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历史沿革 武汉学院的前身是2003年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2012年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23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公益办学 学校由武汉一丹教科文发展有限公司举办,非营利性公益办学。学校举办人陈一丹是腾讯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投资办学不求回报。先后投入20余亿元建设新校园,收取的学费全部用于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2016年设立湖北一丹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持续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已累计资助1.62亿元。除国家奖助学金外,学校每年配套设有奖学金,社会捐赠设立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还设有松海奖、华置奖、腾讯奖、致同奖等奖学金,2019年以来累计发放奖助学金7420.2672万元。
校园建设 学校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两面环湖,拥有帆船教育基地,毗邻军运村,地铁8号线直达学校东门。中国建筑设计大师何镜堂院士领衔校园规划设计,建筑楼群与黄家湖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有机融合,校园空间布局开放多样,风格独特,气势恢宏。陈一丹伉俪图书馆、马化腾教学楼、企鹅广场、知己教学楼、晨晔实验楼、弘励实验楼等捐赠冠名建筑,凸显与社会公益力量的紧密联系。
学科专业 学校目前设有会计学院、金融与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课部等8院1部。现有本科专业35个,涵盖8个学科门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类专业传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势学科办学基因,彰显优势;工学(信息科技)类专业蕴含腾讯元素,形成特色;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类专业与优势特色专业互促共进、协调发展。2015年转设以来,获批全国高校首个供应链管理和首批跨境电子商务2个目录外本科专业,湖北省首个国际经贸规则专业,其中供应链管理被教育部教指委批准为新文科建设试点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8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8项,省级“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项目2项,省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48项;获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专兼职教师800余人,建设了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能够满足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49.3%,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95.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楚天英才”1人、“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1人,另有多名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同时,学校还聘请了20多位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管和行业领军人才担任学校“应用专业教授”(Professor of Practice)。学校占地964.53亩,校舍建筑34.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66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57.2万册,校园网出口宽带22.5G,校内实验实训室84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10个。
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在校生折合数14154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2765人。学校推行“一主体两融合八共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与腾讯、华为、京东、中软国际、大楚网等知名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与英国专业协会合作办学,实施“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双证培养,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受专业协会高度认可,豁免执业资格证课程数量居国内同类特色班前列;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4个本科专业的特色班,2016年获准在一本招生(湖北省民办高校唯一);长江商学院面向全校师生免费开设长江公益大讲堂,定期邀请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到校讲座;落户我校的腾讯众创空间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学校被省教育厅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促进创新创业。2022年以来,学生在各类学科、文体等竞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奖1387项;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立项30项、省级立项90项。
科学研究 2019年以来,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20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3项;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结题获评良好。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近300篇,出版学术专著28部,获批国家专利28件,软件著作权56项,开展横向科研项目200余项。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7个,获得湖北省政府发展研究奖3项、武汉市委市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研究成果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7件。
国际合作 学校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合作开办会计学ACA特色班;与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合作开办财务管理CIMA特色班。与英国剑桥大学、南非斯坦陵布什大学等十余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2018年以来,学校全额资助出国(境)交流学生196名;出国(境)深造学生202名,81%进入世界200强大学。剑桥大学为我校学生开设剑桥名师在线讲堂、全球素养教育在线工坊。学校获准开展留学生学历教育,累计培养了哈萨克斯坦、埃塞俄比亚等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近百人。
社会声誉 学校2019年以来获得社会捐赠2.86亿元。生源质量和就业率居湖北省同类院校前列,2021年首选物理、历史科目的平行志愿投档线在湖北省同类高校中分列第3、第4位;2019届以来连续三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95.52%、79.09%、89.68%,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据第三方机构调研报告显示,毕业生、家长及用人单位对学校总体满意度均在90%以上。近三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相关报道364次。2020年软科民办高校全国排名第6位,2021年艾瑞深校友会民办高校全国排名并列第3位。
武汉学院
数据截止:2024年3月1日
大学风光 · 1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2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3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大学风光 · 4
我的大学 ·
棠梨落雨 · 陌上花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校名为:武汉学院(国标标准代码为13634,湖北招生代码为:C208,外省招生代码以各省公布的为准)。武汉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前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招生网址:https://zs.whxy.edu.cn/。
第三条 我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以本科教育为主。
第四条 我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武汉学院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汉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在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自主、科学、合理地编制、调整、执行我校的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为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九条 我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和各专业(类)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在专业计划数内,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分配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已投档专业组内其它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法,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考生校考,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若无相关规定,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六条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我校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七条 录取时,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的应试语种应为英语或法语或日语;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的应试语种应为英语。我校会计学(ACA班)和财务管理(CIMA班)为双语教学,英语为外语教学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公示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将视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学院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武汉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科专业学制三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专科毕业要求者,由武汉学院颁发专科毕业文凭。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黄家湖大道333号
邮政编码:430212
招生咨询电话:(027)81299766、81299767
监督邮箱:8140@whxy.edu.cn
学校网址:https://zs.whxy.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武汉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学院(部) |
专业名称 |
学位授予门类 |
---|---|---|
武汉学院会计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
武汉学院金融与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
财政学 |
经济学 |
|
投资学 |
经济学 |
|
税收学 |
经济学 |
|
跨境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
武汉学院管理学院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
供应链管理 |
管理学 |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
武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 |
工学 |
网络工程 |
工学 |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 |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理学 |
|
武汉学院法学院 |
法学 |
法学 |
武汉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
新闻学 |
文学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 |
|
环境设计 |
艺术学 |
|
产品设计 |
艺术学 |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学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艺术学 |
|
数字媒体艺术 |
艺术学 |
|
工艺美术 |
艺术学 |
|
武汉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商务英语 |
文学 |
|
武汉学院通识教育课部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教育学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我的大学
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