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依据学测成绩
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1月5日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落实“科技创新改革30条”试点高校。学校ESI综合排名进入全球前1‰,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55位。泰晤士高等教育2023年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并列第49位;自然指数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41位;上海软科2022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43位。学校秉承“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形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鲜明特色。
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语文、数学A/B和英语考试科目中任意两门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法学、行政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知识产权、汉语国际教育、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学制四年。按照大类招收的学生,录取入学后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分流到相应专业就读。
招生计划:5人。实际招生名额可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申请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校专业目录里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录取时优先满足学生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附件)及报考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需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有:
(1)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考生成绩通知单影印本(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
(2)中学成绩证明影印本;
(3)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印本(正在办理中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于2023年5月1日前上传系统,逾期不受理)。
以上材料确保像素清晰,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考生不需另外寄送纸质版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审核:我校于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征集志愿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对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确定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2.面试:我校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面试形式和时间将通过电子邮件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对审核通过考生择优录取,并于5月15日前(征集志愿6月21日前)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于5月15日(征集志愿6月21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征集志愿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录取情况并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五、学费及其他费用
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参考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介绍。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1500元左右人民币/学年/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察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负责受理考生投诉和来访。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86-25-58139070,jiwei@njtech.edu.cn。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5-58139090
联系人:严老师、何老师、张老师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njtech.edu.cn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微信:南工招办
八、本简章由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x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