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学校(2014年)
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培育院校(2016年)
国家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项目学校(2016年)
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6年)
2024年5月16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南阳市。学校前身是1987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的南阳大学;1993年1月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南阳理工学院,原张仲景国医大学并入;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学校、科技部众创空间,以及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等诸多荣誉,办学实力、社会声誉逐年攀升,近三年我校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分别位居全国第467、400、374名,实现三连升,为中原高等教育更加出彩积极贡献力量。
建校36年来,学校弘扬“不甘示弱”的南工精神,秉承“厚德、博学、求真、至善”的南工校训,坚持“立本、立真、立特、立新”的办学理念,植根南阳、服务河南、面向全国,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放办学之路,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近1760亩,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现有工、管、文、理、经、医、艺术、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设有15个教学院部,53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2.5万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19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152人,拥有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建设有河南省工程结构性能监测与控制、应用型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主干课程、机械设计课程群、应用型本科自动化专业核心课程等一批创新型科技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河南省水资源与环境保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张仲景方药与免疫调节重点实验室、工业微生物资源与发酵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云计算虚拟化技术工程实验室、移动终端自适应处理技术工程实验室、信息感知与机器人应用技术、云计算及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中医学、生物工程技术、智能自动化系统、先进制造技术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等一大批科技研发实验创新平台;学校拥有近4万平方米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总量428万册。
学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亲近产业、面向应用、强化实践、凸显能力”原则,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区域产业需要,打造学科专业集群,做强传统工科,发展新兴工科,做优特色学科”的学科专业建设定位,持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形成产业群、专业群、人才链的有机对接,凸显工科特色。拥有软件工程等教育部、省教育厅“卓越计划”试点专业9个,机械、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工商管理等省级重点学科5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等7个省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河南省一流课程38门,课程思政样板课13门。
学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加快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成立有河南省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中心、张仲景国医研究院、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院、大数据研究院、光微技术研究所、结构仿真与设计研究所;组建了南阳电商联盟,先后被授予省、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电商继续教育基地”“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立了河南省大学科技园、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等科技服务平台,根据《河南省科技市场统计年度报告》,在河南省153所高等院校中,我校连续3年进入“高校输出技术成交额前10排名榜”。与牧原股份、中光学集团等企业共建了30多个校企研发中心,校企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参与培养过程、共同组建双师型队伍、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开办有九州通班、宇通班、理光班、二机国贸班等30多个校企合作冠名班。
学校坚持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引领就业,按照“能就业、会就业、就业好、敢创业”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创业就业。支持成功校友注册成立河南省首家毕业生创新创业促进会;成立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南阳创业学院和三融众创空间,先后荣获科技部“众创空间”“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河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南省十大创新创业典范学校”“河南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基地”等;创新创业工作被作为典型案例,写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报告。近5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多次荣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学校积极引导支持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师生在实践中求真学问、在竞赛中练真本领。近年来,我校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中频频获奖。代表河南高校出征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荣获亚洲区银奖1项、铜奖32项;第五、六、七、八届河南省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四连冠。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18—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我校排名全国本科高校第220名、全省第8名,排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14名、全省第1名;在同期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七轮总榜中,我校排名全国第238名、全省第9名。
学校坚持走开放多元办学之路,参与组建全国部分新建理工类本科院校联盟,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参与组建汉江流域大学联盟,发起组建中国高校科学与艺术创意联盟中原分盟、中原在线课程联盟;与北方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郑州大学等分别签订校际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在韩国设立1个中医学分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韩国庆南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与台湾静宜大学、美国东斯特拉兹堡大学等开展交换生项目;设有中原中韩文化交流中心、中英低碳城市研究中心等,成为南阳市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不懈强化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坚定不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持之以恒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将学校早日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理工大学。
南阳理工学院
截止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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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5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稳定招生规模和生源范围,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统筹考虑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均衡、生源数量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使用原则:主要用于录取同分考生、顺延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超过计划的进档考生和生源质量调控等。预留计划的使用办法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预留计划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十五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三)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批次,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进行录取,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五)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无法录取到所报专业且同意专业调剂者,在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全部录取之后,将调剂录取到仍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十八条 高考附加分:学校认可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高考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考生成绩须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生源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要求。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生源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考生专业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在生源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四)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五)在艺术类专业有省定统一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
(六)在艺术类专业可使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按“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750×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4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750×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录取。
(七)对艺术投档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二十三条 其他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做英语教学安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二)男女生比例:各专业无性别比例要求。
(三)学校本科软件工程专业及中外合作类较高学费专业,招生批次、投档单位或者招生代码单列,在此类专业间可以接受专业调剂。在此类专业和普通学费专业在同一批次同一投档单位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的新生应该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等相关学科竞赛中的获奖等级发放相应金额的奖学金。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2875
招生咨询邮箱:zs@ny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合计 |
普通类招生计划数(院校代码:6076) |
建档立卡招生计划数(院校代码:6446) |
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院校代码6564)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备注 |
---|---|---|---|---|---|---|---|---|
总计 |
817 |
513 |
17 |
287 |
|
|||
48 |
自动化 |
2 |
29 |
20 |
|
9 |
5000 |
|
49 |
通信工程 |
2 |
33 |
20 |
|
13 |
5000 |
|
52 |
软件工程 |
2 |
40 |
20 |
|
20 |
12000 |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 |
55 |
数字媒体技术 |
2 |
50 |
20 |
|
30 |
5000 |
|
75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 |
24 |
18 |
2 |
4 |
5000 |
|
82 |
中药学 |
2 |
94 |
78 |
2 |
14 |
5500 |
|
94 |
工程管理 |
2 |
52 |
20 |
|
32 |
5000 |
|
96 |
工商管理 |
2 |
60 |
20 |
|
40 |
4400 |
|
97 |
市场营销 |
2 |
28 |
20 |
|
8 |
4400 |
|
A1 |
财务管理 |
2 |
27 |
20 |
|
7 |
4400 |
|
A9 |
电子商务 |
2 |
40 |
20 |
|
20 |
4400 |
|
B2 |
汉语言文学 |
2 |
23 |
20 |
|
3 |
4400 |
|
C2 |
英语 |
2 |
22 |
20 |
|
2 |
4400 |
|
D2 |
护理学 |
2 |
54 |
20 |
10 |
24 |
5500 |
|
D3 |
中医学(学制3年) |
3 |
213 |
157 |
3 |
53 |
5500 |
|
E7 |
视觉传达设计 |
2 |
28 |
20 |
|
8 |
8000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院校代号 |
批次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录取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省控线 |
|
---|---|---|---|---|---|---|---|---|---|
6076 |
专升本批 |
财务管理 |
20 |
20 |
227.106 |
221.102 |
223.3 |
162 |
|
6076 |
专升本批 |
电子商务 |
20 |
20 |
235.116 |
206.082 |
212.9 |
135 |
|
6076(普通类) |
专升本批 |
工程管理 |
20 |
21 |
237.110 |
217.094 |
223.7 |
131 |
|
6076 |
专升本批 |
工商管理 |
20 |
21 |
218.102 |
209.092 |
211.9 |
163 |
|
6076 |
专升本批 |
汉语言文学 |
20 |
20 |
218.102 |
214.096 |
215.6 |
187 |
|
6076 |
专升本批 |
护理学 |
20 |
20 |
243.108 |
239.116 |
241.0 |
168 |
|
6076 |
专升本批 |
软件工程 |
20 |
20 |
223.100 |
217.095 |
220.1 |
163 |
|
6076 |
专升本批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8 |
18 |
250.113 |
211.099 |
223.7 |
84 |
|
6076 |
专升本批 |
市场营销 |
20 |
20 |
230.102 |
216.111 |
221.2 |
125 |
|
6076 |
专升本批 |
视觉传达设计 |
20 |
20 |
212.092 |
207.084 |
208.8 |
183 |
|
6076 |
专升本批 |
数字媒体技术 |
20 |
20 |
241.112 |
228.098 |
233.2 |
133 |
|
6076 |
专升本批 |
通信工程 |
20 |
20 |
226.102 |
220.089 |
221.5 |
147 |
|
6076 |
专升本批 |
英语 |
20 |
20 |
235.119 |
229.116 |
231.8 |
198 |
|
6076 |
专升本批 |
中药学 |
78 |
78 |
243.098 |
194.100 |
210.2 |
188 |
|
6076 |
专升本批 |
中医学 |
157 |
157 |
241.116 |
207.107 |
218.3 |
206 |
|
6076 |
专升本批 |
自动化 |
20 |
20 |
242.108 |
213.079 |
222.0 |
151 |
|
小计 |
513 |
515 |
|
||||||
6446 |
专升本批 |
护理学 |
10 |
10 |
218.104 |
214.095 |
216.0 |
168 |
|
6446 |
专升本批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 |
2 |
200.096 |
193.086 |
196.6 |
84 |
|
6446 |
专升本批 |
中药学 |
2 |
2 |
237.106 |
191.090 |
214.1 |
188 |
|
6446 |
专升本批 |
中医学 |
3 |
3 |
223.110 |
210.098 |
216.1 |
206 |
|
小计 |
17 |
17 |
|
||||||
6564 |
专升本批 |
财务管理 |
7 |
7 |
71.2017 |
54.189 |
57.6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电子商务 |
20 |
20 |
62.2011 |
43.1646 |
47.4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工程管理 |
32 |
32 |
75.2775 |
52.2588 |
58.5 |
- |
|
6564(退役士兵专项) |
专升本批 |
工商管理 |
40 |
40 |
71.2312 |
48.1308 |
51.7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汉语言文学 |
3 |
3 |
83.3813 |
78.3913 |
80.4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护理学 |
24 |
24 |
84.9 |
79.27 |
81.0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软件工程 |
20 |
20 |
79.098 |
46.099 |
56.6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
4 |
32.0212 |
25.0009 |
29.5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市场营销 |
8 |
8 |
64.2453 |
55.2112 |
59.1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视觉传达设计 |
8 |
8 |
80.3 |
68 |
71.7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数字媒体技术 |
30 |
30 |
59.098 |
32.5 |
42.2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通信工程 |
13 |
13 |
53.098 |
43.098 |
47.4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英语 |
2 |
2 |
61.1025 |
54.0626 |
57.6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中药学 |
14 |
13 |
100 |
64 |
80.2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中医学 |
53 |
53 |
90.4346 |
63.3032 |
73.0 |
- |
|
6564 |
专升本批 |
自动化 |
9 |
9 |
54.5 |
27.099 |
35.5 |
- |
|
小计 |
287 |
286 |
|
||||||
总计 |
817 |
818 |
|
说明:根据河南省投档规则,专升本总分相同时,按英语、专业成绩依次排序投档。我校专升本普通类和建档立卡专项录取统计公布的最高分、最低分限为小数点后3位,即英语成绩;平均分为投档成绩平均分。退役士兵专项成绩为联合考查成绩。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南阳理工学院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南阳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工学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工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
自动化 |
工学 |
|
机器人工程 |
工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
工学 |
|
南阳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工学 |
通信工程 |
工学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 |
|
南阳理工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人工智能 |
工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工学 |
|
网络空间安全 |
工学 |
|
软件工程(软件安全与管理方向) |
工学 |
|
软件工程(移动设备应用开发方向) |
工学 |
|
软件工程(云计算方向) |
工学 |
|
软件工程(智能软件开发方向) |
工学 |
|
软件工程(数据库技术方向) |
工学 |
|
南阳理工学院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工学 |
虚拟现实技术 |
工学 |
|
动画 |
艺术学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
南阳理工学院建筑学院 |
建筑学 |
工学 |
城乡规划 |
工学 |
|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
工学 |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
南阳理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房屋建筑方向) |
工学 |
土木工程(地下工程方向) |
工学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工学 |
|
工程管理 |
工学 |
|
南阳理工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 |
工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工学 |
|
生物工程 |
工学 |
|
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 |
工学 |
|
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工学 |
|
南阳理工学院张仲景国医国药学院 |
中医学 |
医学 |
护理学 |
理学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
南阳理工学院数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数学方向) |
理学 |
|
应用统计学 |
理学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工学 |
|
南阳理工学院范蠡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
财务管理(智能财务方向) |
管理学 |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
南阳理工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 |
|
音乐学 |
艺术学 |
|
南阳理工学院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方向) |
文学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学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学 |
|
南阳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日语 |
文学 |
|
商务英语 |
文学 |
|
与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 |
中医学 |
医学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2024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
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艺术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等相关学科竞赛中的获奖等级发放相应金额的奖学金。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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