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8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湖南工学院坐落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湖湘文化发源地之一、湘南地区中心城市——衡阳市,是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大学衡阳分校合并升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12月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整体并入,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立足衡阳,面向湖南,辐射全国,重点面向现代工业企业,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一所以工为主,经、管、文、理、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与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本科院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6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69万余册。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919人。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20余人,博、硕士近900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人选6人,有一批获得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培养对象、全国优秀教师、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省级青年教学能手、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教学奉献奖、省级海外名师、湖湘英才、湖湘侨界精英等荣誉的高水平教师。
学校设有17个二级教学院(部)、2个科研机构、20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辅机构,4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通过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3个,教育部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3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省特色专业和重点资助建设专业4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重点学科1个,省应用特色学科(重点建设学科)4个。
学校全面深化教学改革,着力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现有实践教学基地18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和基地26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4个、省级校地合作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部级实验教学中心11个,省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省级优秀教研室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含课程思政师范课程、精品课程)65门;是全国CDIO工程教育联盟理事单位,东西部高校课程共享联盟理事单位。
学校不断加强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产学研合作紧密。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平台15个,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2个。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00余项,获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56项;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300余篇,获得授权专利658项,出版学术专著138部;获省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350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8项。
学校以理事会、校友会、基金会为平台,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重点,围绕地方、行业发展需要,与企业合作,实施项目式、两嵌入式等协同育人机制,先后与中广核、大亚湾、岭澳等多家核电站、苏州热工院、皇朝家私、杭州全盛机电、上海恒企教育、新欧鹏集团、湘窖酒业、深圳联得装备、力特实业、衡阳运输机械有限公司等160家企业进行了合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教学评价、设立奖助基金等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合作。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共管共享现代产业学院,现已重点打造先进制造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智慧安全与人工智能控制工程等9个现代产业学院。
学校大力实施开放办学战略,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10余个国家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具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与英国桑德兰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为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奋进中的湖南工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走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湖南工学院
数据更新至:2023年1月
大学风光 · 湖南工院、H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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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工学院;英文译名:Hu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部标代码:11528;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第三条 湖南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专业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第四条 学历学位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湖南工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度和规定等,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制度、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做好招生工作总结及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负责做好招生录取的信访、投诉接待及处理,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确定当年度招生规模。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务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院审定的分专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经学院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规定,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问题。
第十一条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市、区)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根据教育部规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专业录取以投档成绩为准,凡投档成绩未包含的政策加分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第十六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对没有确定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市、区),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文综或理综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实行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 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认可各省(市、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详见随我院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新生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第二十六条 学生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教学大楼916、917招生咨询服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421002
学院官网:http://www.hnit.edu.cn/
招生网站:http://zs.hnit.edu.cn/
招办邮箱: hngxyzsb@hnit.edu.cn
咨询电话:0734-3452028
监督投诉:0734-3452057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湖南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学院(部、中心) |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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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 |
湖南工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 |
湖南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 |
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建筑学、产品设计 |
湖南工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商务英语、翻译 |
湖南工学院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
湖南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 |
湖南工学院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物流管理 |
湖南工学院理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 |
湖南工学院商学院 |
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酒店管理、金融工程 |
湖南工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
湖南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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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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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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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体育教学科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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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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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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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材料分析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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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02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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