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年6月11日
学院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学费标准:理工类4200元/生/年,文科类3700元/生/年,部分理科专业按照文件要求,我院为省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0%,故部分理工类专业为4620元/生/年,部分文科类专业为4000元/生/年,其中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拟定为:700元/生/年(八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学院奖励:目前,学校设立诸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
学院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构建和完善了“奖、贷、助、减、补”等并举的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学生自主贷款相结合、院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
资助政策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到校后也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当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利息,利息按年度支付)。
(三)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5000元奖励。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审核批准后,每年可获8000元奖励。
(四)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后,每年可享受标准为2600元、3300元、4000元相应等次的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期申报)。
(五)其他事宜:1、对于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享受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2、对于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学院发放特困生临时性救助。3、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现指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和边缘易致贫家庭户)到校可直接申请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同时可向当地扶贫部门申请3000元“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