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2月24日
一、学校简介及办学地址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已形成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格局,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被列为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百所校之一,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
旗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邮编:350118。
鳝溪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邮编:350014。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详见《福建工程学院2021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1),学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拟定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与考试
1.通过联招考试报考内地高校华侨与港澳台招生的考生,根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要求,按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并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将以下材料以EMS特快专递方式于2021年4月3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邮寄至福建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1)福建工程学院招收华侨港澳台美术类学生报名表打印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本人独立完成的人物速写和色彩作品各一幅(均为8开用纸);
(4)光盘或U盘:存储有以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pdf格式)、考生上述作品的绘画过程完整录像视频(MP4、AVI、3GP格式均可),所有文件需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命名,RAR格式)。视频要求:速写不超过30分钟,色彩不超过120分钟,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进行后期剪辑处理,两幅作品可分别录像。视频画面内必须出现考生写生绘画时的全景(含可识别的绘画者头面部、正在绘制的作品画面、写生绘画对象)。
四、录取原则
1.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批次进行录取。
2.学校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评价、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教育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依次分配专业。
3.艺术类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联考总分×40%+学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60%。
4.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寄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五、入学及复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及身体检查。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申请商转其他专业。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收费标准
新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福建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以人民币方式进行结算。
七、颁发学历证书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福建工程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及传真电话:0591-22863181
E-mail:zsb@fju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s://join.fju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fjut.edu.cn。
九、其他
本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调整而需要变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新规定为准。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