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23年依据台湾分科测验成绩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8日
一、学校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有旗山、乌山2个校区,规划占地约1550亩,有教职医护员工14210人(含附属医院),在校全日制学生18000多人。专任教师(含临床教师)1651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56.74%,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68.88%。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51人次、“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2人、历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有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4个,院士工作站2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省级一流学科6个。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等7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7所临床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疾控中心2个及90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附属医院中拥有神经内科、血液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54个。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是福建省首批建设的高水平医院,均进入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医院百强排行榜”。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建设单位。
学校综合实力位于全国同类医学院校先进行列。我校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许多校友成为我国尤其是福建省医疗健康领域的领军人物和骨干力量。
二、学校全称
福建医科大学(国标代码:10392)
三、办学性质、层次
省属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校地址
旗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350122)
乌山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8号(350004)
五、报名条件
(一)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参加当年“分科测验”考试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且成绩满足以下条件:选考数学甲、物理、化学和生物,且其中至少两门课程不低于均标级。
(四)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8月20日。
(二)申请方式
将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于8月20日前邮寄到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以抵达地邮戳为准);同时请于8月20日前投递电邮材料,即将申请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影印本)电子材料发送至zsb@fjm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2023年分科测验申请材料”(注:申请资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我校收到申请书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若未收到确认的,请及时联系。)
(三)申请材料
1.《2023 年福建省高校招收台湾“分科测验”学生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3.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
4.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分科测验”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项目参考内地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需含既往史、内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等项目);
8.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
凡凭借分科测验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即视为同意本校查验、核准本人分科测验能力测试成绩等信息。
七、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部)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备注 |
---|---|---|---|---|
基础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麻醉学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基础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放射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眼视光学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生物信息学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药学院 |
药学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临床药学 |
5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生物制药 |
4 |
工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助产学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健康学院 |
社会工作 |
4 |
法学学士 |
|
应用心理学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康复治疗学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运动康复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医学影像学院 |
医学影像学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智能医学工程 |
4 |
工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卫生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管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 |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均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专业名称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临床药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 |
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智能医学工程 |
生物信息学、公共事业管理 |
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 |
生物制药 |
运动康复 |
---|---|---|---|---|---|---|
学费 |
6760 |
6240 |
5460 |
5000 |
6200 |
5040 |
住宿费:1300元/人/学年(四人间)(含空调费100元/人/学年)。
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为准。
九、考核
(一)材料初审:我校将组织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分科测验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准予考核名单将于8月下旬在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官网(https://www.fjmu.edu.cn/zs/)公布。
(二)考核: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和志愿情况,结合面试考核,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入学
(一)录取学生请持《福建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批准而未报到注册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时,录取学生须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含附件)”原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核验学生入学资格、身份信息并组织新生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如身体原因专业受限,按《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医大〔2022〕196号)处理。
十一、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质化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思想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教育类课程学分替代。
(二)在读期间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协和奖学金等,多渠道鼓励和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三)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鼓励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名参加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考试等方式在闽高校深造。
十二、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三、有关说明
(一)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视申请人数和考生水平确定。
(三)本简章由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我办联系。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086-591-22862773,联系人:柴老师;
邮箱:zsb@fjmu.edu.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行政楼C308(邮编:350122);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https://www.fjmu.edu.cn/zs/。
2023 年福建省高校招收台湾“分科测验”学生入学申请表.doc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