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奖 / 助学金政策
院校招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奖学金、困难补助与助学贷款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行“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学校设一等、二等、三等、单项等四个等级校级奖学金,同时设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为团徽争光奖” “警院之星”等个人综合奖励项目和“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个人单项奖励项目。
学校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临时补助制度。
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困难补助前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困难补助的主要依据。
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前往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咨询、办理。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