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1月21日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21年面向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能力优秀,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成绩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提前招生专业。
报考我院艺术科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统考,未参加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得报考我院提前招生艺术科类专业。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招生科类 |
计划数 |
---|---|---|---|---|---|
01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兼招 |
20 |
|
02 |
560701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兼招 |
20 |
|
03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兼招 |
20 |
|
04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兼招 |
20 |
|
05 |
610107 |
汽车智能技术 |
兼招 |
20 |
|
06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兼招 |
20 |
|
07 |
540502 |
工程造价 |
兼招 |
20 |
|
08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兼招 |
20 |
|
09 |
5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兼招 |
20 |
|
10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兼招 |
20 |
|
11 |
650101 |
艺术设计 |
艺术 |
20 |
|
12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兼招 |
20 |
|
13 |
660206 |
影视编导 |
艺术 |
20 |
|
14 |
660208 |
影视多媒体技术 |
兼招 |
20 |
|
15 |
610213 |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
兼招 |
20 |
|
16 |
560304 |
智能控制技术 |
兼招 |
20 |
|
17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兼招 |
20 |
|
18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兼招 |
20 |
|
19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兼招 |
20 |
|
20 |
610205 |
软件技术 |
兼招 |
20 |
|
21 |
630302 |
会计 |
兼招 |
20 |
|
22 |
630201 |
金融管理 |
兼招 |
20 |
|
23 |
630701 |
市场营销 |
兼招 |
20 |
|
24 |
630801 |
电子商务 |
兼招 |
20 |
|
25 |
600405 |
空中乘务 |
兼招 |
20 |
|
26 |
600112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兼招 |
20 |
|
27 |
640202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兼招 |
20 |
|
28 |
640204 |
中西面点工艺 |
兼招 |
20 |
|
29 |
640105 |
酒店管理 |
兼招 |
10 |
|
30 |
600403 |
定翼机驾驶技术 |
考生须查询院校招生简章 |
兼招 |
15 |
31 |
630503H |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兼招 |
15 |
|
32 |
670203 |
应用英语 |
兼招 |
20 |
|
33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兼招 |
20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准公布计划数为准。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17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志愿填报
每位考生最多可向2所院校提出申请,并按院校规定参加校测(我院不安排校测),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四、政策性加分
(1)国家政策
①烈士子女加20分。
②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③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5分。
④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加分项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2)学院政策
①合格性考试等级优秀类:十门合格性考试等级均为合格,加10分。
②综合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证书,加10分。
③科技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科技、创新、发明等大赛(含团体)获奖或证明证书;高中阶段获得的初级及以上的职业技能或发明专利证书,加10分。
④体育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体育类比赛获奖或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加10分。
⑤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具有县区级及以上的艺术大赛获奖或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加10分。
五、录取办法
1.我院将对考生的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的成绩进行赋分转换,“合格”转换为10分,“不合格”转换为6分,10门科目转换后的分数相加,即为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此项满分为100分。
2.以录取总分作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普通科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艺术科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总分相同时,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数、外合格性考试转换成绩排序录取。
说明:招生考试录取政策以经省考试院审定后公布的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六、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报考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无异议后报考)
该专业为我院与华飞航空发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简称华飞航空)校企合作联合培养项目,培养目标为:掌握直升机驾驶基础知识和技能,达到中国民航直升机驾驶员执照标准,符合中国民航行业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飞行人才。
1.报名对象与条件
(1)报名对象:符合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男女不限,年龄为16周岁至20周岁。
(2)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成绩合格,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身体条件。
(4)家庭背景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员的背景调查要求。
2.招录流程
(1)有意报考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前联系我院招办进行报考咨询。
(2)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
(3)录取入学后,学生可自愿与华飞航空旗下无锡太湖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定向培养与就业协议”,交纳直升机执照培训费用。
(4)学院将在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背景调查和专业体检(由中国民航管理局认定的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负责体检)。复查合格者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学生意愿,学院负责将其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费用
(1)学费、住宿费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飞行执照培训费:自愿与无锡太湖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 “定向培养与就业协议”并交纳培训费。签订协议并交纳培训费的学生,企业将给予学生每年9000元学费补贴。
4.报考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168~185cm、女生160~178cm;
(2)视力:C字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1以上,单眼裸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1.0,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3)无重大疾病;
(4)无传染病史及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5.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学习态度、法制观念、吃苦耐劳精神等。考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考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考生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的现实表现,主要是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七、奖、助、贷政策
1.资助政策
为了贯彻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我院通过校企合作,实施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计划,与企业共建“校企合作·现代学徒班”,按照“工学交替”教育方式,探索现代学徒制式的教育改革。
校企合作·现代学徒班学生在校三年期间,按计划分段安排在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教育场所,接受学校、企业双主体培养。企业派遣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学院派驻企业的专业教师和辅导员,组成“思政导师、专业导师、技能导师”三导师队伍,按照企业与学院联合定制的现代学徒人才培养方案及思政管理办法,实施“课岗、课证融通”课程体系教学。通过“双主体”育人模式培养学生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加速学生从“学生”到“社会人”的人格转变,增强就业竞争力。
考生可自愿加入录取专业的“校企合作·现代学徒班”学习。按照教学计划,学生进入校企合作企业参加教育实践期间,享受企业提供的实践补贴(与薪酬标准相同)。实践补贴包括:(1)发给学生本人的生活补贴;(2)用于冲抵学费的学费资助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具体专业而不同。学生个人实际缴纳的学费远低于学费标准,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2.助、奖、贷政策
学校“奖助贷”政策体系完善。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单项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500元—6000元/学年;受奖面50%以上。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完成学业,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免息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贷款为8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3300元/学年。
退役士兵入学进行学历提升,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精神,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3月9日-11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志愿 |
3月13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提供给其所申请的第一所院校 |
4月5日前 |
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4月10日前 |
未完成的计划参加第二轮招生录取 |
4月20日前 |
将拟录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九、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一、监督机制
1.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网对我院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5.所有加分材料需经我院公示7天,无异议后执行。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本简章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 邮政编码:214081
传真:0510-68512566 监督投诉电话:0510-68512617
招办咨询电话:0510-68512568、68512588
学院网址:http://www.wsoc.edu.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soc.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