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6月1日
一、学院名称:宿州航空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马鞍山大道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入校后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4、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加分政策。
5、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然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相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当出现考生总分相同、专业志愿也相同,按其所在省(区、市)投档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区、市)投档时未排序,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优先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学校介绍: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营利性航空类高等职业院校,全称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七、颁发证书:我院各专业毕生在校修读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毕业时颁发宿州航空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
九、资助措施:学院建立完整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按照国家资助政策享受应有资助。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7-2352888,咨询qq:937600111
2、学校网址为:www.szhkxy.com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