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
2024年5月24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学校地处伊水之滨,万安山下,东汉太学便发端于此。南望二程故里,传颂着程门立雪、鲁台望道的佳话;西望关林和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绽放着世界文化遗产的璀璨光芒。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6年的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历经河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河南省立洛阳师范学校、洛阳师范专科学校、洛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诸阶段,200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定为现名。2007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2015年获批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2018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学校被列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河南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2个学院,2个公共教研部,58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9000余人。
学校占地约2850亩,建筑面积74.7万㎡。固定资产总值约29.5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达268.6余万册,数字资源量1533余万册,中外文期刊53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28个,各类型特藏文献27000余册(件)。学校建有“万兆主干、千兆桌面”的校园网络,是河南省高等学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和“四个服务”要求,秉承“敬业奉献、为人师表”的校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河洛大地办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现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特色专业2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一流本科课程7门、国家规划教材1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4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6门、课程思政样板课程20门、规划教材6部;省级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0个、教学团队6个,中原名师2人、教学名师8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28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个、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11个;获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46项、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26项、优秀教材奖2项、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论文2篇。开创小学全科教师招生培养的“洛阳模式”,在全省推广;先后13次获得河南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近年来,学生在各类国家级大学生体育比赛中获得金牌32枚,省级大学生体育比赛中获得金牌36枚,在“挑战杯”、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等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600余项、省级奖励1500余项。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560余人。教师获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称号200余人次。
学校积极实施“学科筑峰”和“科研强校”。2016年以来,学校化学学科连续保持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进入自然指数国内高校Top200排行榜;旅游管理学科获批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7个。获批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文旅部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创新联盟、智慧旅游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功能导向多孔材料重点实验室、河南省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0余个。近年来,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获批国家自科基金、社科基金、艺术基金等科研项目11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立项数量连续多年位居河南省高校第一位;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00余项,出版著作160余部,发表高水平论文1400余篇,获国家专利340余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
学校坚持实施“开放协同”战略,与白俄罗斯国立信息与无线电大学、美国西田州立大学、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老挝汉澜管理学院、波兰比亚韦斯托克大学、吉尔吉斯国立民族大学等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生研究生联合培养、学生交流互换、教师访学进修、科学联合研究等多形式、宽领域的合作。2022年学校获批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
展望未来,学校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为引领,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内涵建设,充分彰显办学特色,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师范大学而团结奋斗!
洛阳师范学院
数据截至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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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洛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482)。
第五条 学校是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纪委书记(监察专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招生政策,制定招生措施,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研判,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本科平行志愿同分数等相关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以英语、日语、俄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请非以上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 我校普通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不含小数部分)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2.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 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不限单科成绩。
2.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不限单科成绩。
3.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4. 具体专业要求按照《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 体育教育(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不限单科成绩。
2.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专项(定向)录取原则
1. 地方专项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
2.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
3. 定向哈密地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11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文史类普通本科专业:4400元/生·学年
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4400元/生·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专业:18000元/生·学年
软件学院本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等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制定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设奖学金、勤工助学岗、发展性资助项目、特殊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勤、减”等多措并举的完整学生资助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80元。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618104
院校网址:http://www.lynu.edu.cn/
电子信箱:zsb@lynu.edu.cn
邮政编码:471934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洛阳师范学院 - 2023年招生计划表
洛阳师范学院 - 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洛阳师范学院“小学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2023年洛阳师范学院“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洛阳师范学院院系专业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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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本科专业 |
授予学位 |
洛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洛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学 |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学 |
|
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 |
历史学 |
文物与博物馆学 |
历史学 |
|
文化产业管理 |
管理学 |
|
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 |
法学 |
法学 |
社会工作 |
法学 |
|
行政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方向) |
管理学 |
|
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日语 |
文学 |
|
翻译 |
文学 |
|
商务英语 |
文学 |
|
洛阳师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应用统计学 |
理学 |
|
金融数学 |
经济学 |
|
洛阳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物理学 |
理学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
自动化 |
工学 |
|
通信工程 |
工学 |
|
洛阳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 |
理学 |
应用化学 |
理学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
洛阳师范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工学 |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 |
|
人工智能 |
工学 |
|
洛阳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教育学 |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教育学 |
|
运动训练 |
教育学 |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教育学 |
|
洛阳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艺术学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 |
|
舞蹈学 |
艺术学 |
|
洛阳师范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艺术学 |
绘画 |
艺术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
动画 |
艺术学 |
|
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理学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 |
|
教育学 |
教育学 |
|
洛阳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理学 |
生物技术 |
理学 |
|
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会计学 |
管理学 |
|
洛阳师范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洛阳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
新闻学 |
文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学 |
|
洛阳师范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 |
|
土地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学 |
|
地理科学 |
理学 |
|
洛阳师范学院电子商务学院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
洛阳师范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制药工程 |
工学 |
|
化妆品技术与工程 |
工学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收费标准
学校2024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11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文史类普通本科专业:4400元/生·学年
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4400元/生·学年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专业:18000元/生·学年
软件学院本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等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制定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设奖学金、勤工助学岗、发展性资助项目、特殊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勤、减”等多措并举的完整学生资助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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