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8日
p style="line-height:2.8; letter-spacing:2px;">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经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24年学费标准如下:
本科理工类专业为5000或5500元/生·年;其中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水动、热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为5500元/生·年。
本科文科类专业为4400元/生·年,包括: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俄语、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
本科艺术类专业为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中与英国提赛德大学合作的地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与韩国仁荷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与韩国启明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为18000元/生·年。
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与俄罗斯乌拉尔联邦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专业学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各本科专业为12000元/生·年。
在河南省内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为20000元/生·年。升入本科专业后,按照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积极进取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校友捐助的各类奖学金。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病,或因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等造成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八)“三位一体”大学生健康救助体系:学生身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故的时候获得多方资助。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