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2021年专科单招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4月7日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商丘学院 国标代码:14003
二、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应用科技学院:河南省开封市新区第五大街北段66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学 制:专科3年
五、组织机构:
1.成立商丘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后勤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纪律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六、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七、考试: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我校根据考生类别分类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考核科目为:文化知识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一)文化知识测试:
1.测试对象:全体考生
2.测试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一份试卷,总分150分。
3.测试时间:4月17日8:50—10:30。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全体考生
2.测试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全面考察学生基本素质和专业适应能力,总分150分。
3.测试时间:4月17日11:00—12:00。
(三)考试地点:报考商丘学院(6200)的考生在商丘学院参加考试;报考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6202)的考生在商丘学院应用科技学院参加考试。
(四)考试要求:请报考我校的考生于4月16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进入学校时配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并于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八、志愿填报与录取:
1.志愿填报:考生于2021年4月7日9时-4月9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填报我校志愿。
2.录取规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 试 成 绩的总和划定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录取。
3.对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英语;考生身体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技能拔尖人才的免试入学条件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要求为准(免试对象、条件和程序详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官网)。
九、招生计划:
报考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高中生源计划数 |
中职生源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DA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40 |
10 |
11900 |
DB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40 |
|
11900 |
DC |
大数据技术 |
3 |
36 |
10 |
11900 |
DD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40 |
10 |
11900 |
DE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 |
39 |
10 |
11900 |
DF |
电子商务 |
3 |
36 |
10 |
11900 |
DG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35 |
10 |
11900 |
DH |
艺术设计 |
3 |
35 |
10 |
12900 |
DJ |
商务英语 |
3 |
36 |
10 |
11900 |
DK |
工程造价 |
3 |
36 |
|
11900 |
DL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35 |
10 |
11900 |
DM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30 |
|
11900 |
DN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36 |
10 |
11900 |
DP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35 |
10 |
11900 |
DQ |
园林技术 |
3 |
30 |
|
11900 |
注:以上为商丘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专业实际录取数将根据生源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十、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专科11900元/年,艺术类专科129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十一、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商丘学院的毕业证书。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2.邮 编:476000
3.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167999
4.网 址:http://www.squ.edu.cn
5.E-mail:zsc@sqxy.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