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2日
奖贷助情况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优秀奖按学年进行奖励,每生每年1000元;其他单项奖学金按自然年进行奖励,分个人奖和团体奖,奖励金额200-50000元。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可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本专科学生每年每生申请贷款额度不高于16000元,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3.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4.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参与实践获得一定的报酬。校内固定岗按月计酬,每生每月300元;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个岗位不低于15元/小时。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服务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6.学费资助:参加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申请相应的学费资助,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7.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对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
奖、助学金的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表。
2.评审流程: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领导小组评审、学校审核,确定获得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助学类项目(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最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其他类型奖学金评审不受家庭经济困难影响。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