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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北方民族大学(North Minzu University)坐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民委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由合肥工业大学对口支援,入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首批实施高校、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宁夏回族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为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高校。
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9日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有博士生、硕士生、本(预)科生2.3万余人在读,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10个学科门类的76个本科专业。民族学、数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等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学等9个省部级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等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等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软件工程等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等9个省部级优势特色专业,自动化等7个省部级“十三五”重点专业(群),机械电子工程等5个省部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材料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化工技术基础等8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2025年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10人。招生专业(类)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5年招生专业(类)目录》。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5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
3.相关说明: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注意要提交正确的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我校的招生专业(类)、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类),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资格审核与录取
1.学校在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根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定、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
4.学校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5.若首轮录取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6.学校于2025年7月中旬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与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见我校《2025年新生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符合录取标准的不受限专业。
3.台湾地区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以及我校本科生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收费标准
录取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校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普通本科类每学年学费标准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6人公寓800元、4人公寓12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依据宁夏物价管理部门的最新批文执行。
五、奖助学金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依规申请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学各类奖助学金。
六、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方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相关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86-951-2066335或86-951-2066992
电子信箱:bfmdzs@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学网址:https://www.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nm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2月5日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9个学科门类的77个本科专业。有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士生、硕士生、本(预)科生2.3万余人在读,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2024年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10人。招生专业(类)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类)目录》。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
3.相关说明: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注意要提交正确的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我校的招生专业(类)、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类),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资格审核与录取
1.学校在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学校根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定、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
4.学校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5.若首轮录取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6.学校于2024年7月中旬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与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见我校《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台湾地区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以及我校本科生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收费标准
录取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我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每学年学费标准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6人公寓800元、4人公寓12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依据宁夏物价管理部门的最新批文执行。
五、奖助学金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依规申请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学各类奖助学金。
六、体检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七、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方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相关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86-951-2066335或86-951-2066992
电子信箱:bfmdzs@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学网址:https://www.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nm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3年1月11日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八省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的77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博士生、硕士生、本(预)科生2.2万余人在读,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2023年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10人。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类)目录》。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3.参加当年学测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高中阶段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
3.相关说明: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注意要提交正确的学测报名序号或应试号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上传材料、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与录取
1.学校在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
3.学校根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结合申请材料综合评定、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
4.学校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5.若首轮录取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6.学校于2023年7月中旬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入学与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见学校《2023年新生入学须知》(随录取通知书邮寄)。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台湾地区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以及我校本科生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收费标准
录取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住宿等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学费按专业分为4000元/学年、4400元/学年、48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收费标准为:6人公寓800元、4人公寓12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依据宁夏物价管理部门的最新批文执行。
五、奖助学金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学各类奖助学金。
六、体检要求
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七、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北方民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相关说明
1.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86-951-2066335或86-951-2066992
电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学网址:https://www.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b.nmu.edu.cn/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2年3月2日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的77个本科专业。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民族本(预)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2万余人,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精神,为做好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类)
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0人。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类)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类)详见附件1《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类)一览表》。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3.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截至2022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书面申请材料如下:
①《北方民族大学2022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2,打印并填写完整后签字,原件1份);
②《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③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单(复印件1份),并附上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④所在高中学生证(复印件1份);
⑤中学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⑥本人一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
⑦考生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原件1份);
⑧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原件1份)。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其本人的学测成绩等信息。
以上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并以特快专递寄至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邮件内容栏目中注明“台湾高中生材料”字样,或于报名截止日前直接送达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除纸质材料外,请考生将上述邮寄材料的扫描件(按书面申请材料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本人一寸证件照片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到bfmdzs@nun.edu.cn,电子邮件题目为“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姓名”。
(3)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三)材料审核
1.初审:2022年5月1日至5月15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审名单。
2.复审:2022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成绩等资料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后邮件通知考生。
(四)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及综合情况等进行评定,择优录取,并将录取学生名单和报名照片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中旬发放。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每生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学费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800元、4人间1200元。其它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依据宁夏物价部门的最新批文执行。
四、入学与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北方民族大学2022级新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五、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学各类奖学金。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北方民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及其它
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6992 或2066335
传真:(0951)2066992
电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学网址:https://www.nmu.edu.cn/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s://zsb.nmu.edu.cn/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1年2月9日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的74个本科专业。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6个民族的本(预)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1万余人,少数民族学生比例约为60%,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精神,为做好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10人。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一览表》。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
3.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截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书面申请材料如下:
①《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打印并填写完整后签字,原件1份);
②《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③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单(复印件1份),并附上成绩公证认证材料;
④所在高中学生证(复印件1份);
⑤中学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⑥本人一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
⑦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详见附件3)。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其本人的学测成绩等信息。
以上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并以特快专递寄至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邮件内容栏目中注明“台湾高中生材料”字样,或于报名截止日前直接送达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2)除纸质材料外,请考生将上述邮寄材料的扫描件(按书面申请材料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本人一寸证件照片的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到bfmdzs@nun.edu.cn,电子邮件题目为“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姓名”。
(3)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三)材料审核
1.初审:2021年5月6日-5月10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审名单。
2.复审:5月11日至5月30日,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成绩等资料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后邮件通知考生。
(四)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及综合情况等进行评定,择优录取,并将合格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中旬发放。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每生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学费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800元、4人间1200元。其它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依据宁夏物价部门的最新批文执行。
四、入学与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北方民族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五、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学各类奖学金。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北方民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及其它
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6992 或2066335
传真:(0951)2066992
电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址:https://zsb.nmu.edu.cn/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0年3月25日
为进一步规范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民族类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计划为10人。申请人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三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详见附件一《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及要求一览表》。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但学测社会或自然科目成绩须达到招生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及要求一览表》)。
3.考生在报名申请环节,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学测成绩等信息,并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截至2020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登陆北方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北方民族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二)。
(2)邮寄材料:①申请表(打印并签字盖章);②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③中学成绩证明影印本;④台胞证影印本(资料页);⑤台湾居民身份证影印本;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⑦《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原件、扫描版、影印版均可);⑧本人一寸证件照片2张。以上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并以特快专递寄至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邮件内容栏目中注明“台湾高中生材料”字样,或于报名截止日前直接送达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3)上述材料邮寄后,请将快递单号、申请表、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本人一寸证件照片的电子版发送到bfmdzs@nun.edu.cn。
3.所有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三)材料审核
1.初审:2020年5月6日-5月10日,学校招生办公室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审名单。
2.复审:5月11日至5月30日,学校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及成绩等资料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名单,并通知申请人。
(四)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及综合情况等进行评定,择优录取,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预计在7月中旬发放。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学校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住宿费每生按学年收取,普通本科类学费按专业分为4000元、4400元、4800元;住宿费标准为6人间800元、4人间1200元。其它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将依据宁夏物价部门的最新批文执行。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请参考《北方民族大学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五、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北方民族大学各类奖学金。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北方民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北方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及其它
学校全称:北方民族大学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6992 2066335
传真:(0951)2066992
电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学招生网址:http://zb.nun.edu.cn/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资料来源: 北方民族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自治区的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四个服务”的时代使命,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尊重民族高等教育特点,坚持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学校是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是研究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重要基地,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基地,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重要基地,也是展示我国民族政策和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
学校现有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56个民族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预科生共2.2万余人,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37年来,学校为国家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培养了6万余名各民族优秀人才,他们已经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实践者,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弘扬和传播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捍卫者。
学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的76个本科专业;民族学、数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等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等10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数学等3个省级一流学科,生态学等6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等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等9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自动化等7个省级“十三五”重点专业(群);机械电子工程等5个省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经济学等1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1个国家级材料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化工技术基础等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建设了一支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聘任院士两名,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获得荣誉称号13人次,其中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7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入选省部级人才项目及荣誉称号180余人次。
学校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开展科研攻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加强理论研究,深度服务地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校地校企的合作交流,建立了依托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合作办学、联合攻关机制,在服务社会中实现大学使命和价值回归。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纵、横向科研项目1470项。在粉体材料与特种陶瓷、工业废弃物循环再利用、葡萄种植与葡萄酒酿造技术、民族学、兴边富民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建设了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示范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级创新(工程)中心、3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1个省部级创新团队,1个自治区产学研合作基地、2个宁夏新型高校智库,1个国家级“全国化工及机械基础科普基地”、1个省部级“电子科学与物理示范中心”科普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学校与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等14所国内高校,银川市人民政府、石嘴山人民政府、中卫市人民政府等26家地方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南京证券、宁夏共享集团等22家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并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学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进教育对外开放,2014年成立国际教育学院,2015年加入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先后与美国、法国、马来西亚等30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学校积极推进留学生教育,通过举办中亚国家青年汉语班、宁夏国际友城青年汉语班等,招收和培养汉语进修、学历教育留学生261人次。
学校扎实推进教育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实施“思想政治教育+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建立以资源共享、兴趣驱动、学科交叉、尊重个性、自主学习、自我管理为支撑的“创新创业团队+创新创业实践+校企合作实践”三位一体实践平台,形成了“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局面。学校被评为首批“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宁夏回族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百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创业示范园”称号。
建校37年来,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铿锵步伐,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实现了高速发展。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4年国家民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共建协议决定共建北方民族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经验推广高校。2015年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决定共建北方民族大学在内的6所委属高校,学校发展迎来新的契机。2017年学校获批为第七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8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建设单位,民族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标志着学校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幽雅,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荣誉称号,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近年来,学校先后获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明校园”“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银川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37年艰苦奋斗,37年砥砺奋进。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步入新征程,北方民族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和“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内涵建设,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早日建成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
资料来源:北方民族大学
统计数据截止到: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