级计算机竞赛“最高计算性能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励基金支持的“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等荣誉称号,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赛事和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奖1800余项,获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350余项。办学73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各类专门人才38万余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和人才培养满意度均超过97%。
科学研究
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有组织科研,先后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30余项;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60余项;建有光纤传感与光电信息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物联与大数据省工程研究中心、绿色催化新材料与光化学转化省工程研究中心、多光子纠缠与操纵、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现代蔬菜种业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市厅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54个。出版专著225部,发表SCI、SSCI、CSSCI等收录论文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23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发表在PNAS、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cotechnology、IEEE TKDE等国际顶级期刊;获授权发明专利250余项。公开出版学术期刊《潍坊学院学报》。
服务社会
坚持以服务社会为己任,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主动对接现代化强省强市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培养、科技支持、文化教育和高端智库等服务,学校先后获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近年来,与潍坊多个县市区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实现了对地方优势特色和新兴产业的全领域覆盖和全方位服务,多项技术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先后建设潍坊乡村振兴学院、潍坊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潍坊企业家学院、科教产融合创新中心、陈介祺金石书法学院、岳镇海渎研究院等合作平台,主持编纂《潍坊通史》,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
国际交流合作
秉持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理念,积极与国外科研院所、教育机构互联互通,开展教师交流、学生交换、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国际学生学历教育等交流合作。与俄罗斯、英国、法国、挪威、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澳门等20多个国家的80多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招收40余个国家的国际学生来校学习;聘请外国专家或教师来校任教或做学术讲座220余人次。学校获批“山东—中东欧青年人才实训基地”“山东农产品国际品牌研究中心”,“潍坊RCEP研究中心”入选山东省外事研究与发展智库。
九万里风鹏正举,新征程砥砺初心。当前,全校上下正锚定目标、振奋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校训,发扬“和衷共济、艰苦奋斗、追求卓越”潍院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三步走”战略和“一二三四五”发展思路,全面实施办学治校“八大工程”,凝心聚力求突破,挺膺担当铸新篇,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潍坊学院
备注:数据统计截至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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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招生程序,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2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学院 学校代码:1106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5147号
安顺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卧龙西街282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各省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组织实施普通招生工作。
第十条 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的相关规定。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份,其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公费师范生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艺体专业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一)山东省内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山东省外
1.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本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处理。录取新生中有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教育厅。
第十七条 我校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统考外语语种限为英语;其余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原则上是英语。
第十八条 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学校按录取新生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者,将根据其具体情节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允许优秀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生修完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全部学分,且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可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潍坊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6-8785670
传真:0536-8785671
联系邮箱:zsb@wf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wf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w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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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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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公费师范生培养专业)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统计学 应用统计学(校企合作)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物理学(师范类)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校企合作)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校企合作) 电子信息工程(校企合作) |
化学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 |
化学(师范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制药工程 |
生物与海洋学院 |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师范类) |
种子与设施农业工程学院 |
种子科学与工程 园林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
机械与自动化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设计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潍柴产业学院) 自动化(校企合作,潍柴产业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自动化(校企合作) |
计算机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 网络工程(校企合作) |
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工程管理 |
文史学院 |
历史学(师范类) 旅游管理 文物与博物馆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类) 日语 法语 朝鲜语 |
经济管理院 |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金融 会计学(校企合作) 市场营销(校企合作) |
政法学院 |
法学 行政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
教师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师范类) 学前教育(师范类,公费师范生培养专业) 学前教育(校企合作)专科专业(师范类) 特殊教育(师范类) 特殊教育专科专业(师范类) 应用心理学 |
传媒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学 动画 数字媒体技术(校企合作)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类) 舞蹈学 舞蹈表演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书法学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歌尔科技产业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歌尔科技产业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校企合作,歌尔科技产业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 应用电子技术专科专业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 |
北海国际学院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 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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