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1日
学院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校内资助为辅的多元奖励资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二、三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六)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学生。分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元。
(七)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突发情况(包括因病、人身意外、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佐证材料,经系部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上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放补助。
(八)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岗,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暂定为12元/小时,每月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九)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迎新系统的“绿色通道”模块,办理快速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指导各系进行困难认定,并采取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措施给予资助。
(十)其他校内资助:我院针对原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开展各类“送温暖”活动,包括:发放返乡补助、越冬补贴、慰问困难学生家庭及假期留校困难学生等,切实将精准资助落到实处。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