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2016年)
2024年5月22日
整理: 大學志
ChinaSchool.
平顶山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平顶山市新华区白龟湖畔、国鼎山上,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
平顶山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10月的平顶山师范学校。1977年8月经批准在平顶山市师范学校附设大专班,于1984年改为平顶山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2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坚定“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是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河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十四五”重点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河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单位、河南省科普基地建设单位。建校以来,平顶山学院秉承“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在一代代学院人的不懈努力中,逐渐形成了“严谨求实,和谐自强”的优良校风和“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团结奉献”的精神,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过程中实现着自身的价值。
学校现有湖滨和崇文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亿元,馆藏图书308.4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1349人,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拥有二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青年拔尖人才、河南省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等200余人,聘请300余名行业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学校建有体育训练馆、音乐厅、演播厅等,文化体育设施齐全。
学校坚持立足地方服务行业,逐步形成了以工科等应用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设有19个教学单位,有5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医、教、经、法、艺等九个学科门类。重点建设智能电气与信息、化工与新材料、文创与传播、教师教育、医疗康养、现代服务、生物与医药等学科专业群。获批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44门省级一流课程等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0余个。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现有数字经济、新闻与传播、能源动力、生物与医学、设计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河南省中原古陶瓷研究重点实验室、河南省生态经济型木本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2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中原学者工作站,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高校新型品牌智库、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省级创新型科技团队;学校是中国北方陶瓷产品设计师培训基地、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人才培养基地、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基地、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河南省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创作基地。
学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围绕行业、企业需求开展协同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与平高集团等联合开展高压智能电器研发,涌现了一大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中石油陕西长庆油田、平高集团、美国伊顿电气、皖电东送等国内外企业及重大工程中得到了成功应用。研发的IST-701无线放电定位系统,功能替代了进口产品。采用无损检测技术开发的变电站接地网多通道检测系统,使变电站接地网腐蚀检测的效率提升10倍以上,实现了非开挖而进行接地网腐蚀支路的精准定位,使变电站接地网腐蚀检测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河南省生态经济型木本植物种质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以林木花卉种质资源库建设为基础,以服务林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解决制约林木关键育种技术、新品种培育及推广示范为主要研究方向,以促进创新应用型人才的引进培养以及支撑经济和生态经济型木本植物产业协同发展为目标开展研究,先后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林草局梁希科技进步奖,承担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河南省种质资源库建设、河南省科技兴林等项目50余项,为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伏牛山文化圈研究中心围绕中原特色伏牛山地区文化资源传承传播和特色文旅文创产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主动对接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地方经济文化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陶瓷学院承担的唐代花釉瓷复仿制作技术项目,恢复了失传千年的唐代花釉瓷制作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出版“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20世纪中国陶瓷雕塑全集》(12卷),收录了20世纪大陆及台湾地区各瓷区代表性窑口的4000余件作品,对20世纪中国陶瓷雕塑的发展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分析,填补了中国陶瓷雕塑研究领域的一项空白;开展了中国古代捶丸研究,展示了独具特色的古代捶丸文化,推动传统体育运动活态发展。学校舞龙舞狮和柔力球两个特色项目多次在国家级比赛中荣获金奖,龙狮队先后受邀赴韩国、意大利进行文化交流,受到国内外主流媒体关注和报道。2023年成立了中国龙狮运动学院,强化了龙狮运动人才储备,推动了我国龙狮运动的发展。学校雅乐团是中国大陆高校第一个雅乐团,推出的《应龙风云》《“诗经”雅乐》专场节目,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英国、美国、西班牙等30余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获批全国第一家与西班牙高校共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层次非独立法人机构“马拉加工程学院”,获批河南省第一家以西班牙语为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平顶山学院西班牙语中心”。与平顶山市政府、平煤神马集团、平高集团、大河网、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等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立了9个产业学院,其中尼龙新材料学院、鲲鹏产业学院、智能电力装备行业学院、陶瓷工业设计学院、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产业学院、能源电子信息行业学院为河南省重点支持建设的产业(行业)学院。与河南省信访局、平顶山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合作共建了河南人民信访与社会问题研究院、平顶山市文化产业研究院等新型智库,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蓬勃开展。学生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等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3000余项。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河南省首批“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单位、“河南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先后荣获“河南省应用技术类型十佳示范高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首批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首批国防教育模范高校”等称号。
站位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平顶山学院将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不负伟大时代,努力践行“崇德尚能、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坚持“质量立校、科技兴校、人才强校、品牌名校、开放活校、依法治校”战略,奋力谱写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新篇章!
平顶山学院
数据更新至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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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河南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平顶山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919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湖滨校区
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崇文路崇文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我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
第七条 学校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计划规模为准。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申请和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依照《平顶山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调研,提出当年分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经招生委员会充分论证,集体决策,确定分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负责将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招生计划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并按照校长办公会决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发布渠道:一是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二是按照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三是学校招生网站;四是学校招生简章;五是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
第四章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学校预留计划统一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编制、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预留计划的使用遵循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学校招生部门应上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若生源省份有统一的投档规则,考生应符合生源省份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后,按照我校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若无统一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专业录取规则投档。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承认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2.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凡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各专业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以下①②③④⑤为进档考生排序成绩顺序,即①出现并列,则按②继续排序,以此类推。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①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满分)×750×50%(保留两位小数)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数学成绩④专业课成绩⑤高考文化成绩。
2.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①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7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满分)×750×30%(保留两位小数)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数学成绩④专业课成绩⑤高考文化课成绩。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执行普通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①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70%](保留三位小数)②高考语文成绩③高考数学成绩④高考文化课成绩。
第十八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请高考应试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我校。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严格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六章 奖贷助情况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优秀奖按学年进行奖励,每生每年1000元;其他单项奖学金按自然年进行奖励,分个人奖和团体奖,奖励金额200-50000元。
第二十二条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可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本专科学生每年每生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1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3.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4.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参与实践获得一定的报酬。校内固定岗按月计酬,每生每月300元;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个岗位不低于15元/小时。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服务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6.学费资助:参加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申请相应的学费资助,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7.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对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的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表。
2.评审流程: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领导小组评审、学校审核,确定获得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助学类项目(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最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其他类型奖学金评审不受家庭经济困难影响。
第七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四条 平顶山学院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为机械电子工程(与韩国庆云大学合作)。教学内容由中外双方共同承担,教学过程全部在平顶山学院完成。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符合中方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中方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项目学习期间,符合外方入学要求的学生,可根据学生意愿自愿选择赴外方完成学业,符合外方学位授予条件的,经中外双方审核合格者可获得双方文凭。
第二十五条 平顶山学院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为马拉加工程学院(与西班牙马拉加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学内容由中外双方共同承担,教学过程全部在平顶山学院完成。学生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符合中方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将获得中方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此基础上,西班牙语达到B2级标准,符合外方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外方学士学位证书。外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与外方在西班牙颁发的学士学位相同。外方学位的获得不以赴外方学习为必要条件。
第八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学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医学院本科专业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1000元/生•年。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与韩国庆云大学合作)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马拉加工程学院(与西班牙马拉加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个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暂定:湖滨校区6人间(独立卫生间、阳台)90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6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有阳台)85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6人间(无独立卫生间、无阳台)75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8人间(独立卫生间、阳台)70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8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有阳台)65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8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无阳台)600元/生•学年;崇文校区4人间800元/生•学年,崇文校区6人间600元/生•学年,崇文校区8人间45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平顶山学院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期限及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严禁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有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对患有疾病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创业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3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若服义务兵役后继续留任部队的,须向学校提出继续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程序和内容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对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出具证明,可以按照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每学期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内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校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应先到财务处缴齐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凭交款收据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第三十二条 对暂缓注册学生,经所在学院调查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的,需鼓励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办完贷款手续后予以注册;如非学生因素使困难学生不能如期贷款,学校设立绿色通道或其他形式资助,办完手续后予以注册;非困难学生不按规定缴纳学费或困难学生在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而本人不愿意贷款者,不予注册。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经学校审批可以转专业。原则上一年级平转,其他年级降级转,毕业年级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学历证书信息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平顶山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xx.pdsu.edu.cn/
E-Mail:zsjyc@pdsu.edu.cn
咨询电话:0375-2657796、2657677、2657797
监督电话:0375-2962001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
平顶山学院2024年专升本录取分数统计 |
||||||
---|---|---|---|---|---|---|
序号 |
专业 |
省控线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备注 |
1 |
法学 |
164 |
199 |
190 |
192.2 |
|
2 |
法学(退役士兵) |
/ |
86 |
57 |
63.5 |
|
3 |
学前教育 |
172 |
218 |
213 |
213.6 |
师范 |
4 |
学前教育(退役士兵) |
/ |
41 |
41.13 |
41 |
师范 |
5 |
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172 |
210 |
204 |
205.4 |
师范 |
6 |
机械电子工程 |
80 |
225 |
183 |
190.8 |
|
7 |
机械电子工程(退役士兵) |
/ |
77 |
48.0818 |
61.8 |
|
8 |
机械电子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80 |
182 |
167 |
172.7 |
|
9 |
会计学 |
136 |
221 |
213 |
215.7 |
|
10 |
会计学(退役士兵) |
/ |
56 |
47.2324 |
51.4 |
|
11 |
旅游管理 |
109 |
186 |
176 |
181.3 |
|
12 |
旅游管理(退役士兵) |
/ |
58 |
32.1549 |
38.8 |
|
13 |
医学检验技术 |
171 |
242 |
206 |
212.3 |
|
14 |
医学检验技术(退役士兵) |
/ |
81 |
70 |
74.6 |
|
15 |
医学检验技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171 |
216 |
203 |
206.4 |
|
16 |
护理学 |
168 |
239 |
220 |
227.4 |
|
17 |
护理学(退役士兵) |
/ |
83 |
73.47 |
76.7 |
|
18 |
护理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
168 |
213 |
207 |
210.6 |
|
19 |
音乐表演 |
179 |
210 |
208 |
206.6 |
|
20 |
音乐表演(退役士兵) |
/ |
117 |
112.9 |
114.9 |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平顶山学院院系专业一览表 |
|||
---|---|---|---|
学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平顶山学院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本科 |
汉语国际教育 |
四年 |
本科 |
|
汉语言文学 |
两年 |
专升本 |
|
平顶山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四年 |
本科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本科 |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本科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四年 |
本科 |
西班牙语 |
四年 |
本科 |
|
翻译 |
四年 |
本科 |
|
商务英语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 |
四年 |
本科 |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四年 |
本科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本科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本科 |
|
智能制造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化学 |
四年 |
本科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本科 |
|
环境生态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本科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本科 |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项目) |
四年 |
本科 |
|
通信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
金融工程 |
四年 |
本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年 |
本科 |
|
应用统计学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本科 |
工商管理 |
四年 |
本科 |
|
市场营销 |
四年 |
本科 |
|
会计学 |
四年 |
本科 |
|
会计学 |
两年 |
专升本 |
|
平顶山学院旅游与规划学院 |
地理科学 |
四年 |
本科 |
城乡规划 |
五年 |
本科 |
|
旅游管理 |
四年 |
本科 |
|
旅游管理 |
两年 |
专升本 |
|
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 |
法学 |
四年 |
本科 |
行政管理 |
四年 |
本科 |
|
法学 |
两年 |
专升本 |
|
平顶山学院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五年 |
本科 |
口腔医学(2024年新增专业) |
五年 |
本科 |
|
药学 |
四年 |
本科 |
|
医学检验技术 |
四年 |
本科 |
|
康复治疗学 |
四年 |
本科 |
|
护理学 |
四年 |
本科 |
|
护理学 |
两年 |
专升本 |
|
口腔医学 |
三年 |
高职(专科) |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年 |
高职(专科) |
|
平顶山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 |
四年 |
本科 |
小学教育 |
四年 |
本科 |
|
小学教育 |
两年 |
专升本 |
|
平顶山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四年 |
本科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本科 |
|
环境设计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四年 |
本科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四年 |
本科 |
音乐学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陶瓷学院 |
产品设计 |
四年 |
本科 |
陶瓷艺术设计 |
四年 |
本科 |
|
平顶山学院马拉加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本科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通信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软件工程 |
四年 |
本科 |
|
物联网工程 |
四年 |
本科 |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奖贷助情况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优秀奖按学年进行奖励,每生每年1000元;其他单项奖学金按自然年进行奖励,分个人奖和团体奖,奖励金额200-50000元。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可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本专科学生每年每生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1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3.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4.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参与实践获得一定的报酬。校内固定岗按月计酬,每生每月300元;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个岗位不低于15元/小时。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服务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6.学费资助:参加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申请相应的学费资助,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7.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对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
奖、助学金的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表。
2.评审流程: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领导小组评审、学校审核,确定获得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助学类项目(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最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其他类型奖学金评审不受家庭经济困难影响。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医学院本科专业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体育类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1000元/生•年。
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与韩国庆云大学合作)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马拉加工程学院(与西班牙马拉加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个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暂定:湖滨校区6人间(独立卫生间、阳台)90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6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有阳台)85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6人间(无独立卫生间、无阳台)75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8人间(独立卫生间、阳台)70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8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有阳台)650元/生•学年,湖滨校区8人间(不带独立卫生间、无阳台)600元/生•学年;崇文校区4人间800元/生•学年,崇文校区6人间600元/生•学年,崇文校区8人间45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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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整理: 大學志 · China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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