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1年)
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
2024年8月9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
学校是全国第三批、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经过105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医工结合、医理结合、医文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拥有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医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训、“献身、务实、团结、进取”校风和“求实精进、坚韧弘毅”的山医精神。
学校现有川至、迎泽、中都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422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法医学院、护理学院等40个教学机构,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五医院、口腔医院、精神卫生医院、肺科医院等64个附属及教学医院,125个其它教学基地,15个研究生培养基地,2个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7000余人,研究生导师2000余人,临床教师2200余人。拥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等国家、省部级专家及高层次人才430余人,国家优秀教学团队等国家、省级教学团队24个。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生理学;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细胞生理学实验室、煤炭环境致病与防治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分子影像精准诊疗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尘肺病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慢性肾脏病医药基础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示范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泌尿外科学、中医护理学、骨科学、肾病学、普通外科学、老年病学、急诊医学、风湿免疫学、护理学、病理学、眼科学、心血管内科、神经外科,呼吸内科;各类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5个;各类省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64个。现有6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生物学、基础医学、护理学。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特种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特种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应用心理、社会工作、图书情报、医学技术。
学校现有1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药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儿科学、基础医学、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农村定向免费生)、护理专业为教育部首批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五年制、“5+3”一体化)、预防医学、法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药学等26个本科专业。
学校生源来自全国33个省、市、自治区(西藏未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094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4538人,硕士研究生6354人,博士研究生729人,国际学生473人。2019年起我校学生已连续三年荣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项目金奖,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医学类本科高校。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以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人民的好医生”赵雪芳,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国、田志刚,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杨辉、张颖惠等为代表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14万余名。
学校科研发展势头良好。2023年,科技总经费达3.8亿元;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89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1项(包括区域联合基金集成重大项目1项、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2项;发表科研论文4104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923篇;获专利授权530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6项。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希腊、瑞士等国家的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实施了“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海外培养计划”,开展了“硕士研究生 1+1+1 联合培养”等项目;广泛开展师生交流和国际科研合作。
学校历经百年薪火相传,几代人艰辛拼搏,取得了辉煌成就。学校将紧紧抓住国家“双一流”建设和山西“1331”工程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山西建设、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等机遇,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早日建成全国一流研究应用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山西医科大学
2024年6月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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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性质
1、学校代码:10114(国标代码)
2、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地点:
迎泽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
中都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
汾阳校区: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第六条 学校基本情况
山西医科大学创建于1919年,是首批国家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是全国第三批、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被山西省列入冲击“双一流”高校。学校的特种医学学科两年蝉联“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入选中国顶尖学科。学校连续三年荣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项目金奖。
学校以医学学科为主,走医工结合、医理结合、医文结合、医管结合的发展道路。现有29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占招生专业的一半。建有30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示范中心、34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等一批国家级平台。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校以来,已培养以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赵雪芳,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国、田志刚,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杨辉、张颖惠等为代表的医药卫生专业人才14万余名。
学校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引领,建设领军人才和团队突出、人才梯队层次清晰、后备人才充足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拥有两院院士、国外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等国家、省部级专家及高层次人才500余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24个。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山西省高等教育“百亿工程”、健康中国和健康山西建设、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等重大机遇,坚决扛起省委赋予的“双一流”创建重大使命,布局了“2+1+1”高质量发展思路,打造特种医学一流学科突破点,培育法医学一流学科增长点。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水平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打造数字“医谷”核心区。全体山医人正凝心聚力、开拓创新、进位争先,为早日建成全国一流研究应用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教务部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在设置招生专业时,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问题导向、服务需求和质量优先原则,优化调整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确定本年度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第十三条 学校安排不超过上一年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队。
第十四条 学校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结合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我校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生物制药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考生。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 学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平行志愿类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学校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
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凡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其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其中本科阶段为5年,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达到本科阶段培养要求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阶段为3年,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后,直接转入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达到硕士阶段培养要求后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为落实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在临床医学类专业、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法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等专业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卓越班和拔尖创新班。所有卓越班和拔尖创新班,均采用入校后综合选拔方式产生,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十二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招收农村生源,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对口援疆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六章 申诉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录取结果申诉制度,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在录取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受理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申诉结果。
第七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汾阳校区(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位于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独立承担本科生的教学和管理,学生被汾阳学院专业录取后,大学期间学习生活均在汾阳学院完成。在汾阳学院就读的学生毕业证书内芯加注“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信息。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学校对新生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减等在内的全学段,多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开展的主要资助项目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邵象伊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临时困难补助、“应善良助学金”和“陈家震、蒋慧权助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学校在落实奖助学金政策、切实帮困助学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素质、提升综合能力,实现资助育人的培养目标。
第三十一条 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校本部地址:
迎泽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 030001
中都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 030600
电话:(0351) 3985076
传真:(0351) 3985074
邮箱:sydzsb@sxmu.edu.cn
网址:http://www.sxmu.edu.cn
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032200
电话:(0358)2100773、2100777
传真:(0358)2100777
网址:http://www.sxmufyc.edu.cn
第三十二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山西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院系设置 |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药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管理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儿科医学系 |
山西医科大学麻醉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外语系 |
山西医科大学体育教学部(运动康复系) |
山西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系 |
山西医科大学计算机教学部 |
山西医科大学临床技能教学模拟医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九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一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十五临床医学院 |
山西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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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设置 |
||
学科门类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医学 |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含儿科学方向) |
医学 |
临床医学(五年制)(含免费医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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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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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 |
||
口腔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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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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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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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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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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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学(2018年开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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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2018年开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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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医学(2018年开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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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
理学 |
|
药学(含药剂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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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
||
临床药学 |
||
医学检验技术 |
||
医学影像技术 |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
康复治疗学 |
||
药物制剂(2018年停止招生) |
||
眼视光学 |
||
医学实验技术 |
||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
||
公共事业管理(健康产业管理方向)(2018年停止招生) |
||
劳动与社会保障(2018年停止招生) |
||
健康服务管理(2019年开设) |
||
文学 |
英语(医药方向)(2018年停止招生) |
文学 |
法学 |
社会工作 |
法学 |
工学 |
生物制药 |
工学 |
智能医学工程(2019年开设) |
||
生物医学工程(2021年开设) |
||
教育学 |
运动康复 |
理学 |
直属附属医院 |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山西白求恩医院) |
山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
山西医科大学第六医院 |
附属汾阳医院(山西省汾阳医院) |
附属临汾医院(临汾市人民医院) |
附属运城医院(运城市中心医院) |
附属太原中心医院(太原市中心医院) |
附属忻州医院(忻州市人民医院) |
附属吕梁医院(吕梁市人民医院) |
附属晋中医院(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
附属精神卫生医院(山西省精神卫生中心) |
附属肺科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学费/住宿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减等在内的全学段,多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开展的主要资助项目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邵象伊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临时困难补助、“应善良助学金”和“陈家震、蒋慧权助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助学金。学校在落实奖助学金政策、切实帮困助学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素质、提升综合能力,实现资助育人的培养目标。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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