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2017年、2022年)
985工程(1999年)
211工程(1995年)
珠峰计划(2009年)
2011计划(2014年)
111计划(2006年)
九校联盟(C9)(2009年)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0年)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2020年)
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2018年)
环太平洋大学联盟
亚洲校园
21世纪学术联盟
2023年6月17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上海交通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著名高等学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125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学,并在新的历史节点,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综合性、创新型、国际化”世界一流大学的愿景目标。
十九世纪末,甲午战败,民族危难。中国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盛宣怀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于1896年在上海创办了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建校伊始,学校即确立“求实学,务实业”的宗旨,以培养“第一等人才”为教育目标,精勤进取,笃行不倦,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已成为国内著名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东方麻省理工”。抗战时期,广大师生历尽艰难,移转租界,内迁重庆,坚持办学,不少学生投笔从戎,浴血沙场。解放前夕,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民主革命,学校被誉为“民主堡垒”。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构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体系,学校调整出相当一部分优势专业、师资设备,支持国内兄弟院校的发展。五十年代中期,学校又响应国家建设大西北的号召,经历西迁与分设,分为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和西安部分。1959年3月两部分同时被列为全国重点大学,7月经国务院批准分别独立建制,交通大学上海部分启用“上海交通大学”校名。六七十年代,学校先后归属国防科委和第六机械工业部领导,积极投身国防人才培养和国防科研,为“两弹一星”和国防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
学校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锐意推进改革:率先组成教授代表团访问美国,率先实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率先接受海外友人巨资捐赠等,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的教学科研改革。1984年,邓小平同志亲切接见了学校领导和师生代表,对学校的各项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国家和上海市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以“上水平、创一流”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先后恢复和兴建了理科、管理学科、生命学科、法学和人文学科等。1999年,上海农学院并入;2005年,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强强合并。至此,学校完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通过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双一流”工程的建设,学校高层次人才日渐汇聚,科研实力快速提升,实现了向研究型大学的转变。与此同时,学校通过与美国密西根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办学,实施国际化战略取得重要突破。1985年开始闵行校区建设,历经30多年,已基本建设成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大学校园,并完成了办学重心向闵行校区的转移。学校现有徐汇、闵行、黄浦、长宁、浦东等校区,总占地面积300余万平方米。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建设,学校的各项办学指标大幅度上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交通大学始终把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一百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逾40万各类优秀人才,包括一批杰出的政治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工程技术专家和医学专家,如江泽民、陆定一、丁关根、汪道涵、钱学森、吴文俊、徐光宪、黄旭华、张光斗、黄炎培、邵力子、李叔同、蔡锷、邹韬奋、严隽琪、陈敏章、王振义、陈竺等。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有200余位交大校友;在国家23位“两弹一星”功臣中,有6位交大校友;在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有4位来自交大。交大创造了中国近现代发展史上的诸多“第一”:中国最早的内燃机、最早的电机、最早的中文打字机等;新中国第一艘万吨轮、第一艘核潜艇、第一艘气垫船、第一艘水翼艇、自主设计的第一代战斗机、第一枚运载火箭、第一颗人造卫星、第一例心脏二尖瓣分离术、第一例成功移植同种原位肝手术、第一例成功抢救大面积烧伤病人手术、第一个大学翻译出版机构、数量第一的地方文献等,都凝聚着交大师生和校友的心血智慧。改革开放以来,一批年轻的校友已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崭露头角。
至2020年底,学校共有33个学院/直属系,13家附属医院,2个附属医学研究所,23个直属单位,5个直属企业。全日制本科生(国内)17071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589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9903人,国际留学生2513人,其中:研究生1488人;有专任教师3307名,其中教授1083名;中国科学院院士2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3名(包括1名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59名,青年拔尖人才27名,长江学者青年项目47名,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41名,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35名(青年科学家2名),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14名,国家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18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0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获得者117名(青年项目获得者14名)。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71个,含43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等九个学科门类;新世纪以来获61项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39项为第一完成单位);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9人,上海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6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6个,上海市教学团队15个;入选国家首批一流本科课程33门,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9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27门,国家双语示范课7门;上海市精品课程183门,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53门。学校荣获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成立学生创新中心,入选首批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学在交大”正在成为新时期上海交通大学的鲜亮名片,学校办学的整体水平与国际地位不断跃上新的台阶。
学校有17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位列全国高校第四;11个学科入选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全校25个学科入选A类。全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7个,覆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覆盖12个学科门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38个博士后流动站;有各类科技创新基地129个,其中国家级28个、省部级82个、国际合作11个、其它8个,包括:1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8个国家重点(级)实验室,1个国家级创新基地,1个国家实验室,1个国家前沿科学中心,1个国家集成攻关大平台,3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应用数据中心,5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研发中心,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国际合作联合科技创新基地,4个卫生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37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5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4个上海市功能型平台,10个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1个国家社科基金决策咨询点,1个上海市重点智库,7个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4个上海市高校智库,3个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专家工作室),2个上海市软科学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软科学研究基地等。目前,正在建设一批面向世界基础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的研究机构。
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20年来,获得国家科技奖99项,上海市奖408项。2019年,谭家华教授团队牵头、六家单位“二十年磨一剑”共同研制的“海上大型绞吸疏浚装备”获评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实现了历史性突破;7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总数位居全国第二;19项成果获评教育部“三大奖”,总数位列全国第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数连续11年位列全国第一。2020年学校将获国家科技奖8项,居全国高校第二,其中一项成果拟授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专用项目)。教育部一等奖 7 项,居全国高校第三。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21项,蝉联上海市首位;SCI收录论文数等指标连续多年名列国内高校前茅,2019年度达7203篇,2020年度达8239篇;Nature、Science、Cell等顶尖杂志的论文发表渐成常态;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等智库资政启民,影响力日益显现;立足上海,辐射全国,李政道研究所、张江科学园建设稳步推进,为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添砖加瓦。
上海交通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办学传统,奋发图强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国内外所瞩目。这所英才辈出的百年学府正乘风扬帆,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为使命,以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向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目标奋进!
上海交通大学
相关基本数据截至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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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
第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采用上海交通大学(国标码10248)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码19248)两个招生代码,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统筹安排、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中,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3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ACM班、约翰·霍普克罗夫特班)、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不改变学籍)。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
第十四条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与护理学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国标代码10248)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8)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的招生类型、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以教务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第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免试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
① 大部分本科专业基准学费预计收费标准为6500-8140元/学年·人。
② 软件工程专业人民币400元/学分。
③ 上海交大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人·年。
④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45,000元/人·年。
⑤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上海市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⑥ 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人·年。
⑦ 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人·年。
⑧ 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
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人·年。
具体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
第二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
第二十三条 咨询和联系
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www.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咨询热线:(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招生网:http://admissions.sjtu.edu.cn/
电子信箱:zsb@sjtu.edu.cn
微信名:上交大
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上海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计划(含医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2022年高校专项(思源计划)招生计划
上海交通大学校本部2022年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2年贫困地区定向、高校专项(思源计划)招生计划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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