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学-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9月1日
奖、助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设立罗顿集团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5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16000元/生/学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800余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4、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可随时申请不定期补助。
5、减免学费。在学校就读的孤儿、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予以学费减免。学校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