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日
一、院校全称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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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2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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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白云校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欣苑街3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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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 本科 R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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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R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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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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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
我校培养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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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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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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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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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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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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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农林类6300元/学年(其中林业技术、园艺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专业三个专业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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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
6人间:1200元/人/学年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各类资助政策,建立“绿色通道”帮困制度。具体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当年的《学生手册》及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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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8-2296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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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lszj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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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第一学期末为学生提供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具体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