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校工程(2016年)
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本科院校(2016年)
2024年5月22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洛阳理工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千年帝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学校始建于1956年,2007年由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与洛阳大学合并,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更名为洛阳理工学院。2013年获批河南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6年被确定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本科院校,2021年获批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长期坚守建材特色,为国家建材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20余万名高级专门人才,被誉为建材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建材行业先进集体、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东盟建材合作委员会副主席单位、中国建材国际产能合作企业联盟副主席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新材料专业协作会理事长单位、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是河南省唯一同时拥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等5个国家级创新创业与技术转移转化平台的高校。
学校有王城、开元、九都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6亿元,教学实验中心51个、实验室300余个、实习实训实践基地近300个。馆藏纸质图书239万册,电子图书198万册,中外文报刊500余种,全文数据库80个。拥有河南省首家以高校命名的国有行业博物馆——洛阳理工学院博物馆。
学校坚持教学优先地位,产科教融合发展。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5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历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7万人,与郑州大学等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200余人。获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评估)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样板课等80余门;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6个,省部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5个。建有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2个,省级特色行业学院2个,省级重点工业设计学院1个。
学校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师资队伍不断优化。现有教职工近1900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460余人,“双师型”教师12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近200人。有省级教师发展平台2个,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5个,河南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聘有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原学者在内的讲座教授、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100余人,企业优秀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800余人。
学校坚持创新与服务相结合,科学研究与智库建设快速发展。建有河南省绿色建筑材料制造与智能装备重点实验室、首批河南科技智库研究基地、河南省特种防护材料重点实验室等30余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与洛阳市人民政府、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300余家政府、企业单位开展政产学研合作。近年来,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近300项,获中国专利银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奖励近50项。与1200多家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1500余项,到账经费近4亿元。获知识产权近1400项,实现专利成果转移转化近200项、1900万元。
学校以双创教育高质量为抓手,推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大学科技园先后获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科技服务平台20余个,累计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300多家,在孵企业累计产值近5亿元。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竞赛中成绩显著,2017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2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800余项。多次荣获全国“挑战杯”竞赛“校级优秀组织奖”“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奖”,连续5届捧得河南省“挑战杯”竞赛“优胜杯”,连续7届获得河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连续8轮榜单位列全国普通高校本科组300强,河南省前10强。在2023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成绩优异,位居榜单省内第1,全国第11名。毕业生综合素质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连续三年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互通互鉴。学校与英国、韩国、俄罗斯等14个国家31所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开展教育合作与交流。与芬兰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共建“中芬应用技术大学示范校”、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联合建立材料研究中心、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建立复合刀具与精密加工国际联合实验室、与韩国全北大学建立新型功能材料国际联合实验室等。拥有4个合作办学项目,并接收留学生。深入实施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承担商务部国际援外培训项目多项。与郑州大学、上海电力大学等近百所高校开展交流合作。积极落实京豫、豫沪教育合作项目,与北京物资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洛阳理工学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致力建设“建材行业有影响、服务地方有贡献、‘一带一路’有作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支撑,为建设现代化河南和教育强国努力奋斗。
洛阳理工学院
更新于2024年3月
大学风光 · 洛理、L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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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洛阳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1070),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地点在河南省洛阳市,分三个校区:王城校区位于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开元校区位于洛龙区学子街8号;九都校区位于涧西区九都西路71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招生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对于按大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志愿、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等,参加本专业类的分流工作,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根据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提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学校提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政策性加分和各省政策性加分。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 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学校只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按照学校相应录取规则执行。
学校相应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按考生文化成绩60% 加专业成绩40% 的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成绩相同的,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按考生文化成绩50% 加专业成绩50% 的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成绩相同的,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初步审查,入学后3个月内组织复查,审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联合办学)土木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大数据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各学院相对集中、专业划片原则实行网上自主选房。住宿标准暂定:王城校区5—6人间住宿标准800元/生•年、开元校区4人间住宿标准1000元/生•年(其中:琇苑5号公寓为公共卫生间,水泥地板,住宿标准为800元/生•年,琇苑区1—4号公寓客厅床位为改造床位,住宿标准为800/元生•年)、九都校区4人间住宿标准1000元/生•年,6人间住宿标准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学生。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旗)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优秀者每年经评审可获得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都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含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学习进步奖”,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进步明显的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4.助学金。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有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兵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实践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以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并考核合格的,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颁发洛阳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部门: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
咨询电话:0379-65928855、65928856、65928857、65928858、65928777
招生网址:http://zs.lit.edu.cn
微信公众号:洛阳理工学院招生办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普通计划 |
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2年 |
4400 |
20 |
|
3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2年 |
4400 |
230 |
10 |
2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2年 |
4400 |
180 |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2年 |
5000 |
126 |
4 |
38 |
软件工程 |
工学 |
2年 |
5000 |
160 |
|
2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工学 |
2年 |
5000 |
78 |
2 |
13 |
环境工程 |
工学 |
2年 |
5000 |
50 |
|
9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2年 |
4400 |
180 |
|
40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2年 |
4400 |
175 |
5 |
7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2年 |
4400 |
125 |
5 |
20 |
美术学 |
艺术学 |
2年 |
8000 |
30 |
|
5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2年 |
8000 |
60 |
|
8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2年 |
8000 |
70 |
|
5 |
合计 |
1484 |
26 |
173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2日
洛阳理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普通考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实际录取 |
最高分 |
最低分 |
省控线 |
---|---|---|---|---|---|---|
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0 |
20 |
248 |
238 |
196 |
02 |
学前教育(师范) |
230 |
233 |
222 |
214 |
172 |
0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26 |
127 |
243 |
221 |
156 |
04 |
软件工程 |
160 |
160 |
246 |
216 |
163 |
05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78 |
78 |
246 |
183 |
154 |
06 |
环境工程 |
50 |
50 |
226 |
204 |
146 |
07 |
工商管理 |
180 |
180 |
222 |
211 |
163 |
08 |
财务管理 |
175 |
175 |
243 |
227 |
162 |
09 |
电子商务 |
125 |
125 |
224 |
208 |
135 |
10 |
汉语言文学 |
180 |
180 |
223 |
214 |
187 |
11 |
美术学 |
30 |
30 |
212 |
198 |
188 |
12 |
视觉传达设计 |
60 |
60 |
225 |
211 |
183 |
13 |
环境设计 |
70 |
70 |
223 |
206 |
177 |
洛阳理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只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实际录取 |
最高分 |
最低分 |
省控线 |
---|---|---|---|---|---|---|
01 |
学前教育(师范) |
10 |
10 |
213 |
208 |
172 |
0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4 |
230 |
217 |
156 |
03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2 |
2 |
194 |
183 |
154 |
04 |
财务管理 |
5 |
5 |
230 |
220 |
162 |
05 |
电子商务 |
5 |
5 |
213 |
203 |
135 |
洛阳理工学院-2024年专升本只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实际录取 |
最高分 |
最低分 |
---|---|---|---|---|---|
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 |
3 |
81.21371409 |
79.29291209 |
02 |
学前教育(师范) |
2 |
2 |
50.1 |
43.0613 |
0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8 |
38 |
80.098 |
63.096 |
04 |
软件工程 |
20 |
20 |
74.098 |
65.097 |
05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13 |
13 |
66.1121 |
28.0012 |
06 |
环境工程 |
9 |
9 |
41.0015 |
24.0018 |
07 |
工商管理 |
40 |
40 |
66.2437 |
55.1789 |
08 |
财务管理 |
7 |
7 |
75.2679 |
64.2375 |
09 |
电子商务 |
20 |
20 |
69.2571 |
52.185 |
10 |
汉语言文学 |
3 |
3 |
85.3714 |
74.2913 |
11 |
美术学 |
5 |
5 |
93.6 |
69.8 |
12 |
视觉传达设计 |
8 |
8 |
90 |
70.2 |
13 |
环境设计 |
5 |
5 |
93 |
88.5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洛阳理工学院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本科专业 |
专科专业 |
洛阳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焊接技术与工程 |
---- |
洛阳理工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 |
自动化(中俄合作) |
洛阳理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 |
洛阳理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分为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建筑与隧道工程3个方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安全工程 |
---- |
洛阳理工学院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
环境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生物技术 |
---- |
洛阳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
---- |
洛阳理工学院会计学院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 |
洛阳理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
洛阳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俄语 |
---- |
洛阳理工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社会工作、文化遗产 |
---- |
洛阳理工学院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 |
学前教育、音乐表演 |
小学教育、心理咨询 |
洛阳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器人工程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收费标准及其他
学费标准遵照《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爱尔兰香农理工大学联合办学)土木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与俄罗斯科斯特罗马国立大学联合办学)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12000元/生•年;软件类专科大数据技术专业8000元/生•年。
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各学院相对集中、专业划片原则实行网上自主选房。住宿标准暂定:王城校区5—6人间住宿标准800元/生•年、开元校区4人间住宿标准1000元/生•年(其中:琇苑5号公寓为公共卫生间,水泥地板,住宿标准为800元/生•年,琇苑区1—4号公寓客厅床位为改造床位,住宿标准为800/元生•年)、九都校区4人间住宿标准1000元/生•年,6人间住宿标准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资助政策,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学生。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旗)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优秀者每年经评审可获得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都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含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学习进步奖”,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进步明显的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4.助学金。学校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有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校内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兵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实践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可以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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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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