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奖 / 助学金政策( 2024 )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5月27日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学金主要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共设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奖励12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8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500元。另设“学科竞赛奖”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四)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或退役后复学(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政策。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主要补偿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部分的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五)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按照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专项临时困难救助
主要用于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的经济困难。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每次资助500至5000元,每生每学年累计可申请获得3次救助。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