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4269 |
||
三、校址 |
浙江绍兴世纪东街770号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
|
证书 |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有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各项工作。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
我校外国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
(一)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园艺技术等3个专业浙江省户籍考生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浙江省财政负担。 |
|
住宿费 |
6人间,1200元/人•年,4人间,1600元/人•年,具体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调整普通高校住宿费的通知》(浙价费〔2016〕209号)执行。2023级新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将按新标准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为帮助资助对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奖、贷、助、勤、减、免、补、绿色通道等各项社会资助和困难补助为补充的立体式资助体系。多措并举,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助推学生成长成才。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办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址:https://www.zjabc.edu.cn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zjabc.edu.cn/ 公布。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