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地处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全国优秀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吉林省文明校园”、“吉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是吉林省同类院校中唯一一所理工类高等院校。学校前身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光电信息学院,始建于2001年,2002年更名为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转设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并更名为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0年学校位列艾瑞深校友会排行榜全国第17位。
学校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艺术相互渗透,协调发展,是一所光机电算专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光学之父”“两弹一星功勋奖章”获得者王大珩、中科院院士姚建铨、工程院院士姜会林先后担任学校名誉院长。学校下设9个学院,开设37个专业。其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为吉林省特色专业、省级一流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
学校重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高等教育培养了各类学生约4万人,一大批毕业校友成为工程师、设计师和中高层管理人才。学校的考研率和就业率多年来位居吉林省同类院校前列。学校大力实施旨在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特色课程设置,专门为学生设立了“至诚职业教育产业园” “中光科技园” “易仔原创网络平台”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创业项目,搭建“彩虹桥”就业直通车,努力实现学生毕业即就业的夙愿。
学校积极探索与行业、企业合作育人的新模式、新途径。与光学龙头企业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光电智能制造学院,积极探索“校企共建”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与北京尚观科技有限公司共建“尚观学院”,实现VR(虚拟现实)技术、系统运维技术、嵌入式等专业领域学生毕业与就业无缝对接。与欧菲光集团联合开办“欧光学院”,建设“达光智能数据实训基地”,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智能深度融合。
学校以一流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坚持“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博士引进” “双师培养”、组建学科团队等措施,现已形成了一支以姚建铨院士、姜会林院士为引领、学校自有教师和长春理工大学选派教师为主、以兼职教师为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占比5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比70%。学校立足科技创新与产业化平台建设,重视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努力搭建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立项省级“金课”2门,其中大学外语教学部获得吉林省“金课”特等奖,国家级第11名。近 5 年,学校获批各类科研立项项目162项,累计科研经费到款1029万元;发表论文1201篇,出版学术著作17部;获得授权专利101项,另有16项发明专利通过专利局实质性审查;立项建设省级科研基地5个;启动校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21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96项,授权专利居吉林省民办本科院校前列。
学校完善的硬件设施和教学条件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校园绿树成荫、百花争艳,环境优雅、设施齐备,是一所现代化的“绿色校园” “智慧校园”。校园总占地面积70余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万余平方米,学校建有现代化图书馆、标准田径场、智能化公寓、五星级食堂等,采用节能创新科技,实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太阳能供应热水、太阳能路灯照明、无线网络全校园覆盖。现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先后与175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13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建5个二级分院、23个工程师订单班、冠名班。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新校名,新起点,开启新征程。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国家和吉林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恪守“厚德、守正、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朝着建设具有光电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现代产业大学奋勇前行!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2021年5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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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会学理路333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感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字经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源与照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才,资助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建昭奖”、“建昭基金”奖学金、“建昭基金”助学金:
由各分院上报困难学生人数、程度,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上报理事会审查通过予以资助。
我校设立校内优秀奖学金:
特等奖:1000元,获奖比例3%;
一等奖:500元,获奖比例2%;
二等奖:300元,获奖比例8%
三等奖100元,获奖比例25%;
单项奖:50元,获奖比例4%。用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学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和公开性的统一。
2.所有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3.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择优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4.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5.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改革省份按改革省份规定执行。
6.专业录取,凡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7.艺术类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联考,联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按综合分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8.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hangdian2001.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学理路333号
联系电话:0431-81901666 81902999
联系人:李秀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此章程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
1.全额奖学金
理科生:72000元 文科生:60000元
备注:全额奖学金相当于四年学费总和,奖励县区级高考状元,人数不限,逐个奖励。
2.“建昭基金奖学金”约125000元,奖励人数28人
一等奖3名,每人奖励15000元(总计45000元);
二等奖5名,每人奖励8000元(总计40000元);
三等奖20名,每人奖励2000元(总计40000元)。
3.“建昭基金助学金”若干名,共200000元
由各分院上报困难学生人数、程度,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上报理事会审查通过予以资助。我院还设立校内优秀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500、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单项奖:50元,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院还设立“爱心助学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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