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省属重点高校(2013年)
入选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16年)
2024年6月18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河北科技大学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占地2427亩,由原河北轻化工学院、河北机电学院、河北省纺织职工大学、河北纺织工业学校合并组建而成。1956年举办高等教育,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致力于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办学宗旨,秉承“兴业、尽责”的校训和“进取、协作、奉献”的科大精神,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优秀毕业生。学校是河北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设有21个教学学院(部),81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经、管、法、医、教育、艺术九大门类。现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2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现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7000余人,教职工2200余人,特聘中外院士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创新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7人次,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称号获得者170余人次。省级教学名师21人。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6项,获批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9项,获批河北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2项。5个专业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9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1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专业被确定为河北省应用型转型示范专业。9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4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20年全国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位列全国第77位、河北省第2位。学校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居省属高校前列,培养出中国科学院院士韩布兴、陈光,中国工程院院士任洪强等优秀校友,连续多年入选中国大学富豪校友排行榜百强高校。
学校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全军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全国高等学校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210余项,其中一等奖15项、二等奖67项。取得各类专利授权2600余项,出版著作1200余部。派出省市级科技特派员1000余人次,与800余个地方政府及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科技教育合作关系,学校作为建设单位拥有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省部级科研平台38个。加入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3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个,牵头组建了“河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用联盟”。学校获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是河北省第一批“科技成果输出基地”。《河北科技大学学报》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学校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110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现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项目5个。获批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外国院士工作站、外专百人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平台等近30项,开设全英语授课专业15个,招收来自40余个国家(地区)的本、硕留学生。获批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接收院校,获授“中文联盟数字化教育金牌合作机构”。
使命重在担当,奋斗创造未来。全体科大人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答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科大何为”的新命题,与时间赛跑、同时代并进,解放思想、守正创新,脚踏实地、攻坚克难,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科技大学
数据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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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标识码:4113010082
三、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置专业级差。
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则和报考生源质量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3.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原则上执行生源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即对进档考生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分专业时适用。
4.录取工作中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要求提醒考生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一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类)有: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能源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第二条,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应用物理学、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5.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内蒙古除外)
根据投档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者,待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类),对不服从调剂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未录满的专业(类)录取要求者,予以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文史、理工类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6.部分省份录取办法
(1)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3)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部分专业录取要求及录取办法
(1)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美术与设计类的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2)在河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3)在河北、山东、河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表演(服装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类省统考成绩。要求女生高考体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男生高考体检身高不低于180厘米,录取批次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
(4)在河北、山东、河南省内招生的艺术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省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
(5)在河北省以外招生的艺术类-美术各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以综合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规则与投档规则相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如生源省份不实行以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6)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法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00分,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8.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1)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由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采用韩语教学。该专业每年招生100人,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韩国祥明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主要课程由韩国祥明大学教师采用韩语教学。该专业每年招生100人,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由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师采用英语教学。该专业每年招生90人,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由澳大利亚联邦大学教师采用英语教学。该专业每年招生100人,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入学后,学生满足澳方对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
(5)澳联大信息工程学院为教育部2019年批准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院校分别为河北科技大学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开设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要求考生高考外语文化成绩不低于90分,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每个专业每年招生50人,共计200人。办学模式为4+0双学位,即学生在河北科技大学学习四年,完成培养方案要求,达到颁发双方授予学位条件,即被授予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澳方教师承担不少于二分之一的专业课程。入学后,学生满足澳方对其英语水平的要求方可进入澳方承担的专业课程学习。
(6)以上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过程中,在专业安排及专业调剂时只接收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按上级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公办普通高校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
九、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就业情况等因素,并参考往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制定,报教育部备案。我校无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3.各专业(类)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大类招生专业学费按照类内专业最低标准收取,分流后按照实际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十、其他
1.按照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工作。
3.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18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98
本科招生办网址:http://bkzs.hebust.edu.cn/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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