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湖南中医药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全国首批设立国家级重点学科的高校,全国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中医药院校。现有含浦、东塘两大校区,占地面积1018亩。下设15个本科教学学院,以及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湘杏学院(独立学院),15所附属医院(2所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医院。现任党委书记戴爱国,校长易刚强。
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34年的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设立本科院校——湖南中医学院,1965年省中医药研究所整体并入(1972年重新恢复独立建制),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学成建制并入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2022年省中医药研究院恢复独立建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2012年进入湖南省一本招生序列,2018年入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入选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校;2022年获评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2023年荣获“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状”。
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湖南中医药大学始终秉承“文明、求实、继承、创新”的校训精神,恪守“人本、仁和、精诚”理念,遵循“质量办学、特色办学、开放办学”思路,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服务人类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立足湖南,扎根中国,放眼世界,加快建设教育强校、科技强校、人才强校、文化强校、质量强校、产业强校,深化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是我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科研创新的示范高地、中医药产业发展和医疗服务的战略要地、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文化重地,以及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前沿阵地。
办学体系层次完备。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长学制教育,积极开展港澳台侨和来华留学生教育,适度开展继续教育。现有学生23124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9260人,硕士研究生3318人,博士研究生499人,留学生117人。开设3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教等6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
特色立校理念鲜明。学校以新医科建设为抓手,促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以医学学科为主体,坚持中医药特色、中西医结合,推动多学科交叉协同发展。现有全国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3门;国家级一流课程13门,省级一流课程122门。建有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项;国家级及省级实践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基地和中心25个。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
学校构建了国家、部省、校级三级学科体系。中医学入选湖南省“十四五”世界一流培育学科,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入选湖南省“十四五”重点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中医学优势特色学科群入选湖南省首批优势特色学科群;中医眼科学、针灸学、中医肝胆病学、中医诊断学、中医肛肠病学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四五”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有“十四五”校级重点学科7个,校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4个。中医诊断学保持中医药院校领先地位,中医内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药学等中医药特色切实提升。新建外国语学院、新增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医药经济与管理、中医药信息学、中医心理学等,涵养中医药特色学科生态。
人才强校成绩突出。学校坚持人才“引、育、留、评”全链条协同工作机制。现有专任教师1511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738人,博士生导师153人,硕士生导师892人,自主培养了国医大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岐黄学者、芙蓉学者、省科技领军人才等100余名高层次人才。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名中医、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省芙蓉教学名师等名师名医170余名。引育了国家“岐黄工程”优秀人才、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省青年百人计划、省杰青等一大批中青年后备力量。
质量兴校成效显著。学校坚持“德才兼备、知行结合、一专多能”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引领支撑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卓越拔尖人才和多学科背景的学术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先后培养了20余万名遍布海内外的精英人才,造就了一大批经世之才、治国栋梁和名医名家。近三年来,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86项、省级奖励218项,其中包括全国中医临床能力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中西医结合大学生临床能力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一等奖、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金奖、全国高等院校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省级奖励95项。
科技促校动能强劲。“十三五”以来,学校新建科研大楼、实验动物中心,新增科研实验室2.4万平米;建有湖南省中药粉体与创新药物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中药粉体关键技术及装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个体化诊疗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医内科重大疾病防治研究及转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医药粉体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芙蓉实验室中医药精准医学研究部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97个;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00余项,新增纵向科研经费约1.7亿元,实现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区域联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大项目的突破。学校获专利授权613项及各级各类科研奖励60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9项,国家一级学会奖励97项。高水平论文发表呈持续走高趋势,2020年以来,SCI论文数量增长2倍以上。Atta院士中国唯一的院士工作站——“一带一路”传统医药院士工作站落户我校;成立刘良院士工作站,助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主办的英文期刊《数字中医药(英文)》(Digital Chinese Medicine,简称DCM)是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第一个获批“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项目”支撑的高起点新刊,被CSCD核心库、Scopus数据库收录;《湖南中医药大学学报》入选T2级期刊;《东方药膳》是我国唯一一份以介绍药膳食疗内容为主的科普性期刊。由我校与荷兰本瑟姆科技出版集团合作创刊的杂志《Current Traditional Medicine》被SCI-E收录。
服务赋能水平跃升。学校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与省内35个市、县签订校地战略合作协议,将“三位一体”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选址湖南湘江新区,成立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园,聚焦中医药产业“研发+转化+孵化+产业化”核心功能,打造集“政、产、研、医、用、金”为一体的国家级中医药特色大学科技园。湘赣粤港澳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联盟秘书处落户学校,推进政产学研用医合作落地落实。开发中药新药70余个,科技成果转让63项,直属附属医院院内制剂157个,近三年销售额达3.3亿余元。学校牵头研制或参与研发古汉养生精、乙肝宁颗粒剂、肝复乐片、正清风痛宁缓释片、驴胶补血颗粒、妇科千金片、四磨汤、代温灸膏、天麻首乌片、益龄精等中药新药及超微饮片、配方颗粒,累积产值超过200亿元。其中,“正清风痛宁缓释片”为我国第一个中药缓释制剂;肝复乐片是国内第一个抗癌Ⅱ类中药新药;“中药超微粉体关键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研究成果在湖南省各大中医院推广应用,获湖南专利奖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学校作为注册申报单位首个获批临床试验的“柴金解郁安神片”实现技术转让。药食同源产品“清清葆”年销售量达2个亿。
现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第一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储备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2023年入选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湖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妇科、眼科、针灸科3个专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第二附属医院是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研究试验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特色骨伤救治能力建设基地,肛肠科、骨伤科、皮肤科3个专科入选湖南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直属附属医院共建设有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
学校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彰显担当,抗疫工作获国家级、省级集体奖励5项、个人奖励25项。
对外交流步伐提速。学校拥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稳定生源,留学生规模居湖南省高校前列。在韩国圆光大学建设全球首家研究型中医孔子学院;拥有湖南省唯一一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在巴基斯坦、柬埔寨、迪拜、津巴布韦建立中医药中心,与巴基斯坦卡拉奇大学共建“中药民族药物创新发展国际实验室”,助推“银黄清肺胶囊”“猴头健胃灵消食片”“妇科千金片”等三种中成药在巴基斯坦完成临床实验;与伊斯兰合作组织科学和技术合作部长级常设委员会(COMSTECH)签署多项合作协议;传统功法巡演项目连续三年被列入全球孔子学院巡演活动,并应邀赴北欧、东南亚以及非洲的数十个国家开展了巡演活动;打造教育部“万人计划—内地与港澳师生交流项目”、国台办重点对台交流项目“湖湘中医文化之旅”等品牌项目,荣获“全国重点对港教育交流项目高校”“国家重点对台交流项目高校”称号。
面向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建成行业一流、国际知名、中医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湖南中医药大学
数据截至2023年12月
大学风光 · 湖中大、湖南中医大、HU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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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湖南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3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文5大学科门类。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具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第五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由教育部进行统一电子注册认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录取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 2023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二条 护理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含“5+3”一体化)、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眼视光医学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疗保险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
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我校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者,报学校审定后转至身体条件不受限的专业就读,本人不愿调整专业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张学勇励志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耀实通元”奖学金、“格尔智慧”奖学金、“筑梦基金”奖学金、“新云医工”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500~12000元不等。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泰伦特助学金、“筑梦基金”助学金、郭佳爱心助学金、曾晓晖·颜铭成爱心助学金、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益津汇专项基金爱心助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资助金额范围分别为500~60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208
咨询电话:0731-85381117、85381101
咨询邮箱:hnzydzs@hnucm.edu.cn
咨询QQ:800160808,867317692,912744668
监督电话:0731-88458952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hnucm.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jy.hnucm.edu.cn/
微信公众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gh_4cb3e8185189)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省份: |
湖南 |
---|---|
科类: |
物理类 |
年份: |
2022 |
本一批省控线: |
475 |
本一批最高分: |
/ |
本一批最低分: |
/ |
本一批平均分: |
/ |
本一批最低位次: |
/ |
本二批省控线: |
414 |
本二批最高分: |
590 |
本二批最低分: |
485 |
本二批平均分: |
523.2 |
本二批最低位次: |
|
最低位次: |
|
省份: |
湖南 |
科类: |
历史类 |
年份: |
2022 |
本一批省控线: |
499 |
本一批最高分: |
/ |
本一批最低分: |
/ |
本一批平均分: |
/ |
本一批最低位次: |
/ |
本二批省控线: |
451 |
本二批最高分: |
595 |
本二批最低分: |
502 |
本二批平均分: |
526.2 |
本二批最低位次: |
|
最低位次: |
|
注: 查询结果仅供参考,最终的录取结果请以各省市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4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本科专业 |
口腔医学院 |
-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 |
中医学院 |
中医学(卓越1班,“5+3”一体化)、中医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学 |
第一中医临床学院 |
- |
第二中医临床学院 |
- |
临床医学院 |
- |
中西医结合学院 |
中医学(卓越2班,“5+3”一体化)、中西医临床医学 |
药学院 |
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 |
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中医临床学院 |
- |
针灸推拿与康复学院 |
中医学(卓越3班、“5+3”一体化)、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英语、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体育艺术学院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国际教育学院 |
- |
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 |
湘杏学院 |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02日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张学勇励志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耀实通元”奖学金、“格尔智慧”奖学金、“筑梦基金”奖学金、“新云医工”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500~12000元不等。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泰伦特助学金、“筑梦基金”助学金、郭佳爱心助学金、曾晓晖·颜铭成爱心助学金、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益津汇专项基金爱心助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资助金额范围分别为500~6000元不等。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我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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