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7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特制订本简章。
一、组织机构
第二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确定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600名,学制二年。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身心健康,诚实守信。
2.2021届、2022届、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
3.体检符合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体检要求者不得报考。
4.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陆教育部网(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招生办法
1.考生在学校招生网(https://zs.csmu.edu.cn/)点击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下载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并填写长沙医学院第二学位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将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本人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四年学习成绩总表(须教务部门盖章)、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本科期间省级以上获奖证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白底或蓝底)、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执业资格事项知情同意书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274685580@qq.com,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3.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外语水平等条件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免试录取,7月底前在招生网站上予以公示。
4.公示结束后,向录取考生发放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第二学位各专业学费按2023年标准实行减半收取;住宿费为2000元/人/年。代收费、书籍费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五、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由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处具体负责。
2.报到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三天内向学校请假(即向招生办传真请假条和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方式,经招生办公室同意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
4.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办法。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此次招生的医学门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制为二年,其专业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护士资格考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大道1501号长沙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31-82858888。
邮箱:2274685580@qq.com
附:1、长沙医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2、长沙医学院第二学位报名登记表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YW9PWWlhcXdoVlhq?_w_tencentdocx_form=1
3、第二学士学位报考执业资格事项知情同意书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