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5月11日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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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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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4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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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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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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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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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
证书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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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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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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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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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专业教学培养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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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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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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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特殊教育(师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6600元/学年, 特殊教育(手语翻译)、学前教育(师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6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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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原因而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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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1-8522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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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zsw.zcse.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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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须知 |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