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大学(2008年)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2年)
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2016年)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14年)
2024年5月25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河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河南大学创立于1912年,始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首任校长为林伯襄先生,校园选建于河南贡院 旧址之上。后历经中州大学 、 国立开封中山大学 ( 又称国立第五中山大学 )、省立河南大学 等阶段 ,1942年升格为国立河南大学 。 1952年院系调整 ,部分院系或独立建校或并入兄弟高校,校本部更名为河南师范学院 。后又经开封师范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 等阶段,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 校名。 2008年10月,学校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7年9月,学校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学校再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11年来,学校恪守“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的校训,形成“团结、勤奋、严谨、朴实”的校风和以“百折不挠、自强不息”为核心的大学精神,培养70多万名各类人才,为教育振兴、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作出突出贡献。
河南大学是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交叉等13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有40个学院(教研部)、92个本科招生专业 、4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3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 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1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 82个本科专业进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 。 学校拥有郑州龙子湖校区和开封明伦校区(近代建筑群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金明校区,总占地面积5500余亩。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教职工4700余人,教师中有院士、学部委员6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国家级领军人才26人,国家级青年人才15人;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 ,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个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平台 ,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4个河南省实验室(研究院) , 5个教育部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中心) ,以及一批国家级教育、研究、培训基地;办有河南大学出版社和16种学术期刊,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近1300万册卷件;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的196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近年来,习近平、李克强、江泽民、贾庆林、李岚清、吴官正、李长春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莅校视察,对河南大学的发展寄予厚望。河南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河南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提质晋位,打造河南高等教育“双航母”。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担当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全国重要人才中心的大学使命,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中原风格”的发展定位,建设研究型、综合性、国际化一流大学,努力实现在中原大地起高峰。
河南大学
2023年12月
大学风光 · 河大(HE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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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大学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二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国标代码10475),目前有郑州校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明理路北段379号)、开封校区(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金明大道北段)。
第五条 河南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河南大学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河南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是一所拥有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农、教育、艺术、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河南大学设有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组,在招生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委员会职能,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23年河南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或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招办)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章程、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其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用于相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平行志愿的调节和生源质量的调控。
第十二条 经教育部批准,河南大学设立迈阿密学院(非独立法人、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放在本科一批招生,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属河南大学二级学院,由河南大学负责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工作,学生录取后在濮阳学习生活,完成学业后由河南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报考河南大学的考生,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或联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非单列计划专业(不区分校区);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类别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具体专业要求按照《河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各省投档原则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50%,各省可能因为四舍五入顺序和精度造成结果偏差,最终以各省办法为准。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河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专项(定向)、港澳台学生招生录取原则
1.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招生、内地高校支援新疆预科招生等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 学校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具体信息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3.定向哈密地区计划招生执行教育部规定,录取考生必须与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4.港澳台学生按照联招办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2023年本科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河南大学财务处网站)。
1.文史类4400或5060元/生·年,理工类5000或5750元/生·年,医学类5500或6320元/生·年,艺术类8000或92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有暖气1100元/生·年,四人间无暖气1000元/生·年,六人间有暖气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河南大学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逐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为辅的多层次、一体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实现应助尽助,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年,河南大学奖学金2000元/人/年,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300-1200元/人/年,以及其他各项社会捐赠奖学金2000-5000元/人/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河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为河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 0371—22196686
招生办电话:0371—22868221(兼传真)
招生办网址:http://zs.henu.edu.cn
电子信箱:hdzsb@hen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zsbhenu
招生办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ndxzsb
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邮 编:475001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河南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位门类 |
|
河南大学未来技术学院 |
- |
- |
|
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含干部教育方向) |
法学 |
|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哲学 |
哲学 |
|
社会工作 |
法学 |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管理学 |
||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 |
经济学 |
|
财政学 |
经济学 |
||
金融学(金融学、保险学) |
经济学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河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 |
法学 |
|
河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 |
- |
- |
|
河南大学教育学部(田家炳教育书院) |
河南大学教育学院 |
教育学类(教育学、教育技术学) |
教育学 |
河南大学心理学院 |
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咨询、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测评) |
理学 |
|
河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
基础教育研究院 |
- |
- |
|
河南大学文化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
文化产业管理 |
管理学 |
||
河南大学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
河南大学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
文学 |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学 |
||
河南大学外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
俄语 |
文学 |
||
德语 |
文学 |
||
日语 |
文学 |
||
翻译 |
文学 |
||
法语 |
文学 |
||
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学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学 |
||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类(历史学-师范、世界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 |
历史学 |
|
河南大学大学外语教研部 |
- |
- |
|
河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学 |
|
统计学 |
理学 |
||
金融数学 |
理学 |
||
河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工学 |
|
物理学 |
理学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工学 |
||
河南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 |
理学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
河南大学能源科学与技术学院 |
- |
- |
|
河南大学材料学院 |
纳米材料与技术 |
工学 |
|
河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理学 |
|
生物工程 |
工学 |
||
植物科学与技术 |
农学 |
||
河南大学地理与环境学院 |
地理科学类(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 |
理学 |
|
河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工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计算机类(信息安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工学 |
||
河南大学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工学 |
|
网络工程 |
工学 |
||
河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 |
工学 |
|
自动化 |
工学 |
||
河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
建筑类(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 |
工学 |
|
土木工程 |
工学 |
||
河南大学农学院 |
- |
- |
|
河南大学医学院 |
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 |
- |
- |
河南大学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医学 |
|
河南大学药学院 |
药学 |
理学 |
|
中药学 |
理学 |
||
临床药学 |
理学 |
||
河南大学护理与健康学院 |
护理学 |
理学 |
|
河南大学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医学 |
|
河南大学眼视光学院 |
眼视光医学 |
医学 |
|
河南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 |
- |
- |
|
河南大学中医药研究院(河南大学中医院) |
- |
- |
|
河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
- |
- |
|
河南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 |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教育学 |
||
运动训练 |
教育学 |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方向) |
教育学 |
||
河南大学武术学院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教育学 |
|
河南大学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欧洲管弦乐方向) |
艺术学 |
||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 |
艺术学 |
||
舞蹈编导 |
艺术学 |
||
表演(戏剧方向) |
艺术学 |
||
河南大学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艺术学 |
|
书法学 |
艺术学 |
||
绘画 |
艺术学 |
||
摄影 |
艺术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
动画 |
艺术学 |
||
河南大学公共艺术教研部 |
- |
- |
|
河南大学河南戏剧学院 |
表演 |
艺术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学 |
||
绘画 |
艺术学 |
||
河南大学欧亚国际学院 |
通信工程 |
工学 |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
金融数学 |
理学 |
||
土木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方向) |
工学 |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学 |
||
河南大学迈阿密学院 |
环境科学 |
工学 |
|
土木工程 |
工学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自动化 |
工学 |
||
河南大学国际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会计学 |
工学 |
||
生物工程 |
工学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工学 |
||
工商管理(航空方向) |
管理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方向) |
工学 |
||
河南大学国际汉学院(丝绸之路学院) |
- |
- |
|
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
土木工程 |
工学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软件工程 |
工学 |
||
材料化学 |
工学 |
||
网络工程 |
工学 |
||
与开封大学联合办学 |
土木工程 |
工学 |
|
河南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
- |
- |
|
|
注:五年制本科专业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其他本科专业为四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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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5日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2023年本科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按照以下收费标准执行(详见河南大学财务处网站)。
1.文史类4400或5060元/生·年,理工类5000或5750元/生·年,医学类5500或6320元/生·年,艺术类8000或9200元/生·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有暖气1100元/生·年,四人间无暖气1000元/生·年,六人间有暖气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河南大学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逐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为辅的多层次、一体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实现应助尽助,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年,河南大学奖学金2000元/人/年,河南大学单项奖学金300-1200元/人/年,以及其他各项社会捐赠奖学金2000-5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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