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2022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日
一、学校全称:安徽新华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2年3月19日10:00至3月24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的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中职应历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我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正反面、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完整的学籍表、《安徽新华学院对口招生考试中职学籍资格审核表》(附件1)
2、历届毕业生:身份证正反面、中职毕业证(内页)、《安徽新华学院对口招生考试中职学籍资格审核表》(附件1)
以上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xhzhaoshengban#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2022年对口升学报名材料”。(邮箱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日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1-65872818)。
安徽新华学院对口招生考试中职学籍资格审核表(附件1)下载网址: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191287.html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报名考试费按皖价费函〔2018〕217号文件要求执行,120元/生,凡是报考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7-8日完成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流程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s://zhaosheng.axhu.edu.cn),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准考证领取
缴费成功后,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打印时间为4月21-22日,具体打印流程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专业理论测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2年修订版)执行。
1、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22〕1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满分4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文化素质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我校各招生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内容见下表:
备注:职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充分应对新冠疫情,保护考生及考务人员身心健康,请考生自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指定的区域候考、考试及技能测试,并主动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学校将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另行安排,请关注我校招生网。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成绩查询
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于4月27日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成绩。
2、成绩复核办法
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附件3)(下载网址: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191287.html),于4月28日12:00前将查分申请表提交至我校招生办邮箱(xhzhaoshengban#163.com),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文化素质考试达到或超过当年省定合格线,专业理论不单独划线(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技能测试需达到或超过合格线(合格线分数150分)。
2、我校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技能测试的总成绩(含鼓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同为录取最后一名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文化素质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理论成绩。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
(二)计划调整规则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确定计划分配比例,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尚有合格生源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文化素质考试达到或超过当年省定合格线,专业理论不单独划线(不得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零),技能测试需达到或超过合格线(合格线分数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文化素质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理论成绩。
(三)录取
5月1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
1、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已通过省级选拔并获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影响,且非个人原因未能参赛的考生,可参照此条执行。
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2022 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免试申请表统一扫描后于4月10日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xhzhaoshengban#163.com,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流程将在招生网另行通知)。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2、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网下载《2022 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将相关加分政策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分申请表统一扫描后于4月10日前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xhzhaoshengban#163.com,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审核无误后公示。
2022 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2)下载网址:https://zhaosheng.axhu.edu.cn/contents/2685/191287.html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皖价费〔2017〕56 号、皖价费〔2018〕70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教财〔2020〕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2级新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皖新院〔2021〕18号)如下: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新华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网(https://zhaosheng.axhu.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872006,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徽新华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5872818、65872838
(二)咨询方式:安徽新华学院官网:https://www.axhu.edu.cn
安徽新华学院招生网:https://zhaosheng.axhu.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