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年3月16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公正、科学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安阳学院。国标代码:13504。河南省招生代码:6507。
第三条 办学地址:我校有安阳、原阳两个校区。
安阳校区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原阳校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人民路西段6号。
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在原阳校区就读。
第四条 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了安阳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察组。我校高职单招命题、考试、宣传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 安阳学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相关的各项工作,保证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与志愿填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九条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我校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计划为600人,招生专业以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如报考总生源不足,空余计划调至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条 志愿填报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8日9时至17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就业处领取“安阳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中职毕业考生及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高中毕业考生,须参加我校文化素质考试。
第四章 考试及录取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4月9日;考试地点: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第十二条 考试办法
我校2022年对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对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评价。
1、文化素质评价
(1)高中毕业生,使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各科目成绩等级折算分数后,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等级的科目,折算为90分;为B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80分;为C等级的科目, 折算为70分;为D等级的科目,折合算为60分。文化素质评价总分为150分,考生文化素质评价实际得分=(语、数、外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总分÷270)*150。
(2)中职毕业生及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分值为15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
2、职业技能评价
职业技能分值为2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对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获得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8日领取准考证时将技能竞赛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并填写加分申请表。我校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职业技能考试加分,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1)获得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加10分;获得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加20分;获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加30分;获得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加40分。考生拥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按照最高级别职业资格证书加分。
(2)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省级三等奖的考生,加40分;省级二等奖的考生,加50分。获得多个省级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按照最高级别加分。
(3)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者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项目须与所填报专业类别相关,否则不予加分。
3、报考我校高职单招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课素质考试,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请于2022年4月2日17时前将身份证、户口本和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并填写退伍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申请表。考生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考生,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1)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
(2)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测试实际得分+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成绩。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开展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秉承公平原则,进行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3、我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体系要求,按考生类别分别进行录取。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评价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录取。
5、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
第十四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2、免试录取程序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生源学校于4月2日17时前将考生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交予我校招生就业处。我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公示无异议者,随我校非免试考生一并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免试进入专科层次相关专业学习。
第五章 疫情防控
第十五条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市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我校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1、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本人首场考试科目入场前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2、考生到校途中请随身携带口罩、速干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减少与其他人员的交流,保持一定距离。
3、考生进校时须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有序排队,依次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考生本人首场考试科目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4、我校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参加2022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2022年普通专科学费11900元/生/学年,艺术专科学费12900元/生/学年。住宿费六人间1500元/生/学年,八人间14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学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实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特殊困难补助、大学生参军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资助措施。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档。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将颁发安阳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2-2176666 2178888 2171999
监督电话:0372-2171111
学校官网:http://www.ayxy.edu.cn/
邮 箱:ayxyzs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安阳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进行招生宣传。请广大考生以我校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安阳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