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2024)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11日
奖励及资助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国家助学金:一等5%,4400元/生•年;二等10%,3300元/生•年;三等5%,2200元/生•年。
校长奖学金:用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是学校设置的最高奖学金,表彰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学习研究、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年级专业为单位评定,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情况综合进行评定,奖励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2%,其中一等2%,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二等4%,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三等6%,资助标准为500元/生•年。
专项奖学金:在思想品德、科技创新、体育竞赛或文艺活动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凭书面承诺,可入学后在学校或入学前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原建档立卡等其他特殊情况,最高可申请16000元/生•年。同一年度内,生源地贷款和高校贷款不可重复申请。
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发放专项补助用于补贴生活、学习费用。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困难补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
绿色通道:学校根据“绿色通道”相关要求,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社会助学:学校积极筹措社会资金,设立“薪火奖助学金”“维新环保奖学金”“神马尼龙奖学金”“胡星奖学金”“坤德岩土助学金”“昭德助学金”等项目,资助困难的优秀学生。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