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学院 2024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
一、学校全称:合肥经济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高教基地校区: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府路1号
新桥校区: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与蜀山大道交口
大学城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218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招生类别 (招生范围) |
学费 (元/年) |
备注 |
财务管理 |
4 |
120 |
财经商贸大类 |
21800 |
|
电子商务 |
4 |
120 |
财经商贸大类 |
21800 |
|
网络工程 |
4 |
120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21800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120 |
装备制造大类 |
21800 |
|
工程造价 |
4 |
120 |
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 |
21800 |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4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含院校报名环节)
考生报名成功后,3月28日9:00至3月30日20:00,通过我校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学籍证明材料。学校将同步进行中职学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安排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应届毕业生须在我校招生网下载填写《合肥经济学院对口招生考试中职学籍资格审核表》(附件1)并交由毕业学校盖章,将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上传至我校“招生管理系统”(https://hfue.best-edu.cn/)。
往届毕业生须将本人中职毕业证原件(内页)、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将清晰可辨的证明材料拍照或扫描后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上传至我校“招生管理系统”。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 元/生(《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高等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28号))。3月30日09:00至4月1日12:00,学籍审核合格的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后考生因任何原因放弃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2.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领取: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校考准考证领取:4月10日09:00起,考生可登录我校 “招生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4年版)执行。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理论考试(200分) |
专业技能测试(250分) |
1 |
财务管理 |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知识》《税收基础》 |
项目一: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150 分); 项目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编制 (100 分); |
2 |
电子商务 |
《基础会计》《统计基础知识》《税收基础》 |
项目一: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 (150 分); 项目五:营销策划方案设计(100分) |
3 |
网络工程 |
《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基础(第2版)》《Python 程序编写入门》《Python 程序设计教程》 |
项目一至项目五:中英文录入、操作系统管理、文字处理、电子表格、Python 结构化程序设计调试。(合计190分) 项目九:网络基础应用(60分) |
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基础》《机械 制图》和《电工电子技术及应用》 |
项目四 零部件测绘与 CAD 制图技术技能测试(250分) |
5 |
工程造价 |
《建筑识图与构造》(第三版)、《建筑施工工艺》(第二版)、《建筑装饰施工技术》(第二版) |
项目三:手工绘图(150分) 项目十:三视图的绘制(100分) |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别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备注 |
文化素质 测试 |
2024年3月10日 上午9:00—11:30 |
考点设在各市、县(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
|
专业理论 |
2024年4月13日 上午9:00—11:30 |
考点设在合肥经济学院(高教基地校区),考场信息见准考证。 |
|
技能测试 |
2024年4月13日 下午14:00—17:20 |
财务管理专业: 项目一测试时间(90分钟) 4月13日14:00—15:30 项目三测试时间(60分钟) 4月13 日15:50—16:50 电子商务专业: 项目一测试时间(90分钟) 4月13日14:00—15:30 项目五测试时间(90分钟) 4月13日15:50—17:20 网络工程专业: 项目一至项目五测试时间(90分钟) 4月13 日14:00—15:30 项目九测试时间(60分钟) 4月13日15:50—16:5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项目四测试时间(90分钟) 4月13 日14:00—15:30 工程造价专业: 项目三:手工绘图 4月13日14:00—16:00 项目十:三视图的绘制 4月13日16:20—16:50 |
如相关专业技能测试人数较多,测试时间将顺延 |
备注:职业技能考试的地点及具体安排以校考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15日登录合肥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2)成绩复核:考生对自己的成绩如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于4月15日11:00前报送至我校招办邮箱zsjyc@ hfue.edu.cn,逾期不再受理。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
2.优先录取免试就学、免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3.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划定。专业理论考试总分不得低于100 分(含),技能测试得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
(二)计划调整规则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剩余计划按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计划调整规则按照专业未录取合格生源数的比例分配计划,按照文化素质测试、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的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理论考试、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
(三)录取
4月16日前,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含此类考生资格审核及录取办法)
1.近三年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可免试就学。
2.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招生本科院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已通过省级选拔并获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资格,但因不可抗力影响,且非个人原因未能参赛的考生,可参照此条执行。
申请免试就学、免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填写《2024年合肥经济学院对口升学免试申请表》(附件2),将材料原件和申请表交由考生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3月29日20:00前)将盖章确认的材料原件和申请表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我校“招生管理系统”(提交学籍证明材料时同步上传相关材料),其中职业技能考试考生4月3日9:00携带原件至学校现场复核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要求以学校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面试合格以及免试就学的考生,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未通过审核、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仍可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
3.根据皖教职成〔2023〕9号文件鼓励政策规定,符合加分的考生请于4月1日15:00前考生将《2024年合肥经济学院对口升学加分申请表》(附件3),将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文件或证书、工作满 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PDF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zsjyc@hfue.edu.cn,学校进行线上审核。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经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获得相应加分。
以上申请鼓励政策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学费按照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社厅皖价费〔2018〕70号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我校向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等部门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经济学院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合肥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hfue.edu.cn/zsw/index.html)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4380100,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3858398 64380133
(二)咨询方式:学校网址:https://www.hfue.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www.hfue.edu.cn/zsw/index.html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