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厦门华厦学院地处经济特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厦门,是新中国成立后厦门市第一所民办高校。学校于1993年由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创办,2001年成为福建省首批高职院校,2015年获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本科高校。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担当育人育才使命。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校训精神,遵循非营利性公益办学理念,坚定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以建成特色鲜明、有区域影响力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为目标,根植厦门、面向福建、辐射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落实教学中心地位,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学校设有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商务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等7个二级教学单位。现开设27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文、艺等学科门类,构建了新工科先行、文工结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约7500人。建有物流工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教指委新文科建设首批试点专业、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省级本科高校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省级应用型学科;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获评省级本科优秀特色教材,连续三届获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近三年获批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省教改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近三学年学生获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850多人次。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教学水平稳步提升。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均超30%,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占比超80%。拥有新世纪优秀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教指委委员、福建省教学名师等国家级及省级高层次人才,获评省级教学团队、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教师在各级教学竞赛中屡获奖项。
汇聚创新资源要素,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 ICT 等国家级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获批建设福建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测试剂与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6个,与厦门市科技局共建应用技术研究院,与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共建“福建省教育科研协同创新基地”,全力打造协同创新平台和团队。近三年,教师共承担科研项目230多项,累计科研经费1100多万元;专利获得授权近200件;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报告200多份。2015年获批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2019年获福建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是福建省唯一连续两年(2019-2020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民办高校;在《2021中国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科研竞争力、科研进步指数分别名列全国第37名和第19名。
完善基本办学条件,打造优质育人环境。学校占地面积近4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25万平方米。现有实验(实训)室15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160多个;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亿元;馆藏纸质图书87万多册,电子图书折合353万多册。建有设施先进的智慧研讨型教学楼、实验实训中心、创新创业活动中心和室内外体育场馆,育人环境不断完善。
拓宽合作交流渠道,开放办学成效初显。学校坚持“向产业开放,向企业开放,向社会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校政企和校校企合作。学校提出“两个开拓”:一是开拓和企业结合、合作之路。设立“华厦——中兴通讯 ICT 产业学院”,引入企业工程师长期驻校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与近170多家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共同探索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校内入驻企业近40家,共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二是开拓和海外院校的交流合作之路。学校与美国伊利诺伊中心学院(ICC)共建“中国语言学院”,与美国阿肯色大学开展教育合作;与泰国坦亚武里皇家理工大学、日本广岛大学等高校开展高层次合作交流活动;与台中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等近 10 所台湾、香港院校,以及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等多个社会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加强文化传承创新,构建四色育人体系。建设党建名师工作室等五个名师工作室和福建省非公党建实训基地,将红色文化融入思想政治、文化知识、社会实践等教育中,实现红色文化培根,夯实育人底色;建设公益校园文化品牌,引导师生以“华厦公益办学精神”作为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实现公益文化铸魂,深化育人本色;建设“绿色华厦”,全方位开展绿色教学、科研、服务及文化实践,实现绿色文化守正,塑造育人特色;建设“智慧华厦”,入选全国首批“数字化能力水平认证”合作高校,构建数字素养教育体系,探索数字育人新范式,实现数字文化创新,赋能育人亮色。
三十年的办学实践,学校累计已培养逾3万名毕业生。近三年,超82%毕业生留闽就业,其中在厦就业者超53%,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学校本科录取率近100%,就业率保持在94%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被评为“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全国教学质量与就业双保障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务院参事室主办的国务院内刊《国是咨询》曾刊文对学校“开拓与企业结合、合作,转变人才培养和教学模式,突出专业技能”的前瞻定位和20余年的持续实践给予肯定。中央宣传部“学习强国”平台、新华网、人民网、《人民政协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新闻网、《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典型经验。
厦门华厦学院
数据更新于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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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华厦学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华厦学院
学校代码:1270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邮编361024)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华厦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校简介
厦门华厦学院于1993年由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创办,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地处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故里——厦门集美区、毗邻沿海高铁枢纽——厦门北站,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校园。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紧扣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对接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围绕区域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合理有序设置专业群,重点建设数智供应链、信息技术、民生科技、智慧财税审服务、人文创意、会展经贸等六大专业群。
三、2023年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考试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五、招生要求
(一)学校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二)学校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执行。
(五)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到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专业录取原则
(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
(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调档。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调档比例内调档。
(三)普通类本科批录取规则
1.对实行以“专业+院校”志愿为单位平行出档的省份,投档考生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予以录取,无专业调剂。
2.对实行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平行出档的省份,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规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即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随机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组内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直至专业组内的专业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根据省份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安排专业。如仍然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3.对实行以院校为单位平行出档的省份,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的规则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置专业级差,即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随机调剂到同科类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直至该科类专业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根据省份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安排专业。
(四)艺术类本科批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美术类、设计类、音乐类本科线,如生源不满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降分录取。
2.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按照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按照福建省政策执行。
3.其他省(非福建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比例、同分排序等相关政策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如生源省份无明确专业录取规则的,考生在投档后,艺术美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学校按考生的文化分(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艺术音乐类专业(音乐学)学校按照考生的专业分高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七、2023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一)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
(1)投资学、物流工程、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
(2)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供应链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网络与新媒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应用技术、通信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3)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音乐学、环境设计、金融学、机器人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8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9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标准
(1)1500元/生·学年(半月楼、学生公寓一期);
(2)2000元/生·学年(培训中心一期);
(二)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三)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八、奖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目前奖助项目共30项,每年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一)奖学金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以社会、企业、个人和校内各项奖学金等为补充。
(二)助学金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社会、企业、个人和校内各项助学金为积极补充。
(三)减免学费资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从学费中给予减免。
(四)缓交学费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学费缓交。
(五)勤工助学资助体系: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六)贫困学生就业及其他临时性补助:对困难毕业生发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金,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为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助。
(七)国家助学贷款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附则
(一)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学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校网址:http://www.hxx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hxxy.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xmhxxy1993;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hxxy_zsb
招生咨询电话:0592-6276222、6279222
招生咨询QQ号:1353585377、2054953693、730766756(QQ群)
招生咨询微信号:xmhxxyzsb01、xmhxxyzsb02
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212
(二)学校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为准。
十、本章程由厦门华厦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院系名称 |
本科专业 |
---|---|
信息与智能机电学院 |
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
商务与管理学院 |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投资学、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工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 |
环境与公共健康学院 |
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 |
人文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艺术教育、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02日
2023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一)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7)46号)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
(1)投资学、物流工程、电子商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药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2000元/人民币。
(2)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供应链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网络与新媒体、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应用技术、通信工程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3)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音乐学、环境设计、金融学、机器人工程、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8000元/人民币。
(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9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标准
(1)1500元/生·学年(半月楼、学生公寓一期);
(2)2000元/生·学年(培训中心一期);
(二)学费、住宿费等如有调整,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标准执行。
(三)退费办法参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奖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目前奖助项目共30项,每年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奖学金。
(一)奖学金体系: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主体,以社会、企业、个人和校内各项奖学金等为补充。
(二)助学金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以社会、企业、个人和校内各项助学金为积极补充。
(三)减免学费资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从学费中给予减免。
(四)缓交学费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学费缓交。
(五)勤工助学资助体系: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按照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六)贫困学生就业及其他临时性补助:对困难毕业生发放毕业生就业创业补助金,同时根据实际需要为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助。
(七)国家助学贷款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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