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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FJJ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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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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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福建省泉州市 | 民办


  福建江夏学院(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FJJXU)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普通学院,是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江夏学院,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7年,由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于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


    2025年 - 2021年

    面向 香港、澳門、台灣、華僑 招生简章、公告汇总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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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园规划面积1388.4亩,主校区坐落于福州地区大学城。学校先后获得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5A级平安校园、平安单位、文明校园、五一劳动奖状、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2018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年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22个一级学科和经、管、法、文、理、工、艺等7个学科门类。专任教师799人,高级职称401人、占比50.19%,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66.96%,省级教学科研团队9个,各类高层次拔尖人才73人次,全国优秀教师2人。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同时招收国际及港澳台侨学生,在校生1.4万余人。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联合培养金融、会计、法律、土木水利、集成电路工程、公共管理等6个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拥有省级应用型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3个和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培育)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2个、应用型专业群6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6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6个。获批国家级、省级课程101门。获得省级优秀特色教材5本、省级教改项目74项、省级新工科项目2项和新文科项目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20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项目20个。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率先设立了装配式建筑产业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财富管理产业学院、资产评估与财务服务产业学院、联发物业产业学院、议和劳动人事产业学院、金山软件产业学院等7个产业学院,其中数字经济产业学院获批首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现有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各类实践教学基地8个。

        学校深入推进科研创新服务发展,现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拥有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高校特色新型智库、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22个,拥有省级学会和研究会5个。学校与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司法厅、民政厅、农信联社、知识产权局、民盟福建分别共建信访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院、司法行政工作研究基地、基层治理研究中心、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律与实务研究院、乡村文化研究院。多项成果被《成果要报》《八闽快讯》刊发,获省领导批示及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厅局采纳。学校主办《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海峡法学》等学术期刊。

        学校持续扩大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24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在国际合作方面,与CIM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入英国高等教育文凭SQA-(HND)AD项目,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合作举办动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开设优质教学课程线上交流项目。在台港澳合作方面,与台湾地区东海大学、中原大学、万能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高校实施闽台联合培养人才“3+1”“4+0”项目,引进台湾空中英语项目,并成立了“福建江夏学院与中原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省教育厅授牌在校设立“海峡两岸金融教育培训基地”。同时,学校还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一流大学建立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合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086-591-23535016。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2024年学校面向台湾地区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

    授予学位

    层次

    学制

    学费(元)

    1

    金融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3

    法学

    法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4

    知识产权

    法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5

    社会工作

    法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6

    市场营销

    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7

    国际商务

    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8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9

    物业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10

    文化产业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5200

    11

    行政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4800

    12

    商务英语

    文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4800

    13

    法语

    文学学士学位

    本科

    四年

    4800

        第五条 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970元/生·学年(6人间)或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第六条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四章  申请资格、材料及办法

        第七条 申请资格

        (一)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二)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四)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1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第八条 申请材料及办法

        (一) 申请材料

        1.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完成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 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 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 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 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2000字之内。

        注: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二) 申请办法

        学生将以上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读)及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至:zsb@fjjxu.edu.cn,邮件标题为:2024年台湾统测申请材料+姓名。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若未收到确认邮件,请与我校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第九条 申请时间

        2024年5月6日-8月6日。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条 学校将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根据学生志愿、统测成绩、面试情况、综合素质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持福建江夏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两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福建江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学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财政部、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及福建省政府台湾学生奖学金。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建江夏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对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招生信息获取途径

        学校网址:https://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086-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网址:https://zsb.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

        本简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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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园规划面积1388.4亩,主校区坐落于福州地区大学城。学校先后获得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5A级平安校园、平安单位、文明校园、五一劳动奖状、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2018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年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

        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22个一级学科和经、管、法、文、理、工、艺等7个学科门类。专任教师799人,高级职称401人、占比50.19%,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66.96%,省级教学科研团队9个,各类高层次拔尖人才73人次,全国优秀教师2人。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同时招收国际及港澳台侨学生,在校生1.4万余人。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联合培养金融、会计、法律、土木水利、集成电路工程、公共管理等6个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拥有省级应用型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3个和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培育)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2个、应用型专业群6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6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6个。获批国家级、省级课程101门。获得省级优秀特色教材5本、省级教改项目74项、省级新工科项目2项和新文科项目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20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项目20个。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率先设立了装配式建筑产业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财富管理产业学院、资产评估与财务服务产业学院、联发物业产业学院、议和劳动人事产业学院、金山软件产业学院等7个产业学院,其中数字经济产业学院获批首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现有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各类实践教学基地8个。

        学校深入推进科研创新服务发展,现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拥有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高校特色新型智库、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22个,拥有省级学会和研究会5个。学校与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司法厅、民政厅、农信联社、知识产权局、民盟福建分别共建信访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院、司法行政工作研究基地、基层治理研究中心、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律与实务研究院、乡村文化研究院。多项成果被《成果要报》《八闽快讯》刊发,获省领导批示及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厅局采纳。学校主管、主办《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海峡法学》等学术期刊。

        学校持续扩大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24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在国际合作方面,与CIM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入英国高等教育文凭SQA-(HND)AD项目,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合作举办动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英国、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开设优质教学课程线上交流项目。在台港澳合作方面,与台湾地区东海大学、中原大学、万能科技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高校实施闽台联合培养人才“3+1”“4+0”项目,引进台湾空中英语项目,并成立了“福建江夏学院与中原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省教育厅授牌在校设立“海峡两岸金融教育培训基地”。同时,学校还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一流大学建立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合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086-591-23535016。

    第三章  报名资格、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报名资格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 成 绩 招 收 台 湾 高 中 毕 业 生 系 统 (网 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 6 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

    授予学位

    招生科类

    层次

    学制

    学费(元)

    1

    金融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3

    法学

    法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4

    知识产权

    法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5

    社会工作

    法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6

    市场营销

    管理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7

    国际商务

    管理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8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9

    物业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10

    文化产业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5200

    11

    行政管理

    管理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4800

    12

    商务英语

    文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4800

    13

    法语

    文学学士学位

    文理科兼招

    本科

    四年

    4800

        (二)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970元/生·学年(6人间)或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第七条 2024年学校面向台湾地区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而定。

        第八条 我校将在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审核报考我校的台湾学生申请材料,并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九条 2024年5月15日前我校会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请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条 录取的新生持福建江夏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两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福建江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台湾学生奖学金。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建江夏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对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招生信息获取途径

        学校网址:https://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086-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网址:https://zsb.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

        本简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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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试点开展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校园面积1388.4亩,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5万人,设置13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45个本科专业,涵盖22个一级学科和经、管、法、文、理、工、艺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先后获得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5A级平安校园、平安单位、文明校园、五一劳动奖状、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2018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年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招生信息公开职责,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开展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086-591-23535016。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原则上招生计划数为10人,视生源情况而定,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重点学科本科专业(含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类:社会工作;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人民币5200元/生·学年;

    (二)普通本科专业(含外国语言文学类:商务英语、法语;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人民币4800元/生·学年。

    第五条       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970元/生·学年(6人间)或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第六条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四章  申请资格、材料及办法

    第七条       申请资格

    (一)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二)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四)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1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第八条       申请材料及办法

    (一)                     申请材料

    1.           《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完成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           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           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           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           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2000字之内。

    注: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二)                     申请办法

    学生将以上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读)及一寸彩色免冠相片,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至:zsb@fjjxu.edu.cn,邮件标题为:2023年台湾统测申请材料+姓名。我校收到申请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若未收到确认邮件,请与我校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第九条       申请时间

    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5日。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条       学校将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根据学生志愿、统测成绩、面试情况、综合素质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录取的新生持福建江夏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超过两周以上者,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福建江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及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港澳台学生专项奖学金。

    第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建江夏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对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招生信息获取途径

    学校网址:https://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086-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网址:https://zsb.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

    本简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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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简介

资料来源: 福建江夏学院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福建江夏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7年,由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于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学校校园规划面积1388.4亩,主校区坐落在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校区建设得到世纪金源集团的捐助。“十三五”以来,学校高质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先后获得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5A级平安校园、平安单位、文明校园、五一劳动奖状、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进入“十四五”,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把学校纳入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计划。


  学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开设44个本科专业,涵盖22个一级学科和经、管、法、文、理、工、艺等7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1.5万人,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现有专任教师总数822人,高级职称389人、占比47.32%,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736人、占比89.53%,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61.1%,省级教学科研团队6个,各类高层次拔尖人才43人次,全国优秀教师2人,获省级表彰17人次。


  学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联合培养金融、会计、法律、土木水利、会计、集成电路工程、教育管理等6个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获得省级应用型学科4个、重点学科4个、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培育)1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应用型专业群6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6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6个。获批国家级、省级课程92门。获得省级优秀特色教材5本、省级教改项目58项、省级新工科项目2项和新文科项目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89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项目16个。


  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率先设立了装配式建筑产业学院、数字经济产业学院、财富管理产业学院、资产评估与财务服务行业学院、联发物业产业学院、议和劳动人事产业学院、动漫游戏产业学院等7个产业(行业)学院。现有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平台5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实践教学基地、“互联网+管理”培训机构教育实践基地、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培育基地(跨境电商产创融合教育建设实践基地)、软件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等8个。


  学校深入推进科研创新服务发展,现有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拥有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社科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高校特色新型智库、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21个,拥有省级学会和研究会5个。学校与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司法厅、农信联社、知识产权局、民盟福建分别共建信访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院、司法行政工作研究基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律与实务研究院、乡村文化研究院。多项成果被《成果要报》《八闽快讯》刊发,获省领导批示及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厅局采纳。学校主管、主办《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海峡法学》等中文学术CN期刊。


  学校持续扩大开放办学,全面推进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一流大学的合作交流。在国际合作方面,与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22所高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或合作备忘录。与CIM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引入英国高等教育文凭SQA-(HND)AD项目。2019年获批招聘外籍教师和招收国际学生资格。2020年与英国威尔士三一圣大卫大学合作举办动画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系我省首个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与英国、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大学开设线上优质教学课程项目。在台港澳合作方面,与台湾地区东海大学、中原大学、万能科技大学等高校实施闽台联合培养人才“3+1”“4+0”项目。成立了“福建江夏学院与中原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省教育厅授牌在学校设立“海峡两岸金融教育培训基地”。2020年获批台港澳学生招生资格。2021年,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教育融合发展,引进台湾空中英语项目;文化交流营项目获教育部批准立项,并予资金支持。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2021年,学校胜利召开第二次党代会,提出了至二〇三五年的“两步走”发展目标,制定实施了“1357”方略,正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区域一流应用型本科大学奋勇前进。


资料来源:福建江夏学院
2022年3月3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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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港澳台招生院校鏈接





   本頁引用教育相關官網及大學官網一些資源,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具體信息請以官網公布為準。



大学 - 校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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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福建江夏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官網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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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概況


中文名
福建江夏学院
外文名
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
简    称
江夏学院(FJJXU)
创办时间
2003年
办学性质
公立学院
学校类别
财经类
学校特色
福建省普通高校整体转型发展试点单位(2016)
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18)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主管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宋建晓、校长:凌启淡
本科专业
44个
院系设置
13个二级学院
校    训
博学于文,修身以德
校    歌
《福建江夏学院校歌》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号
院校代码
13763
主要奖项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福建江夏学院

福建江夏学院 - 流金歲月

「 博学于文,修身以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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