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日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郑〔2016〕5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本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领导和纪委监督下,由学校教务处和招生办公室联合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33;招生代码:6195。
第四条 办学地点:郑州市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第五条 办学性质与层次: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始建于1993年,前身是由台湾教育家王广亚博士为董事长的台北广兴文教基金会与郑州大学合作兴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与考试办法
第六条 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 考试办法: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总分200分。
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考试地点: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郑州市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
第八条 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九条 本校学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为准。
专科:文科类专科专业学费13000元/年;理科类专科专业学费14000元/年;空中乘务学费15000元/年;艺术类专科学费16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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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填报志愿
第十条 考生于2021 年4月7日 9 时至4月9日 18 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考生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申请加分的相关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高职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十一条 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空中乘务要求执行,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无明显疤痕和纹身,五官端正。 第十二条 我校国际标准舞、艺术舞蹈专业录取相对应的舞蹈类考生,考生考试当天需提供《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工程造价三个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项。国际标准舞、艺术舞蹈、空中乘务三个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加分项。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我校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在本校官网按要求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在本校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新生入学和待遇
第十七条 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其他待遇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八章 监督机制
为落实阳光招生政策,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纪律监察组对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高职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第九章 疫情防控
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制定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咨询电话:0371-62436243 0371-62436098
电子邮箱: zsb@shengda.edu.cn
传真:0371-62565150 邮编:451191
网址:http://www.shengda.edu.cn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