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
整理: 大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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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创建于199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颁发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国际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护理与健康学院、大数据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大学体育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设70余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理学、文学等学科门类。学校占地面积1720亩,建筑面积64.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46亿元。办学25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4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党建引领 健康发展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党委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2016年在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培训班介绍经验;2018年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成为山东省首家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民办高校,首批获评山东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民办高校,民办高校第一家山东省示范思想政治教学部;2019年艺术学院教师党支部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获评“山东党建工作标杆院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获评“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山东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区位优越 特色育人
学校坐落在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山海相间,气候宜人,宜学宜居。学校秉承“知行合一”校训,遵循“惟德惟能、止于至善”校风,践行“博学、慎思、明辨、笃行”学风,紧紧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的道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精心打造学生德、能培养的特色平台,依托学校国学院、孔子学堂、雷锋纪念馆、博物馆、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着力打造“以优秀传统文化育人、以雷锋精神红色文化育人、以工匠文化实践育人、以创新创业文化协同育人”的四文化育人特色。
硬件齐全 实践育人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6亿余元,馆藏图书295万余册,中外文期刊830种;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建有多功能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荷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室内乒乓球馆。建有博物馆一座,设中华古砚馆、汉画像砖展馆、古陶瓷文化展馆、奇石观赏石展馆、航空展馆等主题展馆。现有藏品8000多件,包含文房、明清字画、古籍、陶瓷、青铜器、汉画像砖、竹木牙雕等十几个门类。校内建有2个人工湖,素有杭州“小西湖”之称。春季樱花漫道,夏季杨柳依依,秋季丹桂飘香,冬季诗情画意,校园四季如画。
学校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应用技能和创新素质的培养。建有智能制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财经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艺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护理与健康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前教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和公共实验教学中心等8个实验教学中心。学校目前共建有校内实验场所174个,实验室总面积2.5万余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近12000台套,学校实验室覆盖了现有的所有专业,覆盖比例达到100%。
学校建有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的实训中心,包括数控技术、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电子电工、焊接技术、钳工技术等6个实训基地;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24个,每年可接纳实习学生3000余名,满足了学生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学校实习实训基地是青岛市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15年11月曾作为全国职业院校规范管理推进会暨集团化办学现场交流会的观摩现场。
师资优良 科研显著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适应多样化办学需求,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校地、校企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构建了一支多元化、高水平能基本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70余人,教师中博士、硕士占85.27%,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占41%。专任教师中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齐鲁首席技师、入选山东省首批科普专家人才库教师、青岛市教学名师、突出贡献技师等30余人。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获得者、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等10人。双聘教师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外籍院士2人、长江学者1人,有泰山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近三年来,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国家级、省级大奖300余项。
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教改课题14项,主编教材和出版专著61部。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2项,省部级项目12项、厅级项目94项,与企业签订横向课题14项,教师发表论文1461篇,其中国内核心期刊、国际三大检索收录120篇。获省厅级科研成果奖励12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70项,有省级“十三五”高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
教学改革 质量为本
学校着力培育与打造亮点特色专业,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为山东省特色专业、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物流管理、工程管理、船舶与海洋工程、经济统计学、环境设计等5个专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项目,船舶与海洋工程为青岛市重点培育学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5个专业为青岛市校共建重点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电子商务5个专业获批山东省2019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建立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引进了超星泛雅网络、智慧树、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平台,3大平台近1000门课程已经面向全体师生开放。其中,智慧树平台120门课程、山东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83门课程已经作为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辅导教学资源。出台《青岛黄海学院网络课程工作规范》,积极推进网络课程建设,立项建设在线开放课程10门。
学校全面开展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手脑并用,做学合一”。通过开展与参加各类学科技能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师生在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累计获奖1735项,其中参加数学建模大赛连获佳绩,获国家级一等奖2项、二等奖13项,山东省一等奖36项,三次荣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多人被评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学校发展特色体育项目—荷球,连续四年蝉联全国大学生荷球锦标赛冠军,学生连续多年代表国家队赴荷兰、匈牙利、印度等国参加国际比赛。同时,学校多次承办全国五人制足球赛、全国毽球比赛、全国青少年跆拳道比赛、全国花样轮滑等比赛、全国学生荷球锦标赛等比赛。
“新时代中国平衡与充分发展研究基地”获批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思政教学部入选山东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雷锋纪念馆被评为“第三批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以雷锋精神兴校育人”被评为山东省校园文化品牌项目。我校荣获第五届青岛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集体创新奖。
2016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山东省商务厅省级外贸新业态主体认定,获批山东省跨境电商实训基地;黄海e代人创客空间也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第三批众创空间;获评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文化建设奖、 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18年中国民办大学创业竞争力300强排名中位列榜首。
助学帮困 制度保障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信用助学贷款及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校企合作奖学金、求职补贴等“奖、助、贷、减、免、缓”助学帮困政策,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勤工助学活动实施办法》《特困生临时补助金制度》和《特困生学费减免政策》等相关资助政策,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被评为“山东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获评2017年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创新二等奖。
服务就业 前程无忧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健全了就业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建立订单培养、就业准入制度,创立毕业生召回制,形成完善的实习就业全过程服务体系,为每位毕业生打造了就业绿色通道。
学校注重职业素养教育,以工匠文化实践育人。学校坚持知行合一,倡导学以致用,积极打造由工程训练中心、工业机器人技术研发中心、大数据实验中心(与华为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工作室等构成的“大国工匠实践育人平台”,与华为、青岛港、海尔、海信、北海重工、上汽通用五菱(青岛)、阿里巴巴等100余家公司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培养模式。各项政策措施为学校高就业率保驾护航,赢得了国家、省市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砥砺前行 硕果累累
办学25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4万余名毕业生。学校荣获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教育部思政司全国首届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学雷锋基地先进单位、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中华诗词培训基地、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国高校微课比赛优秀组织奖、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基地、齐鲁诗教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公寓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能源管理与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校友会排行榜榜首等社会荣誉。
青岛黄海学院
相关信息截止至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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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青岛黄海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黄海学院 学校代码:1332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二)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四)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处对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2021年招生工作的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且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考生请仔细查阅生源省招考院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报考体检条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女生:身高162CM--174CM 体重(kg)=(身高-105)*0.92(正负10%范围内);男生:身高172CM--184CM 体重=(身高-100)*0.90(正负10%范围内)。
2.身体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处无明显疤痕,耳廓形态角度正常,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
3.无色盲、色弱、内外斜视,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5.0以上。
4.考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考生本人体检合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1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以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山东省、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重庆市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求执行;其它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专业组填报志愿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2021年艺术类投档录取原则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青岛黄海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山东省体育类专业按照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考生生源的实际情况,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省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因对考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学校将在入学报到时对考生进行现场面试。如考生不符合空中乘务专业的报考条件,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为考生调至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除本科商务英语专业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本科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入学后,实行双语(中、英)教学,非英语语种学生需改学英语;本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机器人工程(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合作,与青岛国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合作)专业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只提供日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当地招考院或我校招生信息网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新生请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将不予注册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黄海学院;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满全部规定学分,颁发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为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或家长对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处进行反映或申诉。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校外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政策法规或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教育部门或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负责解释,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0532-83175111
咨询邮箱:hhxy1996@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532-83175838
监督申诉邮箱:qdhhxyjc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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