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西亚斯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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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2 号)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要求,为保证我校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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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654 在豫招生代码:6003第三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 号 邮政编码:451150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606666 传真:0371-62606000 学校网址:http://www.sias.edu.cn 微信公众号: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四条 学校简介及性质: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民办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第五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本校学生修业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西亚斯学院专科毕业证。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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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我校作为河南省书院制改革试点院校,住宿费标准如下:学生公寓:2100元/学年/生国际青年社区:2500元/学年/生。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2.已通过河南省 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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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为激励和帮扶在校学生,结合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政策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二)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总金额10万元(根据每年招生学院具体情况确定人均奖励标准,2023年人均奖励6666元);在校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应标准分别为3000元、2000元、1200元和800元;毕业生专业成绩前三名奖学金,第一名奖励金额1500元、第二名奖励金额1000元,第三名奖励金额500元;毕业生出国留学奖学金,每年评选人数不少于4人,给予获奖学生至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不超过34个学分的学费资助。
(三)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或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学费部分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学生校外获奖奖励: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提升专业能力,学校设置校外获奖奖励,获奖学生可申请相应奖励。
(八)爱心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开展慈善活动,面向社会及个人开展义卖和捐赠,所募资金用于奖优助困,设置有爱心企业奖学金、爱心企业助学金、中外教工一帮一资助、新生爱心礼包、返乡补贴、特困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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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 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应于2024年 3 月 19 日 9 时至 3 月 21日 18 时 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考生填报志愿后,考试当天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校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第十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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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方式及内容
第十一条 考试方式 学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第十二条 文化素质考试内容及要求1. 原则上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部分科目成绩,无以上成绩的考生可参加我校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2.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折算分数,三科成绩比例为1:1:1,总分300分。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等级的,各等级对应折算分数为90分、80分、70分、60分;水平考试成绩为具体分值的,以具体分值折算后计成绩。3. 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文化素质考试。我校文化知识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目(三科一张综合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4.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 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于2024年3月6日至3月7日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舞蹈表演专业(含:艺术舞、国际标准舞。基本功考试100分,剧目表演200分,总分300分。)1. 艺术舞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腰)、扳腿(前、旁、后腿)以及跳、转、翻的基本技术技巧动作组合,女生的动作如:点翻、串翻、四位转、平转、大跳、倒踢紫金冠等,男生的动作如:四位转、双飞燕、大跳、旋子、侧空翻等。
剧目表演测试要求考生剧目片段自选,剧目体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考生自备音乐伴奏U盘,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MP3格式。
2. 国际标准舞
基本功考试内容主要有形体观察、芭蕾集训(基本功)。
芭蕾集训(基本功)测试为软开度(两边的竖叉、横叉;下腰)、扳腿(前、旁、后腿)、旋转(四位转,两圈以上)、连续平转。
剧目表演为舞蹈作品表演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自选舞种作品,考生自备音乐伴奏U盘,U盘内只能储存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储存其他内容,文件格式为MP3格式,作品表演为标准舞(摩登舞)系或拉丁舞系任意一支单人舞蹈(不准带舞伴)。舞蹈作品表演时间2分钟内。
(二)社会体育专业(含:篮球、啦啦操、武术、田径。社会体育单招术科考试总分300分,术科考试采用专项考试。)
1. 项目设置
专项考试由田径【100米、800米、三级跳远、跨栏(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铅球(男7.26KG、女4KG)、标枪(男800g、 女600g) 】、篮球(男生)、武术、健美操四个项目组成,考生可任选一项作为专项考试。
2. 专项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1)田径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100米、800米、三级跳远、跨栏(男子110米栏,女子100米栏)、铅球(男7.26KG、女4KG)、标枪(男800g、 女600g) 单项300分。
(2)篮球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3)健美操(含啦啦操)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4)武术(含舞龙舞狮)项目测试指标与所占分值
第十四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 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我校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2. 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20%+“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80%。
3.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志愿,按考核总成绩分项目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出现多人分数并列情况时,舞蹈表演专业按照剧目表演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体育专业如有项目录取不满,招生计划调剂到其他项目,同项目考核总成绩并列时,身高者优先。
4.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4月9日
考试地点: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十七条 成绩发布方式郑州西亚斯学院招生办公室官网(https://ao.sias.edu.cn/)及郑州西亚斯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郑州西亚斯学院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371-626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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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招办电话:0371-62606666招办传真:0371-62606000邮政编码:451150招办网址:https://ao.sia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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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郑州西亚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