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铜陵学院2025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3月3日
铜陵学院 2025 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铜陵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 1335 号(翠湖校区)
安徽省铜陵市北京中路 297 号(育秀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招生 |
学费 (元/年) |
保险学 |
4 |
50 |
财经商贸 类 |
4600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4 |
50 |
4600 |
|
金属材料工程 |
4 |
50 |
加工制造 类 |
4900 |
材料成型及控制 工程 |
4 |
50 |
4900 |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 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 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 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10:00 至 3 月 10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 报志愿。每位考生可报考我校的 1 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流程详 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及校内志愿填报
已填报我校志愿的所有考生须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 9:00—3 月 13 日 16:00 登录我校报名系统进行如下操作(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
1.所有考生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报考金属材料工程及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的考生须选择技能测试项目(电 工或钳工)。
3.所有考生须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JPG 格式):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盖章签字),在校生可 提供学校开具的三年制或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届生证明;
(3)含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的完整学籍表原件;
(4)毕业学校盖章的《铜陵学院 2025 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 1)。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交纳 60 元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方法另行 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http://zsb.tlu.edu.cn/。逾期未缴费后果由考生 本人负责。
2. 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 公众号。
3.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准考证领取: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打 印准考证(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http://zsb.tlu.edu.cn/)。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 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 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 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 (2025 年版)》执行。
1. 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 卷笔试,满分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各 120 分,英语 60 分)。
2. 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450 分)包括专业理论考试(满分 200 分)和技能测试 (满分 250 分)。
财经商贸类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的编制。
加工制造类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钳工技能考核或电子产品组装与调试,二 选一。
专业名称 |
招生 计划 |
招生类 别 |
文化素质 测试 |
专业理论考试 |
技能测试 |
保险学 |
50 |
财经商 贸类 |
语文 数学 英语 |
基础会计 |
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 核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50 |
||||
金属材料工程 |
50 |
加工制 造类 |
语文 数学 英语 |
机械基础 |
钳工技能考核或电子 |
材料成型及控制 工程 |
50 |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别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备注 |
|
文化素质测试 |
2025 年 2 月 23 日 上午 9:00—11:30 |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 |
语文、数学、英 语合卷 |
|
职业技能 考试 |
符合鼓励政 策考生面试 |
3 月 18 日下午 2:30 开始 |
铜陵学院翠湖校区,考场 信息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
|
专业理论 考试 |
3 月 22 日上午 9:00-11 :30 |
铜陵学院翠湖校区,考场 信息见我校考试准考证。 |
|
|
技能测试 |
3 月 22 日下午开始, |
铜陵学院翠湖校区,考场 信息见我校考试准考证。 |
|
备注: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http://zsb.tlu.edu.cn/ 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考生可于 3 月 27 日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b.tlu.edu.cn/)查询专业 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对 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盖章并签署意见,于 3 月 28 日 11:00 前 将查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tlxyzb@tlu.edu.cn(逾期不予处理),邮 件须以“对口查分+姓名+考生号+手机号码 ”进行命名,我校将进行汇总核查。 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我校将在 3 月 29 日 11:00 前电话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计划分配:加工制造类专业计划数根据考生选考电工或钳工比例确定,即 电工或钳工方向计划数=加工制造类总计划数×(电工或钳工方向实际考试人数 ÷加工制造类总考试人数)。
2.我校录取控制线: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低于 210 分,技能测试得分 150 分及以上为合格,150 分以下为不合格。
3.录取原则:达到或超过我校文化素质测试录取控制线且技能测试合格、思 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工制造类按技能测试电工或钳工的计划数分别录取)。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 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 业理论考试、文化素质测试、技能测试。
(二)计划调整规则
我校实施大类招生,财经商贸类专业、加工制造类专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和一个服从调剂志愿。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和调剂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三)录取
1.符合免试录取鼓励政策的考生,经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无异议后录取。
2.符合免试须面试录取鼓励政策的考生须参加我省 2025 年本科对口文化素 质测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面试合格,并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录取。
3.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将与普通高考录取 新生通知书一并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4 月 1 日,我校将在招生网(http://zsb.tlu.edu.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 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就学。 符合免试就学条件的学生,须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招生专业。若免试人 数超过计划数,则相应调整该专业招生计划。
2.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 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前 3 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 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已通过 省级选拔并获取参加全国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影响,且 非个人原因未能参赛的考生,可参照此条执行。
3.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 3 年且具有相关专 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 10 分,加分项目不累计 计算。
4.申请我校鼓励政策的考生须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 9:00—3 月 13 日 15:00 登录我校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件(JPG 格式)(报名系统网址另行 公布):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签字),在校生可提供学校 开具的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届生证明;
(3)含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的完整学籍表原件;
(4)毕业学校盖章的《铜陵学院 2025 年对口考试报名承诺书》(附件 1);
(5)《2025 年铜陵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 2);
(6)获奖证书原件及经毕业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考生可于 3 月 13 日 17:00 前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另行公布) 查看鼓励政策享受资格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免试须面试考生须参加我校 3 月 18 日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 线的考生,经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未 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 3 月 22 日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
6.原件复核: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 3 月 18 日下午 2:00 前携带上述报名 材料原件到铜陵学院翠湖校区南门口,我校现场复核后参加面试。未进行报名材 料原件复核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7.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考生提供的个人信息均须 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本 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教计〔2006〕15 号文件 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最新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专业分类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学费 |
文科类 |
4600 元/生 ·学年 |
皖发改价费 〔2021〕348 号 |
部分专业执 行学费标准 上浮政策 |
理科类 |
4900 元/生 ·学年 |
|||
住宿费 |
|
4 人间 1000 元/生 ·学年 6 人间 800 元/生 ·学年 |
教计〔2006〕15 号 |
|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 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 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 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铜陵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铜陵学院网 址:http://zsb.tl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 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 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 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铜陵学院举报电话:
0562-2823456(招生办),5881977(纪委办),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 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 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铜陵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62-2823456、0562-5882833。
(二)铜陵学院网址:https://www.tlu.edu.cn/。
(三)铜陵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b.tlu.edu.cn/。
附件2:铜陵学院2025年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docx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