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5月10日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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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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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0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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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校 本 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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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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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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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浙江师范大学 |
证书 |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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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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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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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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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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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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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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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20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新生学年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
住宿费 |
1000-16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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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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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一)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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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一)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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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一)转专业政策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