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是一所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其前身是1996年7月创建的广州市南国女子学校,2006年4月成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2011年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通过省教育厅独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位于中国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和华南经济文化中心广州市,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105国道(广从公路)旁,占地面积900余亩。校园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湖光山色、绿树成荫。学校办学设备设施完善,师资力量优良,教学管理严格,是莘莘学子治学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形成了外语学科与非外语学科“双轮驱动”、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学科格局,下辖13个教学单位。现有45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万人,分属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6大学科门类。其中有2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国际贸易学);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日语);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朝鲜语);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金融学、国际商务);3个省级特色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朝鲜语、数字媒体技术);2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旅游管理、阿拉伯语);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1个省民办高校本科重点专业(英语)。共有12个外语专业,10个外语语种,是华南地区民办高校中外语语种最多的学校。
学校聚焦理论前沿和国家(广东)发展重大需求,构建高层次科研平台和智库体系,展现学校担当作为。学校现有1个教育部平台(极地问题研究中心;为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成员单位,获评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高水平建设单位”)、4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多语种中华文化译介研究中心、广东服务业数字化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基地、广东省物对象数字化研究中心、华南符号学研究中心);3个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华南符号学研究中心、极地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空港经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1个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国际经贸规则研究中心);1个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基地(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会展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研究团队、数实融合与管理创新研究团队);10个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广东红色文化科普基地、大湾区极地研究科普基地、儿童绘本教育科普基地、华南地区符号学科普基地、乡村振兴文化科普基地、世界语言虚拟博物馆、大湾区语言服务基地、心理育人活动基地、青少年信息素养科普教育基地、大湾区数字经济科普基地);以及10个校级研究机构等。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支教学效果好、科研实力强、治学严谨、充满活力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学校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37.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20.1%,1/3以上的教师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设立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学校现有二级教授8名,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教师4名、全国优秀教师2名、省市级教学名师6名、南粤优秀教师13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名、广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3名、广东省师德先进个人1名、广东省人民政府督学1名及多名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同时有多名教师分别获得法国文化教育棕榈骑士勋章、俄罗斯普希金奖章、俄罗斯“友谊与合作”奖章等。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着力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与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国际组织以及企业的实质性合作,积极探索联合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途径。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德国、法国、荷兰、西班牙、爱尔兰、俄罗斯、立陶宛、土耳其、埃及、日本、韩国、泰国等17个国家的60多所高校或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展中外双学位、交换生、海外实习实践交流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国际化教育项目,为学生提供在读期间出国学习或毕业后出国深造的渠道,积极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化高素质人才。
学校累计培养高素质毕业生近6万人,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就业竞争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广泛好评,就业质量持续向好,就业满意度继续保持高位。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批次均为本科批,近5年来,学校在高考招生中最低投档分远超广东省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加快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教育国际化战略,将学校建设成为党和国家满意、人民满意、社会满意的国际化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2023年11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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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2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邮政编码:51054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本校专业为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招生录取时,如出现生源不均衡,进行组内专业间计划调整,录取有关考生。
第二十三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术科省级统考并合格。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广东、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合成总分计算方式及总分排序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公布的规则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非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参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2245021、22245822
电子邮箱:104008@gwng.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wng.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wng.edu.cn/zsb/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付老师
监督电话:020-22245816
传 真:020-37402151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3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授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2023年我校计划面向广东、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河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黑龙江、吉林、辽宁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普通类本科生,招生计划为2320人。其中广东省计划招生2097人,相比2022年增加3个招生专业组!
在粤设置有8个专业组
建议靠前位置填报
历史科目组设置有专业组201(包含英语类、经济类、管理类、教育类、新闻类、中文类等普通类相关专业);专业组202(包含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相关专业);专业组206(包含小语种类相关专业)三个专业组,合计33个招生专业;
物理科目组设置有专业组203(包含英语类、经济类、管理类、教育类、新闻类、中文类等普通类相关专业);专业组204(包含计算机类相关专业)、专业组205(包含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相关专业)和专业组207(包含小语种类相关专业)四个专业组,合计37个招生专业;
播音主持科目组设置有播音与主持艺术1个招生专业。
由于广东省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模式,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建议各位考生在“本科批次”尽量靠前的志愿位置填报多个我校的院校专业组,以提高被我校录取的几率。我校承诺,对已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优势专业计划增加明显
尽量满足考生的需求
我校目前有英语语言文学、国际贸易学等2个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会计学、日语等2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朝鲜语等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3年我校增加优势学科和专业的招生计划,更好满足考生的专业需求。
新增两个本科招生专业
小语种单独分组招生
与2022年相比,今年我校两个新专业第一年进行招生,分别是应用心理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今年我校首次将小语种专业单列一个专业组,学校小语种专业零起点教学,其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德语、俄语、葡萄牙语等六个专业,可享受20000元的“一带一路”专项奖学金扶持(2022年获奖比例达90%以上)。由于该专业组首年独立专业组招生,捡漏机会大,建议各位考生关注!
五个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符合条件可获“双学位”
学校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高校合作,在金融学、学前教育、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5个专业开设有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班,该项目前两年或三年在我校学习,后两年或一年在国外合作院校学习,双方学校进行互认学分的联合培养项目,在学习期限内同时达到中外两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项目班学生,将分别获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和国外对接高校的学士学位。非英语语种、无出国意愿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专业志愿满足率高
辅修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
从近年来我校录取考生的专业满足率高,报满不重复的专业志愿不会调剂到未报考的志愿。学校为在校生提供了转专业的机会,学生最早可于第一学期的第3周至第4周提出转专业申请(限同一专业组内)。为培养复合型人才,我校学生还可以辅修其他专业的课程,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位。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学校设有13个学院(教学部),共开设45个本科专业。
专业设置 |
||
---|---|---|
教学单位 |
专业 |
授予学位 |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
英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商务英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翻译 |
文学学士学位 |
|
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
日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朝鲜语(朝英复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阿拉伯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泰语(泰英复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
西班牙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法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德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俄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葡萄牙语 |
文学学士学位 |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金融学双语教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教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国际商务双语教学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电子商务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税收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经济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经济统计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投资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商务经济学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酒店管理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学士学位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学学士学位 |
|
应用语言学 |
文学学士学位 |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学学士学位 |
|
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学士学位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学士学位 |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学士学位 |
数字媒体技术 |
工学学士学位 |
|
软件工程 |
工学学士学位 |
|
网络工程 |
工学学士学位 |
|
物联网工程 |
工学学士学位 |
|
国际学院 |
金融学(国际班) |
经济学学士学位 |
旅游管理(国际班)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
工商管理类(国际班) |
管理学学士学位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02日
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参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
资助学生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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