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7年)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1年)
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 2011计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特色重点学科项目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 省部部共建高校(2012年)
2023年7月3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服务于新中国国家战略和国民经济建设需求而生,1960年设立南京大学气象学院(学校前身),隶属原中央(军委)气象局,1963年独立建校为南京气象学院,1978年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转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07年以来,学校先后实现了江苏省人民政府、中国气象局、教育部、国家海洋局等多方共建。现为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南京市江北新区,占地2000余亩;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位于天长市金牛湖新区,毗邻南京市六合区;无锡校区位于无锡市锡东新城,建有滨江学院(现已转设为无锡学院)和南信大无锡研究生院、无锡研究院、无锡校区国教院;另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六合区、雨花台区建有大学科技园及其文旅园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35800人,其中普通本科生约28300人、硕博研究生约6200人、留学生(学历生)约1300人。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大气科学学科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在教育部近两次一级学科评估中先后获评全国第一和A+等级,气象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地球科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等7个学科跻身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拥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数学、科学技术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大气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5个本科专业分布于理、工、文、管、经、法、农、艺、教9个学科领域。
学校设有大气科学学院、应用气象学院、大气物理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海洋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22个专业学院,设有国际教育学院、雷丁学院(中英合作)、长望学院(拔尖培养)、龙山书院(大类培养)、藕舫学院(创新创业)、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高水平办学机构。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教师博士化率超过85%,具有一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的超过67%。专任教师中包括中科院院士2人、海外院士18人、教育部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11人、国家特聘专家16人、万人计划领军人才4人、“97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首席科学家2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学者、教育部特聘青年学者、国家优青、万人青拔等其他“四青”人才27人,以及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省教学名师等近700人次。现拥有教育部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教育部长江创新团队、江苏双创团队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44个。
学校坚持科教融合理念,教学科研资源丰富。大气科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是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为全国首批唯一入选省属高校。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是首批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个实践教学平台。学校大气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海洋科学、材料物理、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22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值天气预报》《大气物理学》《环境科学概论》《气候变化与人类社会》等课程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天气学分析基础》《GIS气象应用》《高频电子线路》《社区服务创新实践》《统计学》《红色经典与信仰史话》等14门课程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一批国家精品教材和国家规划教材。建有气候与环境变化国际联合实验室、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气象灾害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数字取证工程研究中心、中国气象局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重点开放实验室、省科技创新智库基地、江苏省地理大数据智能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协同精密导航定位与智能应用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气象能源利用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制造业发展研究院、省重点培育智库气候与环境治理研究院、省军民融合创新平台等30多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建有“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和“大气环境与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其中“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与评估协同创新中心”入选教育部首批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现有《大气科学学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报》《阅江学刊》三份学术期刊,其中《大气科学学报》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收录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报》为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阅江学刊》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扩展期刊。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243万余册,数据库总量近60种,中外电子图书199万余种,电子期刊226万余册,年订阅纸质中外期刊1013种,是国内大气科学类文献最齐全的高校图书馆。
学校秉承“艰苦朴素、勤奋好学、追求真理、自强不息”的优良校风,恪守“明德格物、立己达人”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拔尖精英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国际化人才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了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获得全国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入选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2019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国家级众创空间。学生获得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及本科组唯一“高教社杯”、中国机器人大赛特等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一等奖、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一等奖、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国际计算机视觉与模式识别大会算法竞赛冠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等众多竞赛最高奖项。2016年大学生男排获得全国联赛总冠军。学生参与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率达50%。近三年,研究生获国家级竞赛奖项198项,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共计361人次。本科生高质量就业率96%以上,升学率(含出国)达41.52%。建校以来,已培养各类毕业生20万余人,校友中涌现出一批两院院士、部委领导、央企高管、战略专家、国际组织官员等杰出人才,众多校友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气象行业的业务骨干和科研精英,学校被社会誉为“气象人才的摇篮”。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引领。自“十三五”以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4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含课题专项)173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4项、省部级项目277项,获授权专利3638项,获得软件著作权1185项,获批国家首批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获批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80余项,获批“气候系统预测研究中心”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立项。“气候系统预测研究中心”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为落地江苏首个。学校教师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国家海洋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百余项,学校教师还获得卡尔·古斯塔夫·罗斯贝奖章、美国地球物理学会霍尔顿青年科学家奖等国际性奖项多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园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技术转移中心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学校获批 “天气气候变化与预测技术”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级外专项目10项,2名外籍专家荣获江苏省外专最高荣誉“江苏友谊奖”,5名外籍专家入选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名单。多项研究成果刊发于《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
学校积极推动海内外合作共建,着力汇聚办学资源、拓展办学空间,与全国各省市区气象局,中国科学院大学,中科院大气所、海洋所、遥感所、自动化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象中心,中船重工724所、716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省社科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惠普企业服务集团(DXC)、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全面深化合作,与航天宏图、墨迹天气、象辑知源、中科三清、华风、中国电科院、太极计算机、旗云中天、富景天策、新华三、奇安信、航天新气象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联合成立校企研究院。建有南京、苏州、无锡、南通和安徽天长等校地联合研究院和研究生院。与江北新区签署校地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共建中国气象谷,30多家企业签约进驻,开启“环南信大知识经济圈”建设新征程。与天长市签署战略合作办学框架协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已正式启用,谱写学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篇章。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英国雷丁大学、曼彻斯特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莫纳什大学,日本海洋研究开发机构,俄罗斯国立水文气象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等100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合作关系。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创办雷丁学院,是首批“江苏—英国高水平大学20+20联盟”高校;建有国际教育学院,拥有中国政府、国家汉办、江苏省政府奖学金、南京市政府奖学金等招收来华留学生资格;创办巴哈马大学“孔子学院”;设在学校的“联合国世界气象组织区域培训中心”及“国际台风委员会培训中心”,已为158个国家和地区培养了4300余名高级气象科技人员和管理者,成为全球培训规模最大、质量名列前茅的培训中心,受到世界气象组织的高度评价和特别嘉奖。
迈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展望“十四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永恒主题,以服务支撑国家和地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导向,聚焦“一流特色研究型大学”战略目标,坚持“开放、协同、特色”发展理念,秉承“笃行以生为本、厚植大学精神”办学宗旨,围绕“面向行业、面向地方、面向国际”的服务面向,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办学实力,推动大气科学学科整体实力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作出更大贡献。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数据更新至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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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内地班、定向生、保送生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二)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0;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四)学校层次:全国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五)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六)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七)学制:四年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负责制订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事项。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有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和气象事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的认可度,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学校。
(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请考生依据相关指导意见选报自身健康状况适宜的专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性别比例。
第十五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学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依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投档时,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三)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 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五)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六)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八)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九)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十)对于艺术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各类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录取相关工作。
(十一)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等,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办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实行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学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20%的学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注明两校联合培养。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信息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七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四年。以上七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0模式,在学校雷丁学院就读。
学校与爱尔兰沃特福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学校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就读。
学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在学校艺术学院就读。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二十四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证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
省优势学科专业6050元(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 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不同的宿舍标准分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500元,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包括多层次、各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5-58731378
招生传真:025-58731333
电子信箱:zsb@nuist.edu.cn
招生咨询QQ群:1033419791
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
招生办小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招生监督电话:025-58731002
招生监督邮箱:jiwei@nui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uist.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设有大气科学学院、应用气象学院、大气物理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海洋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等22个专业学院,设有国际教育学院、雷丁学院(中英合作)、长望学院(拔尖培养)、龙山书院(大类培养)、藕舫学院(创新创业)、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高水平办学机构。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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