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2日
2023年乡村医生
定向委托培养招生公告
——请仔细阅读哦——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3〕44号)文件要求,2023年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招生计划如下:
01培养对象
具有省内本县户籍,并取得 2023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须与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意向书,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
02培养模式
通过三年以全科医学为重点的临床医学专业大专教育,毕业后回定向的行政村卫生室工作,参加并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学习期内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
03服务期限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每年考核一次。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04考试内容和形式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凡报考我校乡村医生定向委培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统考,录取规则等内容最终以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为准。职业技能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05考生报名
报名考生应将《2023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单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各区县卫健委,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区县卫健委通知为准,详情请咨询当地卫健委。
06志愿填报
参加初审通过考生除填报临床医学专业志愿外,按照当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实施办法,可于3月28日-4月2日登录省考试院网站参加其他专业分类考试志愿填报。仅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的考生无需填报。
附件1: 招生录取流程图
附件2:2023年安徽省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表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